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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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廌(?—1392年),又作léi,字士端,明代伯爵,其祖父为朱元璋的军师刘基,其父为江西右参政刘琏,其叔父为明代长史刘璟

洪武二十三年(1391年),最初,由于祖父刘基的爵位只有他自己,洪武帝念及刘基的功劳,又怜悯刘基父子皆为胡惟庸所厄,命增其禄,予世袭。明太祖念在刘璟为刘基次子,要封他为诚意伯,刘璟推辞,称刘基还有一孙刘廌,于是刘廌便被封为第二代诚意伯。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嗣诚意伯,食禄五百石。明年坐事贬秩归里。洪武末,因坐事戍甘肃,寻赦还。

建文帝永乐帝皆欲用之,以奉亲守墓力辞。永乐间过世,子刘法停止承袭。洪武二十四年去世。一说刘廌于永乐某年卒于家。[1]

著有《盘谷集》十卷及《盘谷倡和集》二卷。[1]

后人[编辑]

景泰三年(1452年),上命录刘基的后人,授刘法曾孙刘禄世袭五经博士

弘治十三年(1500年),上以给事中吴士伟言,乃命刘禄之孙刘瑜为处州卫指挥使。[2]

参考[编辑]

  1. ^ 1.0 1.1 钱谦益列朝诗集‧甲集第一卷》
  2. ^ 《明史》(卷128):“琏子畾,字士端,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嗣伯,食禄五百石。初,基爵止及身,至是帝追念基功,又悯基父子皆为惟庸所厄,命增其禄,予世袭。明年坐事贬秩归里。洪武末,坐事戍甘肃,寻赦还。建文帝及成祖皆欲用之,以奉亲守墓力辞。永乐间卒,子法停袭。景泰三年命录基后,授法曾孙禄世袭《五经》博士。弘治十三年以给事中吴士伟言,乃命禄孙瑜为处州卫指挥使。”
前任者:
刘基
诚意伯
1391年4月18日-1392年
继任者:
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