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番社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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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番社學台灣清治時期的官方教育機構,為清朝地方政府普遍於台灣設置的學塾之一,教育對象為包含平埔族台灣原住民學童。其中,「土番」即是指台灣原住民。

歷史沿革[编辑]

康熙廿五年(1686年)由諸羅縣縣令樊維屏,於諸羅縣的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壟社、麻豆社等四大社,各設一所土番社學。康熙卅四年(1695年),由台灣知府靳治揚擴大辦理,並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 年)由諸羅縣知縣周鍾瑄再於諸羅縣之諸羅山社打貓社哆囉嘓社大武壟社等各原住民部落,另創四所土番社學[1]

雍正13年(1734年),臺灣道張嗣昌在各番社普遍設立社學,並於乾隆年間土番社學風氣達到鼎盛,設置情況分別為台灣臺灣縣(今臺南市)5所、諸羅縣11所、彰化縣20所、鳳山縣8所、淡水縣(今新竹市以北)6所等總共49所。

嘉慶之後,平埔族迅速漢化且多進入漢人社學就讀,土番社學漸趨沒落。

參考資料[编辑]

註解[编辑]

  1. ^ 葉憲峻. 清代臺灣的社學與義學 [The Community Schools and Free Private schools in Taiwan During Ching Dynasty (1683~1895)]. 臺中師院學報. 2004-12-01, 18 (2): 45–69 [2023-03-12]. doi:10.7037/JNTTC.200412.004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