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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軍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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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九门提督

步軍統領,全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俗稱九門提督,是清朝設置統率八旗步軍營綠營巡捕五營官兵的高級武職官員、將領,主要负责京师守备和治安,类似今天的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但职权更大。因職責统管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俗稱九門提督;另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品秩初为正二品,後於嘉慶年間升為从一品,由八旗王公大臣出任。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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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关,定都北京,设立了军警合一的军事机构——步軍營步军统领衙门,以繫京師防務與治安。主官为步军统领,辖制八旗步军及九门官兵,同时节制南北巡捕二营,即绿营马步兵。步军营主要防守内城,按八旗方位防守。巡捕营主要防守外城(也称南城)及郊区的重要地方。
  • 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增设巡捕中营,仍由步军统领衙门主官节制,是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1]
  •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巡捕三营(南、北、中)增設左右二營,共五营,皆由步军统领衙门节制,正式成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设立安民公所,维持治安。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前的最后一任步军统领是慈禧太后亲信荣禄。次年,清廷仿效联军方式,设“善后协巡营”,后来以德國、日本制度逐步改設巡警制度,改名“巡警总厅”,取代原步军统领衙门的巡捕職權。二十八年(1902年)肃亲王善耆任步军统领,支持军警分离的改革。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正式创设巡警部,并开办现代警察学校,培养警察人才。自此,军警编制分离,现代警察制度初步创立。
  • 1912年宣統退位後,北洋政府本拟裁撤,趙秉鈞认为其“足补警政所不逮”,乃托言事关旗制,遂付缓议。其后又以心腹江朝宗担任统领,机构反而扩大,权力日增。“京师每有意外事,警力不敷弹压,则步军出而维持秩序。”更名为“京师步军统领衙门”,辖左右翼总兵。1924年11月最终裁撤。

歷任步軍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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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任職日期 卸任日期 旗籍 爵位 前任官職 後任官職 備註
費揚古 康熙十五年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正黃旗滿洲 騎都尉兼一雲騎尉 內大臣兼授 休致 孝敬憲皇后父,追封一等承恩公
麻勒吉 康熙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 康熙二十八年 正黃旗滿洲 兵部督捕右理事官 卒於任上 後因妄報戰況,追革官職
開音布 康熙二十八年四月初十日 康熙四十一年閏六月初二日 正白旗滿洲 戶部右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卒於任上 三十五年後兼兵部尚書都統
託合齊 康熙四十一年六月初三日 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 正白旗滿洲 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因病休致 允祹舅。後因罪處死
隆科多 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署
十一月初七日實授
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正白旗滿洲 六十一年封一等公一等輕車都尉 一等侍衛 解任 五十九年後歷兼理藩院尚書吏部尚書
袞泰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署 步軍營右翼總尉
綽奇 雍正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署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正紅旗滿洲 鑲藍旗護軍統領 盛京將軍
阿齊圖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署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實授
雍正十年四月十九日 鑲黃旗滿洲 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革職
莽鵠立 雍正九年七月初八日署 鑲黃旗滿洲 正藍旗蒙古都統
鄂爾奇 雍正十年閏五月初七日署 鑲藍旗滿洲 兵部尚書
莽鵠立 雍正十一年二月初六日署 鑲黃旗滿洲 鑲白旗滿洲都統
鄂善 雍正十一年九月二十日署 鑲黃旗滿洲 吏部左侍郎 正藍旗滿洲都統
人員 任職日期 卸任日期 旗籍 爵位 前任官職 後任官職 備註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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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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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历史纪事 崇祯十七年. [2007-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3-1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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