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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葉乃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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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刪或寫條目的人務必先討論再來看是否執行,免得徒留他人負擔及佔用維基資源。[编辑]

據查123.50.52.35編輯2013年7月21日 (日) 18:09 版本,或者是其它人有與他一樣有此異議,無論目的是為了當事人葉乃菁澄清,還是藉口此事來批判台灣媒體長久以來的亂象,又再或者是如2013年1月26日 (六) 04:49 版本是質疑該條目沒有存在之必要(被提請速刪),想請各位執行之前,能不先討論一聲,別提刪了或寫條目了才來讓人收拾善後,當初寫的時候都是按照維基方針去編輯,如有疑議,可以討論如何改善及解決,一個提速刪,另一個是藉條目為當事人葉乃菁澄清,而且還反過來批判台灣媒體,此二人行為不建議其他人也跟著學做,其它問題就先不說了,光是此二人行為一旦做出,無論事情有無成功如願,也都會一併被系統留下紀錄,若事成也罷,但事不成就會給維基百科多添幾筆紀錄,豈不多佔系統空間?--Naijin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19:22 (UTC)[回复]

如何提速刪?[编辑]

這些報導及條目有百分之80與事實差距甚遠,如何提速刪?希望不要再浪費網路資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use777對話貢獻)於 2013年11月6日 (三) 04:49加入。

(:)回應:閣下做出這筆編輯才是有百分之80與事實差距甚遠,對這方面有問題可以繼續來討論,不要再做出有違來源記載的不實或捏造內容做編輯。再者,該條目已於2013/01/27提刪過一次,請閣下發問前先查詢。--Naijin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4:54 (UTC)[回复]
(~)補充:請閣下先看看上一個討論「請提刪或寫條目的人務必先討論再來看是否執行,免得徒留他人負擔及佔用維基資源。」就是在說你這種人做的編輯。--Naijin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04:58 (UTC)[回复]


首先,師大登山社並不叫綠野登山社,錯誤一。 其次,國家公園只要發布颱風警報就會即刻啟動他們的SOP程序,聯繫不上的登山客就會派人上山找尋。 再來,媒體記者並不爬山,也不了解國家公園規定,不少報導充滿臆測與想像,與事實相差極大。 留這樣的詞條意義何在?沒有教育意義也充滿誤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71.229.162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16日 (六) 06:59‎加入。

如果派直升機上山找失聯的人就是登山客浪費社會資源(更何況葉乃菁也不是颱風天登山),在沙洲上種菜遇到溪水暴漲也是浪費社會資源,媒體沒天沒夜報導不營養新聞也是浪費社會資源 下這種開頭就是不明事理,硬要在葉乃菁頭上冠帽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71.229.162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16日 (六) 06:59‎加入。

再補充,葉乃菁當時走的是“霸北聖稜線”,並非大霸尖山,否則不會前進到霸南山屋,一般走大霸群峰不用這麼久的時間,通常三至四天即可,7/28走到8/5是哪種走法?每間山屋睡兩天嗎?葉乃菁入山時颱風尚未形成,何來颱風天登山又浪費社會資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71.229.162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16日 (六) 07:10‎加入。

製造詞條的人,你根本沒爬過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71.229.162對話貢獻)於2014年8月16日 (六) 07:10‎加入。

  • (:)回應:對於閣下提出的討論,我逐一列出答覆,如下:
    • 閣下說錯誤一是「師大登山社並不叫綠野登山社」,這可以請閣下自己依據來源去改寫,但不要憑藉自己的主觀地認為「師大登山社並不叫綠野登山社」,這樣對條目沒有幫助,任何人還是可以回退。
    • 閣下說「不少報導充滿臆測與想像,與事實相差極大」是出於什麼根據?假如閣下質疑新聞報導,可以參考Wikipedia:可靠来源指引,自行另找閣下自己認為的可靠來源。
    • 閣下說「留這樣的詞條意義何在?」這可以將本條目提交至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處理。
    • 閣下說「沒有教育意義也充滿誤導」這話太過武斷些,存留本條目在教育意義上,這是種負面教材,所以具有一定程度的反思與借鏡的效果,至於誤導的問題是可以經由閣下以及各位每個人可根據自己找到的來源去自由地改寫,當然我這話純為我個人的意見,僅供參考,如果閣下對本條目存留有所質疑,也可以交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處理。
    • 閣下不滿於「浪費社會資源」這話給人冠上帽子,由於本條目的創建並不是我,寫這話的人也不是我,所以我只能說,閣下可以自行找出自己認為的可靠來源,去對令閣下感到質疑或給人冠上帽子的話進行改寫,但需要留意的是Wikipedia:利益衝突,可別為了本條目的主角「葉乃菁」,而做出違反中立的編輯。
    • 閣下補充的話,這也是同之前問題,閣下可以自行找可靠來源去對本條目敘述改寫。
    • 閣下說「製造詞條的人,你根本沒爬過山。」我不知道「詞條」是指什麼,但我想閣下應該是指「條目」吧!請閣下參考Wikipedia:什么是条目;至於沒爬過山,由於本條目的創建並不是我,寫這話的人也不是我,所以我很好奇地想問閣下,這是根據什麼樣事實可以知道他沒爬過山?總不會光看本條目所寫不滿你意就因此認為吧,假如是的話,那就是情緒用事(對人不論事),這樣性子也是對本條目沒有幫助,而且爬山與寫條目是兩回事,閣下要在這觀念做調整,畢竟維基百科是開放每個人都可以來寫,理當會什麼樣的人都會有,條目也就會被寫成什麼樣是可想而知的,除非維基百科在體制上改成是「編輯權限僅於專家」,否則很難達到閣下認為寫爬山這種條目(如本條目葉乃菁事件)就要有爬過山的經驗,我是建議閣下的心態開放些會好過,就算是條目有違反法律,閣下提出告訴對維基百科並無作用,理由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