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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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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獻來(16世紀—17世紀),子良覺非浙江台州府寧海縣大胡鄉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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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獻來個性樸實,不喜歡和他人競爭,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次年(1628年)聯捷進士,獲授行人,轉刑部主事,考選時因策論忤逆權貴被貶為松江同知。當地並無寇警,人民苦於勞役,他數日調劑完畢,陞武選郎中,杜絕勳戚襲補、武將競爭;轉岳州兵備道副使,上疏設立兵船,擊破遇上的盜賊,解除湖廣禍患,又因忤逆巡撫被任命兼為沔陽兵備道,但賊人得知他來到卻望風而逃。

其後胡獻來轉為南昌上江防副使,廢除鹽政規例,商人被杖打後聞風不敢再試,任滿後說:「我現在可以謝天子回歸了!」上疏辭職,弘光年間曾任命為雲南參議,很快辭去。在家鄉遇上貧窮的鄰居,他總會熱情關懷對方,絕無吝嗇,夫人馮氏、閻氏都穿著簡單的服飾。他六十歲時對兒子說:「我沒什麼給你們,只有《迪吉》一書,受用無窮。」來不及再說就去世了,二子胡定國、胡定祥都有文藝聲譽[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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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四川雲南司道:……胡獻來,字子良,台州寧海人。崇禎元年進士。歷行人刑部主事,謫嵩江通判,累遷武選主事、上江防副使,拒鹽規。轉雲南參議,歸。
  2. ^ 光緒《寧海縣志·卷十·人物志一》:胡獻來,字子良,號覺非,大胡人,誠樸狷介,質任自然,與物無競;天啟丁卯舉人,戊辰進士。初授行人,岳岳正色不妄交一人,考選西臺,以策略忤當事,謫松江二守,怡然就職,殫厥勞瘁。濱海無警,松民苦於役,青浦尤甚,獻來往視,篆之均劑,數日而畢;施羽侯座師也,以書言役事,獻來曰:「吾不忍毒百姓,以報師恩。」當堂焚之,權貴皆懾服,勸息訟釋。久繫晉兵部郎,郎典武選,絕勳戚襲補之例,屏武衛奔競之緣。湖廣洞庭風波甚惡,為寇盜藪,獻來遷岳州兵備,即疏請設兵船數十,遇盜連艘擊之,湖患乃除。以耿介忤巡撫,命兼沔陽兵備;沔陽為流寇盤踞,將陷之也,聞獻來至,望風解散。轉南昌副使,有鹽政規例數千金,商人先至常玉山投納,杖而斥之,例遂絕,豪商掾史皆聞風重足不敢試。憲職次第畢,乃曰:「吾今可以謝天子歸矣!」疏請乞骸,復有雲南參議之命,懇辭以歸。遇鄉鄰貧瘠者,解衣推食,略無恢恡情,夫人馮閻均操荊布之業;獻來年六十,囑其子曰:「吾無以貽汝,只此迪吉一書,受用無窮。」語不及私而逝,二子定國、定祥蜚聲藝苑。 舊志、府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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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光緒《寧海縣志》·卷十·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何出易
明朝松江府同知
1635年-1637年
繼任:
蔣茂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