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起鵬
外观
葛起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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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石泉縣知縣 | |
籍貫 | 江蘇太倉直隸州嘉定縣 |
字號 | 字飛千、味荃,號南雲,晚號倦翁 |
出生 | 道光十三年九月十一日(1833年10月23日) |
逝世 |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 |
配偶 | 娶汪氏,繼娶錢氏 |
親屬 | 曾祖葛鼎;祖父葛桂滋;父葛錫祚 前母潘氏;母潘氏;庶母范氏 從兄葛桐銜(咸豐三年進士)[1]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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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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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起鵬(1833年10月23日—1903年),字飛千、味荃,號南雲,晚號倦翁[3],江蘇太倉直隸州嘉定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履歷生平
[编辑]- 咸豐十一年(1861年),試用縣丞[4]
- 同治元年(1862年)壬戌恩科順天鄉試舉人[3]
- 同治某年,署成都縣知縣[3]
- 同治十三年(1874年),署合江縣知縣[5]
- 光緒二年(1876年),署梁山縣知縣[6]
- 光緒二年(1876年)七月,石泉縣知縣[7]
- 光緒五年(1879年),充己卯科四川鄉試大門點名官[8]
- 光緒某年,署彭縣知縣[9]
- 光緒九年(1883年),署榮縣知縣[10]
- 光緒十二年(1886年),署鄰水縣知縣[11]
- 光緒某年,署忠州直隸州知州
- 光緒某年,補瀘州直隸州知州[12][13]
- 光緒十三年(1887年)二月,被劉秉璋參奏油滑取巧,著即革職[14]
-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調赴北洋差遣[15][16]
- 賞戴花翎,欽加運同銜,歷充庚午科、癸酉科、乙亥恩科四川鄉試同考官,誥授朝議大夫,加十三級紀錄二十六次[9],處理教會與洋務事件,不失國體。善詩詞古文,喜收藏金石、錢幣,尤留意搜集家鄉文獻。與王文思、楊恆福齊名,有「三才」之稱。著有《食德齋詩文集》、《歷代治河考略》、《嘉定錢氏藝文分類》等九種。
-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卒,享年七十一歲。
註釋
[编辑]- ^ 「葛起鵬硃卷」,《清代硃卷集成》105
- ^ 『三烈者諸生蔣藻妻秦氏暨其子婦諸生元震妻徐氏女師左也皆殉庚申難死甚慘名人題詠甚多徐氏請諸生周翊鑾輯而刻之』。[民國]《嘉定縣續志》
- ^ 3.0 3.1 3.2 『葛起鵬。字飛千。亦字味荃。晚號倦翁。錫祚子。同治壬戌順天舉人。以知縣分發四川署成都、合江、梁山、石泉、鄰水等縣。升忠州、瀘州直隸州。歷任繁劇。以幹練稱。辦教案及洋務尤能。力顧國體。爲總督丁寶楨所契重。任合江時。有八卦會燒香聚衆將爲亂。捕爲首者五人。置之法。事立平。署梁山時。前任加派驛站夫馬費。幾釀巨變。詳減四分之三。民大悅。踴躍輸將。不旬日地丁津貼捐輸三款一律解清。復爲酌裁正雜諸費。捐寘田千餘畝。以補不足。勒碑著爲令。民間積累以除。任石泉時。鄰邑龍安巨盜起事。捐廉防堵。旋獲鄰匪誅之。境以無事。在官十餘年。頗著政績。以忤上官詿。吏議罷歸。起鵬少穎悟。有才子之目。工詩古文詞。留心金石文字及古泉幣收藏甚夥。故鄉文獻蒐輯尤勤。著有食德齋詩文集等九種卒年七十一』。[民國]《嘉定縣續志》
- ^ 「試用縣丞葛起鵬著俟補缺後以應升之缺升用」,《咸豐朝起居注》卷五十五咸豐十一年七月初九日
- ^ 「葛起鵬,味荃,直隸舉人,同治十三年任,廉明勤慎,後以升任瀘州被議,時論惜之」,民國《合江縣志》卷二治制七
- ^ 「葛起鵬,江蘇嘉定縣舉人,二年署任」,《梁山縣志》卷七官師志知縣十三
- ^ 「石泉縣……知縣加一級,葛起鵬,江蘇嘉定人,舉人,二年七月補」,《大清縉紳全書》〔琉璃廠榮華堂〕光緒六年春
- ^ 「大門點名官……運同銜石泉縣知縣調署成都縣知縣,葛起鵬,江蘇嘉定縣人,壬戌舉人」,《光緒五年己卯科四川鄉試題名錄》
- ^ 9.0 9.1 「娶葛氏,嘉定縣籍,同治壬戌恩科順天鄉試舉人,賞戴花翎,欽加運同銜,題補四川瀘州直隸州知州,正任石泉縣知縣,厯任成都縣知縣,忠州直隸州知州,鄰水、榮縣、彭縣、梁山、合江等縣知縣,厯充庚午、癸酉、乙亥四川鄉試同考官,誥授朝議大夫,加十三級紀錄二十六次名起鵬味荃公女」,《清代硃卷集成》汪毓烜履歷
- ^ 「葛起鵬,字味荃,嘉定舉人,威遠傅光弼為解首,即葛所得士,九年署,性矜大,然以振厲文字為己任,王培後所無也荀」,《榮縣志》第十一篇秩官五十八
- ^ 「葛起鵬,江蘇嘉定人,同治丁卯舉人,光緒十二年署」,《光緒卅三年鄰水縣續修志》
- ^ 「頭品頂戴四川總督臣劉秉璋奏爲揀員調補直隸州知州要缺以資治理恭摺仰祈聖鑒事,竊查瀘州直隸州知州田秀栗于光緒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忠州署任內病故,遺缺前以候補直隸州知州石泉縣知縣葛起鵬題補,尚未接准部覆,經臣奏參革職,嗣於光緒十二年閏四月二十七日准吏部咨三月初六日奉旨葛起鵬業已革職,所請以該員補授瀘州直隸州知州之處,應毋庸議」,光緒十三年十一月初八日京報全錄,《申報》,Jan.7,1888,Num.5291
- ^ 「再前請升補瀘州直隸州知州未奉部覆之本任石泉縣知縣葛起鵬,油滑取巧,應請革職,以儆官邪」,光緒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京報全錄,《申報》,Mar.28,1887,Num.5007
- ^ 「石泉縣知縣葛起鵬,油滑取巧,著即革職,以儆官邪」,《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九光緒十三年二月十二日
- ^ 「差復原銜前四川石泉縣知縣葛起鵬。著准其調赴北洋差遣」,《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九十光緒二十二年丙申五月乙未朔
- ^ 「又開復原銜革職前四川石泉縣知縣葛起鵬,由舉人揀選知州,保舉分發指省四川補署各缺,均無貽誤,於代理鄰水縣任內,因案革職,投效鄭工合龍後開復原銜,該革員學問優長,才具開展,被議以後,深知韜晦,臣與該員丱角相交,知之有素,合無仰懇天恩俯念佐理需人,准將張雲路陳守淑陳時福三員各以本班留於直隸補用,葛起鵬一員飭赴北洋交臣差違之處出自鴻慈逾格,除分別咨部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奉硃批另有旨欽此」,光緒二十二年六月初九日京報全錄,《申報》,Jul.29,1896,Num.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