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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纳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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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莫哈末纳兹兰馬來語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曾负责审理马来西亚首相纳吉·阿都拉萨所涉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2022年2月擢升为上诉庭法官[1]

2018年8月2日,纳兹兰取代苏菲安(Sofian Abd Razak)成为纳吉SRC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裁判人[2]。2020年7月28日,作为法官的纳兹兰宣判,纳吉涉及SRC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分别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3]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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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兹兰于2015年4月10日受委司法专员,并在2017年1月30日成为高庭法官,之后于2022年2月4日,擢升成为上诉庭法官。

2019年4月3日,担任吉隆坡第三刑事高庭法官的纳兹兰聆审前首相纳吉·阿都拉萨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控罪案件,并于2020年7月28日判处纳吉所有罪名成立[4]

承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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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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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日,纳兹兰取代具争议的苏菲安(Sofian Abd Razak)成为前首相纳吉·阿都拉萨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裁判人[2]

纳吉的SRC洗钱案于2019年4月3日在高庭开审。控方经过57天的审讯及传召57名控方证人后,于2019年8月27日正式完成举证工作。2019年10月22日及23日,纳兹兰聆听了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并于同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表罪成立,纳吉需要出庭自辩[5]

自辩阶段于2019年12月3日开始[6],辩方经过逾30天的辩护及传召19名证人出庭,其中包括选择在证人栏里宣誓为自己辩护的纳吉,并于2020年3月11日完成自辩阶段[7]

此案随后于2020年6月1日进入口头结案陈词[8]。6月5日,纳兹兰聆听控辩双方一连5天的结案陈词后,裁定7月28日宣判结果[9]

2020年7月28日,纳兹兰裁定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及1项滥权控状。纳吉在此案中被控的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10][11]

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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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前首相纳吉·阿都拉萨的支持者拉美斯(Ramesh Rao Krishnan Naidu)因指控承审SRC案的纳兹兰与另一位前首相马哈迪·莫哈末有亲戚关系,在霹雳太平地庭面控不当使用网络罪,惟他否认有罪,获准六千元保释候审[12]

纳兹兰判处纳吉罪成后,纳吉的律师沙菲宜阿都拉在上诉庭多次批评纳兹兰,以致上诉庭法官于2021年4月6日敦促沙菲宜谨慎言辞。沙菲宜在法院内解释为何应推翻高庭的裁决时,曾使用“无可救药地不称职”(hopelessly incompetent)及“有毒败坏”(poisoned)等字眼来形容纳兹兰的判决[13]

2022年6月7日,纳吉入禀法庭申请提呈新证据,以证明审理SRC案的纳兹兰涉及利益冲突,需重审案件。其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阿都拉表示,他们近期发现担任SRC案件主审法官的纳兹兰存有几项利益冲突[14]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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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吉SRC案的保释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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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前任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接受《当今大马》独家专访中,他被问及「对前首相纳吉·阿都拉萨在联邦法院整体的判决和程序有什么看法」,其中他在回答「许多人对案件拖延的时间越长感到沮丧,即使纳吉已被法庭被定罪,但也可以获得保释。如果不被允许,是否会改变社会舆论」的问题时,汤米汤姆斯认为,这种情况为「定罪后保释」。他称纳兹兰是一位伟大和最好的法官之一,舆论对他攻击是不公平的。但汤米汤姆斯认为,允许纳吉保释是一个错误,以致人民忘记纳吉身负7项罪名、72年监禁和2亿1000万的罚款。汤米汤姆斯表示在事后看来,由于准予保释,纳兹兰自己也可能承认这是一个错误,过去6个月对纳兹兰的人身攻击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如果纳兹兰在定罪后的情况下驳回申请,法院可能会裁定此类严重罪行不需要保释。如果保释被拒绝,纳吉已经入狱,他将一直待到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上诉,过去两年对马来西亚政治体制的损害是可以避免的[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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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RC案法官纳兹兰擢升至上诉庭. Malaysiakini. 2022-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2. ^ 2.0 2.1 纳吉SRC案确定换法官,纳兹兰取代苏菲安. Malaysiakini. 2018-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3. ^ 【SRC世纪审讯】纳吉判监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 東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4) (中文(简体)). 
  4. ^ 纳吉罪成创历史,法官与主控官亦名留史册. Malaysiakini.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5). 
  5. ^ SRC案 纳吉7指控表罪成立. 東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2019-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6) (中文(简体)). 
  6. ^ SRC洗钱案·纳吉今日出庭自辩. 星洲网 Sin Chew Daily. 2019-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英语). 
  7. ^ ◤SRC案◢ 纳吉完成SRC案自辩 5月12日起控辩方陈词. www.chinapress.com.my. 2020-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8. ^ ◤SRC案◢ 纳吉世纪审讯 辩方今结案陈词. 中國報 China Press. 2020-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9) (美国英语). 
  9. ^ SRC案今完成结案陈词 7月28日定纳吉是否罪成. 中國報 China Press. 2020-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美国英语). 
  10. ^ 纳吉共监72年 · 刑期同期执行 坐牢12年. 星洲网 Sin Chew Daily.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中文(简体)). 
  11. ^ ◤SRC洗钱案◢ 历史性判决!纳吉7控状 全部罪成. 中國報 China Press. 2020-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7) (美国英语). 
  12. ^ 拉美斯否认不当使用网路罪,获准六千元保释候审. Malaysiakini. 2021-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13. ^ 沙菲宜连番攻击SRC案法官,上诉庭要求注意用词. Malaysiakini. 2021-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14. ^ 质疑法官涉利益冲突,纳吉向法庭申请重审SRC案. Malaysiakini. 2022-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8). 
  15. ^ Gunasegaram, James Chai & P. Thomas: Kamu tak boleh ugut Mahkamah Persekutuan. Malaysiakini. 2022-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