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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社會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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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社会學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在1920年代與1930年代興盛,主要由美國芝加哥大學罗伯特·E·帕克、Ernest Burgess及其他城市社會學家所建立。

由於城市研究的熱門主題包括了犯罪青少年犯罪,所以芝加哥社會學派也成為美國於20世紀前半葉犯罪社會學的重鎮。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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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學派採取生態學的觀點研究城市,並認為大部份的貧窮居民都在社會結構家庭學校等地方感到挫敗。這造成社會解組英语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削弱了家庭與學校等社會組織控制行為的力量,創造了犯罪與偏差行為的環境誘因。

该学派的成员将研究重点放在芝加哥这个城市。1910年,芝加哥的人口已超过两百万,其中许多人近期的美国移民。由于蓬勃发展的工厂缺乏监管以及大面积住房短缺,该市居民面临无家可归、恶劣生活和工作环境,低薪水、长工时等问题。芝加哥社会学派进行的生态学研究包括制作芝加哥的位置图,标示特定行为(如酗酒凶杀自杀精神病贫困)发生的地区。通过对比这些地图标识,社会学家得以确定某些地区特定类型行为的集中情况。结合人口普查数据,社会学家计算出不同地区的行为率并对此进行相关性分析[1]

代表人物與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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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解組理論英语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譯為「社區組織不善」理論會更為貼切。主旨:不良的生活環境是造就犯罪之主因。社區的次文化(例:讚許犯罪)和人際關係類型,影響力遠大於青少年的個人屬性(年齡、性別、種族)。
  • Sutherland (1924):愛德文·蘇哲蘭1924年在《犯罪學·初版》當中提出「差別接觸理論」(英語: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主要受喬治·賀伯特·米德的符號互動理論之影響,因此差別接觸理論也是犯罪學理論中富有社會心理學色彩的一個。此理論主旨是:人會從與素行不良的他人交往中學到犯罪行為。
  • Park, Burgess & McKenzie (1925) 發表他們的都市生態學專書,基於對芝加哥的觀察,指出五種經常在城市發展中出現的「同心圓模式」,當中包括被視為最易爆發危機或分崩離析的「轉變中區域」[2]
  • McKay & Shaw (1942) 延續愛德文·蘇哲蘭的理論,也是聚焦於青少年犯罪(juvenile delinqency)之研究,發現他們都集中到「轉變中區域」。他們因此主張:犯罪的少年並不是人異常,而是他們所處的環境異常;犯罪只是正常人被置於異常環境中時的正常反應[3]

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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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nderson, Nels. The Hobo: The Sociology of the Homeless Ma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3. 
  2. ^ Park, Robert Ezra; Burgess, Ernest W.; McKenzie, Roderick D. The C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5. 
  3. ^ Shaw, Clifford R.; McKay, Henry D.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Urban Areas 1st 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2.  / 2nd Ed. 1969, ISBN 978-022675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