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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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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民航處總部
民航處
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民航處標誌
處長廖志勇
副處長周永恒
胡志光
助理處長歐陽孔亮袁兆基伍子安黃嘉華許文豪
部門秘書張振聲
部門資訊
成立日期1946年5月1日
所屬部門運輸及物流局
總部 香港大嶼山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東輝路1號民航處總部辦公大樓
聯絡資訊
網站www.cad.gov.hk
民航處總部
本條目為香港航空業系列之一

官方機構
民航處

香港飞行情报区

機場管理局
空運牌照局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
政府飛行服務隊

發展計畫
香港國際機場2030規劃大綱
中場範圍發展計劃

民間飛行組織
香港飛行總會

航空配套
中國飛機服務
港機工程
泛亞太平洋航空服務
香港機場地勤服務
怡中航空服務
新翔 (香港)
國泰航空飲食服務
佳美航空膳食 (香港)
漢莎天廚 (香港)
中國航空油料 (香港)

機場
香港國際機場(赤鱲角機場)
石崗機場

主要航空公司
國泰航空
香港華民航空
香港快運航空
香港航空
香港貨運航空
大灣區航空

歷史
已歇業航空公司
香港航空事故
香港義勇軍航空部隊
皇家香港輔助空軍
啟德機場 ( 啟德發展計劃 )
粉嶺機場
沙田機場

其他香港系列

文化 - 經濟 - 教育
地理 - 歷史 - 政治
香港主題首頁

民航處(英語: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CAD)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轄下的部門,於1946年5月1日正式成立。民航處專責香港空中交通管理及監管香港民航業。1998年啟德機場關閉前,亦負責管理及營運啟德機場。而民航處原來負責的調查民航事故的職能亦從2018年起移交新成立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

民航處原隸屬經濟發展及勞工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運輸及房屋局。2022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運輸及物流局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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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空域管理起初並沒有專門的部門。1920年開始,民用航空的需求逐漸增加,因此當時船政廳亦開始管理香港空域,並更名為船政廳暨航空事務處。二戰後,航空需求日益旺盛,因此1946年5月1日,民航處自船政廳分拆,成為獨立政府部門。當時民航處同時負責管理啟德機場

為了統籌香港機場核心計劃的所有工程,政府成立了專門的「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當香港機場搬遷至赤鱲角後,民航處不再管理機場設施,新機場工程統籌署亦解散,並由1995年成立的香港機場管理局負責。

2018年,為了滿足國際上的要求並保持調查的中立性,民航處將民航意外調查的工作移交予新成立的民航意外調查機構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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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民航處轄下設有7個分部,各負責各項工作範疇,確保航空運作安全暢順。除行政部由部門秘書及財務部由總庫務會計師領導外,其餘每個分部均各自由一位助理處長領導。

分部 負責工作範疇
飛行標準及適航部 監管香港註冊飛機的操作安全和適航情況
航空交通工程及標準部 負責規劃、統籌、提供及保養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空交通管制系統、雷達、導航設施及通訊儀器
機場安全標準部 負責機場發牌﹑管理﹑巡查及監察香港飛機場(包括直升機場)之安全及保安事務
航空交通管理部 負責在國際民航組織所指定的飛行情報區內提供航空交通管制服務,航空資料服務及飛機事故警報這三種服務
航班事務部 處理及監察航空公司的航班事宜、支援空運牌照局的工作、民航立法事宜
財務部 所有民航處的財務管理
行政部 所有民航處的行政支援及管理

轄下設施及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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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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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由於香港國際機場是由民航處轄下的機場管理局而非直接管理及營運,民航處各個營運分部的辦公室於是散落在香港國際機場各處地點,而總務部門(如財務部、行政部)及航班事務部的辦公室則位於距離機場30公里外的金鐘道政府合署。這種安排卻讓民航處的內部營運嚴重割裂,欠缺效率。

因應以上情況,民航處在2009年成功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在機場管理局提供用地下在機場島東岸(東輝路1號)興建民航處總部大樓,以促進營運效率。所有分部的辦事處屆時將集中於同一地點,除了航空交通管理部因其獨特的工作性質而會留守停機坪中央的控制塔。

新民航處總部於2011年7月11日進行了平頂儀式,設計糅合了環境保護及教育的主題,落成後可把分散各分部的辦事處集中於同一地點,新的航空交通管制中心配備精良的儀器及更多空管人員,足以應付未來中至長期的航空交通需求。[1]

新總部已於2012年11月正式啟用,各分部亦於11月19日至12月10日期間分批遷入新址辦公,2013年5月23日舉行揭幕落成典禮。[2]

航空交通管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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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交通管制中心是現時香港飛行情報區的核心設施,由航空交通管制中心及機場指揮塔兩大主要部分構成。中心由航空交通管理部運作,2016年11月14日前採用美國雷神公司第一代AutoTrac空管系統,而民航處目前採用第三代的AutoTrac III。

航空交通管制中心設有各種先進的雷達系統和現代化的通訊設備,為飛越香港飛行情報區的航班提供進近管制和區域管制服務。航管中心同時協調和指導空域或機場內不同飛機的航行路線和飛航模式,確保香港飛行情報區空中交通的秩序,防止飛機在地面或者空中發生意外。

機場指揮塔則負責管制一切機場空中交通包括了準備起飛或降落的航班和在滑行道及停機坪上活動的飛機。

與此同時,航空交通管制大樓內亦設有先進的雷達模擬機及指揮塔模擬機器,讓交通管制人員實習訓練。模擬空管系統與真實的空管系統一樣,有360度的場境,模擬各項天氣、交通情況及突發意外,以訓練航空交通管制員應付各項可能發生的事故。

精密跑道監察系統及備用航空交通管制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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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總部開放日設攤位展示互動數碼指揮塔設施裝置

精密跑道監察系統及備用航空交通管制塔處於航管大樓之北端,由精密跑道監察系統及備用航空交通管制塔兩項設施組成,同樣由航空交通管理部管理。

精密跑道監察系統基本上屬單脈沖二次監察雷達,採用排列成形的電子掃描天線。與傳統的二次監察雷達相比,精密跑道監察系統的功能不受掃描頻率速度限制,故更新速度可快許多(最快達0.5秒),而且在準確度、清晰度及航跡預測等方面,均達到更佳的顯示效果。這套系統可搜尋、追蹤、處理和展示裝有二次監察雷達應答器的飛機,覆蓋範圍達32海里,覆蓋高度則達15000英尺。

航空交通管制大樓(航管大樓)一旦未能發揮原有作用時,如火警等而使大樓必須清場或不能正常操作,航管服務定會受到很大影響。備用航空交通管制大樓(備用航管大樓)便需要啟動操作,以繼續提供安全及可靠的航管服務。後備航管系統可提供約百分之三十航空交通處理量,足夠維持最低的航管服務,以使飛行安全得到保障。

備用航管中心及備用指揮塔處於航管大樓之北端。備用航管大樓所用的設備與主運作中心相同,以減免航空交通管制員的訓練和操作上之不便。

航空雷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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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空管系統內包括五座航空雷達站,其中四座設立在香港境內並由民航處全權執管,以監察進出香港飛行情報區的民用飛機,詳情如下:

位置 雷達數目 設立年份 用途 備註
沙洲 1 1997[3] 進場及離場管制(一次及二次監察) 為新機場啟用而興建
大帽山雷達陣地 1 1998 終端管制(一次及二次監察) 為新機場啟用而興建[4]
筆架山 2 1972
1993(二次雷達)
進場著陸二次監察 於1992年起增建二次雷達[5]
目前僅餘西面二次雷達站可用,東面一次雷達站則因啟德機場關閉而於2000年3月停用[6]
柏架山 2 1978
1995年重建(首座雷達)
2004年重建(第二座雷達)
航路管制(一次及二次監察) 兩座雷達分別因更換雷達系統而曾經重建[7][8]
永興島 1 2004(建成,並開始與香港共用) 航路二次監察[9] 位於香港境外,向中國民用航空局租用,並與中國內地共用[10]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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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的主要職能:

  1. 執行《民航條例》,包括為香港飛航情報區內操作之飛機提供航空交通管制服務。
  2. 當有飛機出現緊急情況或發生意外時,負責協調搜索和救援行動。

歷任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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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韋廉士(Muspratt Williams)(1952年 - ?)[11]
  2. 馬壁連[12]
  3. 譚信[13]
  4. 紀業(約1970年代-1980年代內)
  5. 樂鞏南(1990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6. 施高理(1996年1月1日-1998年10月4日)
  7. 林光宇(1998年10月5日-2004年4月16日)
  8. 羅崇文(2004年4月17日-2016年5月18日)(2017年3月27日逝世)
  9. 李天柱(2016年5月19日至-2020年4月8日)
  10. 廖志勇(2020年4月9日至今)

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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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涉嫌包庇前高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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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航處耗資五億元向美國雷神公司(Raytheon)購買一套全新的航空交通管理系統,但是購入後兩年之後仍然因為技術問題而無法使用。之後傳出當年有份參與審批該系統標書的民航處前總航空交通管制主任梁沛光,離職後竟加入雷神在港的公司工作,懷疑涉嫌利益衝突。[14]

新空管系統失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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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資15億元新空管系統AutoTrac 3於2016年11月14日全面啟用後,被揭發出現航機從雷達屏幕上消失、雙重影像等多項問題。同年11月29日下午,屏幕有26秒未能顯示航機呼號及飛行速度等資料,是新系統啟用以來最長未能顯示航機資料事故。失靈引致航班要停止離港15分鐘,令9個航班延誤[15]。民航處長李天柱形容系統「表現不符合預期」,但認為對航空安全沒有造成影響。運輸及房屋局對今次事故表示關注[15]。本身為民航機師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促請民航處延長舊空管系統的活性備用模式。

傳真社報道指出,2017年1月發生6宗飛行間距不足事故,頻密度罕見[16]。同年2月8日,民航處稱空管事故「輕微」,傳真社促釋資料解疑慮。[17]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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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航處新總部平頂儀式. 2011-07-11 [2013-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10). 
  2. ^ 民航處搬遷通知. 民航處. [2013-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02). 
  3. ^ 香港民航處年報 1996-97. 民航處 (报告). 1997: 25. 
  4. ^ 民航處1998/99年度年報 (PDF). 民航處: 13. [2020-09-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4-16). 
  5. ^ 《香港憲報》1992年第17期第1424號公告:建築署於1992年3月批出的合約
  6. ^ 民航處1999/2000年度年報 (PDF). 民航處: 16. [2023-03-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28). 
  7. ^ Report On Civil Aviation Hong Kong 1994-1995. 民航處 (报告). 1995: 14. 
  8. ^ 民航資源網-香港柏架山雷达启用 确保飞行安全. [2020-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0). 
  9. ^ 《中國民用航空志·中南地區卷》編纂委員會著,《中國民用航空志·中南地區卷》。中國民航出版社,2013,P.658
  10. ^ 民航處2003/04年度年報-第六部分 (PDF). [2020-04-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10-09). 
  11. ^ 新任民航處長韋廉士 籌建改進啟德機塲. 香港工商日報. 1952-12-08: 6 [2024-01-03]. 
  12. ^ 民航處長馬壁連 昨由港飛赴台北. 華僑日報. 1959-05-07: 15 [2024-01-03]. 
  13. ^ 民航處長譚信 飛英談泰航事. 華僑日報. 1968-03-06: 10 [2024-01-03]. 
  14. ^ 民航處講大話 疑包庇前高層. 東方日報 (香港). 2014年4月10日 [2014年4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11日). 
  15. ^ 15.0 15.1 新空管系統失靈 航班資訊消失26秒 停飛15分鐘 民航處長:不影響安全. 明報海外版 加東網. 2016-11-30 [2018-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2). 
  16. ^ 傳真社:一月6宗飛行間距不足事故. 眾新聞. [2017-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5). 
  17. ^ 民航處稱空管事故「輕微」 傳真社促釋資料解疑慮. 眾新聞. [2017-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5).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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