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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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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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英語:financial instrument),又称金融工具、信用工具、交易工具等,它们可以被创建、交易、修改和结算。它们可以是現金(货币)、在实体中拥有所有权权益的凭证(股份),或者是收取或交付的契约权利(例如货币;债务:债券、贷款;股权:股票;衍生性金融商品:期權、期货、远期契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 32和39将金融商品定义为“使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契约”。[1]
根据金融商品是基于权益(反映发行实体的所有权)还是基于债务(反映投资者向发行实体提供的贷款),可以将其按“资产类别”分类。如果该工具为债务,则可以进一步分为短期(少于一年)或长期。外汇工具和交易既不以债务为基础也不以权益为基础,而是属于自己的类别。
种类
[编辑]金融工具可以是现金工具或衍生性金融商品:
- 现金工具:价值直接由市场决定的工具。它们可以是易于转让的證券,也可以是借方和贷方都必须就转账达成协议的工具,例如贷款和存款。
- 衍生性金融商品:从一个或多个基础实体(例如資產、指数或利率)的价值和特征中得到价值的工具。它们可以是交易所交易的衍生产品和场外(OTC)衍生产品。[2]一些较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契约、期货、期權、掉期,以及它们的变体,例如合成債務擔保證券和信用違約交換。
资产类别 | 工具类型 | |||
---|---|---|---|---|
有价证券 | 其他现金 | 交易所交易衍生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场外衍生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长期债
>1年 |
债券 | 借贷 | 债券期货 债券期货选择权 |
利率掉期交易 |
短期债
≤1年 |
票据,例如国库证券 商業票據 |
存款 | 短期利率期货 | 遠期利率協議 |
股权 | 股票 | N/A | 股票期權 股票期货 |
股票期权 奇异衍生品 |
外汇交易 | N/A | 即期外汇 | 货币期货 | 外匯期權 远期契约 外匯掉期 货币互换 |
一些工具违反了上述矩阵的分类,例如附買回協議。
计量收益或损失
[编辑]金融工具的损益如下:
工具类型 | 分类 | 计量 | 损益 |
---|---|---|---|
资产 | 贷款及应收款项 | 摊销成本 | 终止确认或减值时的净收入(外汇和减值立即在净收入中确认) |
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存款账户 – 公允价值 | 其他综合收益(减值立即在净收益中确认) |
另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IAS) 32.11
- ^ Understanding Derivativ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Chicago. Accessed August 2, 2015.
外部链接
[编辑]- IFRS List – The online community about IFRS/IAS and Auditing
- Understanding Derivatives: Markets and Infrastructur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Chicago, Financial Markets 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