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炎亞綸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案
外观
(重定向自Talk:邱耀樂性指控炎亞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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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案曾於2023年7月6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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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來源
[编辑]@Photoyi:您好,我隨著鏈接點進去看到的是這篇來源。似乎與敘述并不符合,且標題也對不上。會不會是您看錯了?——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2日 (四) 18:37 (UTC)
-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感謝提醒,已修正參考來源正確引用出處--Photoyi(留言) 2023年6月22日 (四) 18:44 (UTC)
- Ok,還請在來源的補充上注意一些。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2日 (四) 18:47 (UTC)
關於標題
[编辑]@Photoyi@百战天虫:兩位好!這起事件至今沒有一個統一的名稱,原先的“未成年人私密片案”似乎過廣,并不能顯著地單指這起事件。因此我綜合兩位當事人的名稱,以“性指控案”為概要使用現名稱。兩位是否同意,或者有其他意見?也歡迎其他編者交流。——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2日 (四) 20:24 (UTC)
誹謗提醒
[编辑]稍前注意到有針對指控人的所謂“網上爆料”,雖然有媒體報道,但請注意盡可能不要描述或引用诽谤讯息。——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23日 (五) 10:48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臺灣歌手炎亞綸在2023的#Metoo運動中涉及甚麼性指控事件?
- 提名人票(+)支持。 --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30日 (五) 09:03 (UTC)
- (+)支持:—👑孤山王子📜 2023年6月30日 (五) 12:25 (UTC)
- (+)支持,但
问题不当。這裏我完全不打算挑「起」字的問題,反正不會有人認真管我的意見就是了,但既然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條目命名又已用到「案」字,我認為稱之為「案件」顯然地比「事件」更適合。問題或許可以寫成「臺灣歌手炎亞綸在2023的#Metoo運動中涉及甚麼性指控案件?」。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1日 (六) 01:25 (UTC)- 這是標題問題。第一,沒有「性指控」這個詞。"性指控"第一個結果就是您維條目,其他都只是一些臨時搭配。第二,案件是進入了立案程序(似乎未起訴,那不算司法程序吧),但是進入程序的不是「邱耀樂性指控炎亞綸」一案,而是炎亞綸拍攝影片及傳播行爲一案進入立案程序,兩者根本不同。第三,A指控B是一場事件,而不是案件。Ghren🐦🕛 2023年7月1日 (六) 04:27 (UTC)
- Na-an-ne(那樣)我這問題不當票要放好一會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1日 (六) 04:40 (UTC)
- @Ghren:我已改爲“邱耀樂性指控炎亞綸事件”。至於“性指控”英國廣播公司及一篇學術論文有用過這個詞。這起事件沒有確切的名稱,我建議就先用此詞,畢竟也不是特殊性指控之類的文字游戲。中央社倒是有用過“炎亞綸涉嫌拍攝性愛影像事件”之類的稱呼,但顯然與事實不符(當事人有承認拍攝,就非涉嫌)。@Sanmosa:現已明定化為“事件”。請檢查是否還有問題不當成分。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1日 (六) 05:14 (UTC)
- 不建議使用新詞。Ghren🐦🕐 2023年7月1日 (六) 05:20 (UTC)
- 那應該使用什麽詞?——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1日 (六) 05:25 (UTC)
- 我個人感覺既然中央社用過「炎亞綸涉嫌拍攝性愛影像事件」的稱呼,而且當事人也已承認有拍攝之事了,用「炎亞綸拍攝性愛影像事件」不就可以了?現在來說的話,問題或許可以寫成「臺灣歌手炎亞綸在2023的#Metoo運動中涉及甚麼性指控事件?」或「臺灣歌手炎亞綸在2023的#Metoo運動中涉及甚麼性醜聞?」。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1日 (六) 09:29 (UTC)
- 問題已更換。不過需注意當事人指控的不只是炎亞綸拍攝性愛影片一事情,主要是偷拍影片導致外流的名譽受損,以及强制與他未合意性交、黑道威脅等。另此事發生的事情是五年前,爆出是五年後的六月一日。從時效及覆蓋面上用這個名稱可能不全然妥當。——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1日 (六) 10:56 (UTC)
- 我個人感覺既然中央社用過「炎亞綸涉嫌拍攝性愛影像事件」的稱呼,而且當事人也已承認有拍攝之事了,用「炎亞綸拍攝性愛影像事件」不就可以了?現在來說的話,問題或許可以寫成「臺灣歌手炎亞綸在2023的#Metoo運動中涉及甚麼性指控事件?」或「臺灣歌手炎亞綸在2023的#Metoo運動中涉及甚麼性醜聞?」。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1日 (六) 09:29 (UTC)
- 那應該使用什麽詞?——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1日 (六) 05:25 (UTC)
- 不建議使用新詞。Ghren🐦🕐 2023年7月1日 (六) 05:20 (UTC)
- 這是標題問題。第一,沒有「性指控」這個詞。"性指控"第一個結果就是您維條目,其他都只是一些臨時搭配。第二,案件是進入了立案程序(似乎未起訴,那不算司法程序吧),但是進入程序的不是「邱耀樂性指控炎亞綸」一案,而是炎亞綸拍攝影片及傳播行爲一案進入立案程序,兩者根本不同。第三,A指控B是一場事件,而不是案件。Ghren🐦🕛 2023年7月1日 (六) 04:27 (UTC)
- 那這個「性指控」的名稱依然沒有包括偷拍影片導致外流的名譽受損,以及强制與他未合意性交、黑道威脅的部份,也沒有必要在標題中包括這些內容。Ghren🐦🕗 2023年7月1日 (六) 12:34 (UTC)
- 您認爲不包括,那我倒認爲包括(整體就與性有關的指控)。且這個理由仍未能説服(至少)我改用其他的名稱。另容我再問一次,您認爲應該使用什麽詞?——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1日 (六) 15:19 (UTC)
- 我不知道这个词什么意思,怎好告訴您應該使用什麼詞。我只能建議把標題換掉。Ghren🐦🕛 2023年7月2日 (日) 04:09 (UTC)
- 那您覺得應該換什麽標題?——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2日 (日) 12:14 (UTC)
- 我不知道这个词什么意思,怎好告訴您應該使用什麼詞。我只能建議把標題換掉。Ghren🐦🕛 2023年7月2日 (日) 04:09 (UTC)
- (+)支持:--Photoyi(留言) 2023年7月2日 (日) 06:37 (UTC)
- 您認爲不包括,那我倒認爲包括(整體就與性有關的指控)。且這個理由仍未能説服(至少)我改用其他的名稱。另容我再問一次,您認爲應該使用什麽詞?——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1日 (六) 15: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