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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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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 1996年 2000年5月6日(選舉中止) 2005年 →
  多數黨 少數黨
 
领袖 連戰 林義雄
政党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上届结果 議席:183席
得票率:49.7%
議席:99席
得票率:29.9%
选前席次 黨籍:163席
黨團:163席
黨籍:88席
黨團:91席
赢得席次 選舉中止
(推薦:211人)
選舉中止
(推薦:159人)

  第三大黨 第四大黨
 
领袖 郝龍斌 宋楚瑜
政党  新黨 親民黨 親民黨
上届结果 議席:46席
得票率:13.7%
未成立
选前席次 黨籍:31席
黨團:31席
黨籍:22席
黨團:22席
赢得席次 選舉中止
(推薦:36人)
選舉中止
(推薦:156人)

  選舉中止。

:黨領袖依據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登記截止日(2000年4月13日),各政黨時任黨主席定之。

选前國民大會議長

陳金讓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當選國民大會議長

選舉中止

  選舉中止。

國民大會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原本預計於2000年5月6日舉行[1]。本屆選舉總計有6個政黨、673位候選人登記參選,選出第四屆國大代表共339席,包含233名區域代表、6名原住民代表、80名全國不分區代表、20名僑居國外代表[2]

然而,隨著國民大會延任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及國民大會虛級化等事件,由於選舉無辦理法源依據,最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中止選舉,成為解嚴以來首場選務進行中途被停辦的選舉[1]。在國民大會虛級化後,國民大會轉為任務型[3]。直至2005年,因應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方舉行中華民國史上的末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國民大會並於同年凍結、走入歷史[4]

政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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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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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前中華民國近年選舉政黨得票率消長

1996年國代選舉[5],出現三分天下的局勢,中國國民黨席次穩定過半,民主進步黨 拿下三成的席次,新黨亦有一成四的席次。而在同日舉行的總統大選,中國國民黨提名的「配」以五成四的得票率,高票當選首任民選正副總統。

然而,自上屆國代選舉,國內的政治局勢已出現重大的變化。民主進步黨在1997年縣市長選舉[6],一舉攻下過半席次,並首度在全國性的選舉中,超越中國國民黨的得票率,「綠色執政」下的人口亦跨越全國的七成,形成「地方包圍中央」的局面。

1998年立委選舉直轄市長選舉[7],中國國民黨得以止跌回升,民主進步黨未有重大突破,而新黨則在內鬨的陰影下,政治地位迅速下滑。

2000年總統大選[8],由民主進步黨提名的「配」當選,完成中華民國史上首次政黨輪替,終結了中國國民黨在臺灣長達五十五年的執政。脫離中國國民黨自行參選,並拿下第二高票的宋楚瑜,則在選後組建親民黨,對票源重疊的中國國民黨、及新黨造成極大衝擊。

本屆選舉預計是政黨輪替以來的首場全國性選舉[9],對往後的國內政局發展具有重大的指標意義,但由於修憲爭議,選舉處於未定之天,因而導致登記作業冷清,及部份選區出現登記不足的情形。

選前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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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時,國民大會黨團共有4黨1派,包括中國國民黨黨團、民主進步黨黨團、新黨黨團、第四黨團、以及在該會期中成立的親民黨黨團。[10]

政黨 上屆結果 選前議席
當選席次 黨籍 黨團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183 163 163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99 88 91
  新黨 46 31 31
  綠色本土清新黨 1
 親民黨 親民黨 22 22
  新國家連線 3
 建國黨 建國黨 1
 無黨籍(第四黨團) 5 6 7
總計 334 314 314
國民大會選前議席黨籍分布圖:
  中國國民黨:163席
  民主進步黨:88席
  新黨:31席
  親民黨:22席
  新國家連線:3席(民主進步黨黨團)
  建國黨:1席(第四黨團)
  無黨籍:6席(第四黨團)

選舉法源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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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四次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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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至2000年5月19日結束,依據1997年7月21日修正公布之憲法第四次增修條文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原本預計於2000年5月6日舉行本屆選舉投票,並於2000年4月13日截止候選人登記。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辦法
投票日期 2000年5月6日
應選名額 339席
選舉辦法

憲法第五次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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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延任案是歷次修憲中最引起社會爭議的一次,於1999年9月15日公布[11][12]。雖然本次議案以「選制改革」為名,然而由於涉及總統、立法委員、及國民大會代表的延任,其中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延長至2002年6月30日,長達二年之餘,而引發輿論批評。最後,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499號解釋,明確指出修憲議事程序有重大瑕疵,修憲實質內容違反憲政精神的本質,修憲結果於2000年3月24日起失效。

憲法第五次增修規定國民大會代選舉辦法(失效)
投票日期 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
應選名額 300席(第四屆)、150席(第五屆起)
選舉辦法 國民大會代表以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並以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所推薦及獨立參選之候選人得票數之比例分配當選名額。

各政黨參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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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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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國大代表選舉候選人登記於2000年4月13日截止。總計有6個政黨、673位候選人登記參選[13],應選名額共339名。

政黨 區域及原住民 全國不分區 僑居國外國民 總計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136 57 18 211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107 44 8 159
 親民黨 親民黨 100 44 12 156
  新黨 18 15 3 36
  中國民主憲政黨 1 0 0 1
  中華少數民族正義黨 1 0 0 1
 無黨籍 109 不適用 109
總計 472 160 41 673
應選名額 239 80 20 339

登記後不符合參選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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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本屆選舉共計7位候選人不符合參選資格[13]

姓名 黨籍 選舉區 原因 判決書 法源依據
張孟育 台北縣第四選舉區 於2000年4月13日將戶籍遷出其選舉區 不適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1項
潘秋玉 台北縣第五選舉區 中和市公所約僱人員,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受有俸給之公務員 不適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第4項
蔡永常 雲林縣第二選舉區 因侵占案被判刑十一個月,判刑確定,尚未執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4條第1項第4款
林美伶 屏東縣第一選舉區 任職於經濟部工業局,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受有俸給之公務員 不適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第4項
江素惠  新黨 全國不分區選舉 於2000年4月11日為遷出登記,已未在國內設有戶籍 不適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2項
楊富美 親民黨 親民黨 僑居國外國民選舉 於1992年2月29日遷出美國,1993年7月14日方申請登記 不適用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3項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政黨申請候選人名單登記須知
李廷亞 親民黨 親民黨 僑居國外國民選舉 於1990年11月14日遷出國外,1992年11月3日方申請登記 不適用

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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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及原住民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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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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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黨全國不分區代表候選人名單:

政黨 全國不分區候選人名單[13]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陳金讓王志剛邱正雄詹火生彭作奎、謝瑞智、朱新民、柯三吉、彭錦鵬、蘇永欽高朗陳新民、許慶復、蔡長梅、包宗和、李英明、陳川、莊隆昌、陳鏡仁、吳東昇李成家、陳治男、蔡正元、姚棋輝、黃哲三、李總集、趙麗雲、王麗容、丁永慶、陳子欽、陳明仁、陳明吉、蔡志弘、謝國雇、張金華、朱麗玲、陳月卿、侯彩鳳、張富雄、呂麗莉、蕭鴻川、蕭家振、劉國珍、洪團樟、孫振明、羅文山、李偉、多長有、公保、石元娜、葉雲勗、蔡勝佳、吳清雄、楊陳金、蔡再相、林弘修、陳悅。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姚嘉文利錦祥、王忠信、鄭貴蓮、黃昭凱、周民進、蔡啟芳邱議瑩洪平朗、林意楨、劉俊秀鄭麗文、朱銅樹、余政靖、蘇嘉富、陳玉惠、黃清賢、郭炳宏、徐正樹、王明玉、蕭秋德、林逸民、陳武進、陳美玉、洪茂坤、張兆路、陳陽德、徐佳青、程忠順、張貴木、張志弘、洪瑞蓮、黃國照、許仁圖陳茂男、廖櫻兒、黃金舜、王建中、李佳音、田明昌、傅淑香、康玉石、林永祥、許學士。
 親民黨 親民黨 吳容明鍾榮吉、蔡鐘雄、李本仁、李繼生、陳小紅、林淵源高明見陳正雄、邊裕淵、洪文湘、黃東熊、林欽濃、林騰鷂、秦金生、張人俊、周玉山、羅美枝、王廣生、吳東野、趙鋼、許松、李子達、陳麗伶、徐宗懋、范宇文、傅崐萁、時龍隸、簡金卿、王文驊、孫榮吉、吳雪山、余慎、楊榮明、林嫦茹、吳石江、黃仙在、古木賢、范成連、葉堂琪、于善靜、洪仲捷、馮同瑜、黃傳賢。
  新黨 許歷農陳癸淼王建煊高惠宇賴來焜、楊世雄、李彌、吳成典、何振盛、楊鎮雄、黃鴻鈞、邱智淵、鍾日紅、蔡忠雄。

僑居國外國民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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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 僑居國外國民候選人名單[13]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吳松柏、薛盛華、鄭光志、陳沛泉、李明星、張秋雄、杜萬齡、沈為霈、孫國華、蔡文俊、陳蔭庭、張人睿、簡四安、林雪美、王秀姿、陳月麗、吳淑娥、賴喜村。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康泰山、施明雄、陳淑敏、陳隆、楊次雄、洪順五、熊一楓、賴英慧。
 親民黨 親民黨 林政義、鍾永憲、宋枕戈、趙大華、耿慶武、高冀中、李維灝、王紹文、劉曙源、葛學達。
  新黨 錢達、張樹清、韓黎明。

選舉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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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六次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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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2000年4月25日修正公布之憲法第六次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虛級化,轉為任務型,在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或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時,才舉行選舉。在本屆選舉無法源依據的狀況下,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中止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正在辦理的相關選務,也於同日停止。

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辦法
投票日期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或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時,應於3個月內舉行投票。
應選名額 300席
選舉辦法 國民大會代表以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

後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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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選舉是解嚴以來首場選務進行中途被停辦的選舉,而國民大會的虛級化,亦對臺灣政局影響深遠[3][14]

國大代表選舉的取消,影響到政黨發展,國民黨防止新成立的親民黨藉由選舉搶攻席次、鞏固根基,同時也造成立法院的重要性大增。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出現重大變化[15]國民大會大多數職權移轉給立法院,使其實質成為「單一國會」。原本屬於國民大會職權包括罷免正副總統、補選副總統、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議決領土變更、及行使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三院人事同意權全數移轉給立法院。國民大會僅保有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及議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三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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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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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歷次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摘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
  2. ^ 國代改選總計673人登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3. ^ 3.0 3.1 台灣變相廢除國民大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
  4. ^ 國民大會走入歷史 還憲於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紀元
  5. ^ 我國首次總統直選 李連配大贏 得票率54%,聯合報
  6. ^ 1997年縣市長選舉觀察──變遷中的地方政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施正鋒
  7. ^ 台湾地区1998年第四届“立委”选举情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台湾网
  8. ^ 2000年總統大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9. ^ 國代選舉登記 冷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10. ^ 《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實錄》,國民大會秘書處編,2000年
  11. ^ 國代逐利 無視民意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12. ^ 修憲、毀憲不如公投入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慶雄
  13. ^ 13.0 13.1 13.2 13.3 第二七四次會議 (PDF).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00-04-19 [2024-04-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4-01). 
  14. ^ 國大虛級化,憲政體制待考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灣光華雜誌
  15. ^ 憲法第六次增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總統府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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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紀要》,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2000年。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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