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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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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祚(449年—515年),表字季祐太原郡晋阳县(今山西省太原市)人。魏宣武帝尚书右仆射漢末曹魏名將郭淮弟弟郭亮七世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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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郭洪之,坐司徒崔浩国史之狱被杀。郭祚年少孤贫,涉猎经史,弱冠时为州主簿。魏孝文帝初年,举秀才,对策上第,拜中书博士,后任尚书左丞。他博学多能,勤于职守。历任散骑常侍刺史等职。孝文帝迁都洛阳,郭祚受孝文帝赏识,以工于文学受到孝文帝的亲接礼遇。孝文帝经常招他讲论义理,以及密议政事,任命他为黄门侍郎。与黄门宋弁等出谋献策,参谋帷幄,参定朝典。太和二十三年(499年)从孝文帝南征攻南齐,拜尚书,进爵东光伯。魏宣武帝时,郭祚出任青州刺史时,每逢不丰收之时,郭祚开仓赈恤。侍中郭祚兼任吏部尚书。他清廉公正,办事谨慎,量才授官,士人钦服。重惜官位,每次诠选授官,虽然发现有合适人选,一定还要反复考虑很久,然后才下笔签署,因此人们对他多有怨心,但是经他所录用的官员无有不称职者。后出为瀛州刺史。入为侍中、并州大中正,迁尚书右仆射延昌元年(512年)十月十八日,尚书右仆射郭祚兼任太子少师。郭祚一次随魏宣武帝临幸太子元诩的东宫,怀中特意装着黄瓜给太子吃;当时应诏左右赵桃弓深受宣武帝的信任,郭祚私下里巴结他,时人称他为“桃弓仆射”、黄少师”。延昌四年(515年),元诩即位为魏孝明帝后,七月,朝廷诏令郭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及雍州刺史,更望封侯,为征西大将军。郭祚和裴植都不满领军于忠专权,暗中劝高阳王元雍让他离开朝廷。于忠派人诬告郭祚、裴植犯罪。八月初五,裴植和郭祚以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都被赐死。年六十七岁。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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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祚的住所位于洛阳城清阳门内御道北修梵寺以北的永和里,该里南北都有水池,是董卓所建造,至东魏时期都仍有水,冬天和夏天也不会枯竭。永和里有太傅录尚书长孙稚、尚书右仆射郭祚、吏部尚书邢峦、廷尉卿元洪超、卫尉卿许伯桃、凉州刺史尉聿等六个住宅,都是门户高大屋宇华美,馆舍宽阔壮丽,楸树和槐树的树荫遮蔽道路,桐树和杨树夹杂种植,当世称之为贵里[1][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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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魏書/卷64》,出自魏收魏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史·卷043》,出自李延壽北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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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洛阳伽蓝记·卷一·城内》:寺北有永和里,汉太师董卓之宅也。里南北皆有池,卓之所造。今犹有水,冬夏不竭。里中太傅录尚书长孙稚、尚书右仆射郭祚、吏部尚书邢峦、廷尉卿元洪超、卫尉卿许伯桃、凉州刺史尉成兴等六宅。 皆高门华屋,斋馆敞丽,楸槐荫途,桐杨夹植,当世名为贵里。
  2. ^ 《太平广记·卷三二七》:后魏洛阳永和里,汉太师董卓之宅也。里南北皆有池,卓之所造,水冬夏不竭。里中太傅录尚书长孙稚、尚书右仆射郭祚,吏部尚书邢鸾,廷尉卿元洪超,卫尉卿许伯桃,凉州刺史尉成兴等六宅皆高门华屋,斋馆敞丽,楸槐荫途,桐杨夹植。当世名为贵里,掘此地,辄得金玉宝玩之物。时邢鸾家,常掘得丹砂及钱数十万,铭云:“董太师之物。”后卓夜中随鸾索此物,鸾不与之,经年而鸾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