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受 (明朝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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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受(?年—?年),万历时期的司礼监秉笔太监兼东厂提督太监、司礼监掌印太监[1]

生平[编辑]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进入宫廷。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升司礼监秉笔太监。

万历四十年(1612年),为东厂提督太监。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国子博士徐大相上疏卢受蒙蔽皇帝。

泰昌元年(1620年),司礼监秉笔太监邹义代替提督东厂。

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上疏“梃击案”卢受为主谋,遭到罢免派往凤阳。

参考资料[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前任:
李恩
司礼监掌印太监
1618年—1621年
繼任:
王安
前任:
魏伸
东厂提督太监
1612年—1620年
繼任:
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