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4日,南越举行第一届制宪会议选举[1],共有431名候选人角逐共5个已登记的亲政府政党的123个席位,其中11名候选人以亲政府独立人士身份当选。爱德华·米勒指出,与1955年的南越公投相比,这次选举相对自由公平,因为独立候选人和反对派候选人都可以竞选席位,反对派也可以开展竞选活动。然而,竞选材料必须经过筛选,政府还可以根据候选人与越盟和其他叛乱组织的联系而暂停候选人资格。[2] 两名代表因违反选举规定而不得就座,使代表总数成了121名。[3] 10月26日,南越新憲法生效后,该机构转变为国民议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