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鼻山摩崖石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桂林石刻 — 象鼻山石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鼻山
坐标25°16′13.091″N 110°17′31.394″E / 25.27030306°N 110.29205389°E / 25.27030306; 110.29205389坐标25°16′13.091″N 110°17′31.394″E / 25.27030306°N 110.29205389°E / 25.27030306; 110.29205389
分类石窟寺及石刻
时代唐-现代
编号第五批第462项
登录2001年6月25日

象鼻山摩崖石刻,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象山街道象山公园象鼻山。1994年7月8日公布为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作为“桂林石刻”之一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

参考文献[编辑]

  1.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2. ^ 桂林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信息一览表(截至2021.9.22).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 2021-09-22 [2023-10-23]. [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