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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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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Republic of Tanzania),又称《永久宪法》,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最高法律文件,于1977年3月16日生效。在现行宪法确立之前,坦桑尼亚曾有过三部宪法:《独立宪法》(1961年)、《共和宪法》(1962年)以及《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共和国临时宪法》(1964年)[1]

这部宪法规定,坦桑尼亚是一个坚持多党民主的民主、世俗和社会主义国家[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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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ANZANIA: KEY HISTORICAL AND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S. Kituo Cha Katiba. [2023-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4-28). 
  2. ^ Article 3, Section 1 (PDF).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宪法. 1978年4月25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