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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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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祺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出生弘治壬子五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莫氏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應祺(1492年—?),字元吉,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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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庚午科浙江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登第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授徽州府推官,官至刑部主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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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翱;祖父張鵬,義官;父張繪,醫學正科。嫡母沈氏;繼母潘氏;生母陳氏。弟應祐、應祥、應禔、應祚、應禴、應襓[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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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鵬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11年-1515年
繼任:
楊天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