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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5年12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有关于DYKC规则中的“原创”如何验证

關於紅綠連的最終方案

批量议案

此处张贴一些关于现行方针的批量议案。这些议案均不或很少修改方针的实际内容,而是对于方针页面的结构层次、附属关系、术语用法加以调整。不过由于数量较多,仍然贴出以求社群认可。每个具体议案的内容、性质和目的将会在以下列表及讨论区中详细呈现。

议案名称议案内容
第一议案(已执行)合并Wikipedia:半保护方针Wikipedia:保护方针
第二议案(無 果)合并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词典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第三议案(已执行)修改保护方针两处内容:允许用户请求无限期半保护其用户页面,以及声明全保护不用于高风险页面以外的预见性保护。
第四议案(已执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页面中的方针部分剥离,合并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

希望本次一系列的小修补能让方针的内容层次更加清晰,并在保持内容的前提下适当精简方针页面数量。如果可能,希望每个议案各自达成相应共识,并请大家在讨论时避免使用投票模板。

-- 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03:08 (UTC)

第一议案讨论区

第一议案内容为合并半保护方针和保护方针。理由是前者并没有独立的必要,且叙述内容和核心观点均和后者相同。合并的好处是方针层次将更加整洁,同时保护方针页面长度仍可以控制在合理范围。合并后,WP:半保護方針页面摘下方针模板,其实质内容将反映在WP:保護方針#半保护一节当中。预计本提议实现后,WP:保護方針页面变成这个样子:User:Bluedeck/bibliotek/history/1446518872196(本草稿是第一议案和第三议案合并执行结果,所以包含两处实质性修改)。现将本第一议案张贴于此寻求共识。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03:09 (UTC)

请放心,这只是预览。如果第一议案通过而第三议案否决,我将不会把“私货”带进去,这也是分开讨论的好处。至于草稿没有体现半保护方针的合并,关于这一点,请参看当前的WP:半保護方針页面,可分为3部分:导言、“如何执行”的手册以及导航部分(忽视一个“重复一遍”的章节)。其中,只有导言部分包含了实际的方针内容,而导言段落的叙述内容均已在草稿中体现(其大部分已经在现行保护方针中存在)。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12:47 (UTC)
前者并没有独立的必要,且叙述内容和核心观点均和后者相同。合并的好处是方针层次将更加整洁,同时保护方针页面长度仍可以控制在合理范围。合并后,WP:半保護方針页面摘下方针模板,其实质内容将反映在WP:保護方針#半保护一节当中。
誠然,沒人規定方針不能合併,但為了整洁而合併方針頁面,這顯然不是好理由;且本提案有涉及修改方針,非為單純的合併,故當前順序錯了,應先討論修改內容,有共識後再執行合併,現階段投支持或反對票都不宜。--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1月4日 (三) 18:18 (UTC)
我来说明。方针的系统性、逻辑性和层次性是非常重要的。自从我加入维基百科以来,虽然日渐熟悉各种方针,然而始终不敢说自己“系统性的”了解了维基的所有方针,这还不算指引。其原因就是我们的方针页面数量多,层次乱。即使这点小的修改远不能让没有维基经验的人从零上手毫无难度,然而进步总是好的。而且整理方针层次并不涉及实质内容,所以我觉得“為了整洁而合併方針頁面”是一个值得去做的工作,也是很好的更新理由。由于涉及内容修改的提案,我已单独列出,故不会造成混乱——正如我上边所叙述的,如果第一议案通过,而第三议案否决,我将只把第一议案相关的内容更新进新的方针中去。至于结构性修改和内容性修改的讨论同时进行一事,我认为并无不当。最后,在共识有望的情况下减少投票模板的使用确实值得提倡。以上。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4日 (三) 19:24 (UTC)
維基基本法?--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5日 (四) 05:18 (UTC)
那不是WP:5P?说到这个,楼主似乎是想把目前类似欧美法系的地方往大陆法系上靠……各有利弊,我不反对就是了。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11月5日 (四) 08:38 (UTC)
我这在做的事情像大陆法系的风格吗?我不这么觉得。剥离手册内容这种简化操作应该是正相反的情况。维基百科的方针不可能做到大陆法系的水平,法无禁止即可行,所以我也没有意愿往那上靠。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5日 (四) 13:38 (UTC)
  • (+)支持都是保護,合併好看一些 --(叮噹呀,誰都喜歡,小貓也自豪!) 2015年11月6日 (五) 09:40 (UTC)
  • 我認為方針與指引是寫給用戶看的,它並不是法條。我們不能保證任何用戶都能如同閣下精熟你所述的內容,或了解保護與半保護的差別(比方說,我常看到資深用戶以「條目內文不中立」作為刪除理由,明明就沒這條理由),會不會手機滑到一半覺得太長就跳過不看,誰知道?我認為,如果該頁面有必要獨立論述,則應分撰,反之就該合併;若單純僅以頁面長短或簡潔與否作為分拆或合併理據,都是不適宜的,若說現在討論的是百科全書條目,那就另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1月6日 (五) 20:49 (UTC)
我感到閣下的一些想法和現實情況差距甚遠。您一定還沒讀過我寫的草稿。内容不變的情況下簡潔化方針,這就是本議案做的事情。長度幾乎不變的情況下精簡掉一個頁面,這就是草稿在呈現的狀況。您擔心“手機滑到一半覺得太長就跳過”,又聲明“以頁面長短或簡潔與否作為分拆或合併理據,都是不適宜的”;您指出“如果該頁面有必要獨立論述,則應分撰”,卻未見獨立敘述的必要性爲何。這是矛盾的邏輯啊。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6日 (五) 22:03 (UTC)
暈。這事有這麼複雜?您說您的議案要簡潔方針,我也說了,沒人規定不可以簡潔方針。但是,只單純為了「長度幾乎不變的情況下精簡掉一個頁面」有何必要,您還是沒有回答啊,這和有沒有看過草稿怎又扯在一起?好,為何我會這樣問?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指引,它不僅僅是一個條目頁面的存廢,可能討論後,認為沒關注度就合併到主條目即可解決;而是在討論要將半保護方針合併到保護方針裡去;還有,您提案的合併,亦有涉及修改內文的部分,也不全是單純地將B重複內文的部分合併到A;最關鍵的問題是,為何一定要簡潔,頁面美觀清爽?看了心情舒暢?如果僅以此理由就要修改方針或指引,個人絕對反對。倘若繼續保持現狀不合併,又將導致誰的不便?或者合併後,網站速度會加快0.0000001秒?若以此類理由要修改社群方針是不必要的。最後,我一直很排斥這種鬥爭式的討論法。不回答問題,反而先指責的思維就沒意思了。請問,今日提案要合併的的是您還是我,怎麼提案要合併的,不指出合併的必要性,反而要我來提出獨立敘述的必要性,這種邏輯您自己不覺得怪?舉例:A說秋意假髮濃殺人,理由是「我覺得他有殺人」,「他看起來像殺人犯集團的一份子」,但A沒有提出任何證據,接著要秋意假髮濃證明自己沒殺人?--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20:02 (UTC)
很抱歉,我沒有想到會給您造成爭鬥的印象。我沒有回答問題是因爲您沒有提出任何問題,僅僅敘述了觀點(唯一的一個問句是“誰知道?”);我挑您的邏輯的毛病是因爲在我看來真的是矛盾的。剛剛您增加了一個問題,“為何一定要簡潔”,我的回答是简洁增强理解和層次性,這對于方針和讀者都是好事。您指出“您提案的合併,亦有涉及修改內文的部分”,我再此第四次説明我沒有這麽做——衹是沙盒合并,不是議案合并。您舉出例子“A說秋意假髮濃殺人……證明自己沒殺人?”,實際正好相反:我是「沒殺人」的主張方,要求對方拿出「殺了人」的證據。因爲同一個方針硬要拆分成兩頁才是需要理由的行为(議題方反轉)。實際上舉證責任在這種議題可反轉的情況下不起作用,请查看舉證責任_(哲學)#批評。以上。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8日 (日) 07:19 (UTC)
本例中可留在WP下,也可留在H空間下。我建議其他例子中的手冊内容如果有重名則放在H空間里。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7日 (六) 18:29 (UTC)

本议案执行完毕。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8日 (三) 20:03 (UTC)

第二议案讨论区

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词典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是较为明显的重复叙述,且并不能看出有特别需要强调的理由和效果。提议是合并前者到后者。以上。现将本第二议案张贴于此寻求共识。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03:48 (UTC)

请求合并的动机主要是为了精简方针页面的数量、降低导航难度以及理顺逻辑关系。方针页面区别于一般论述,应小心对待。大量没有经过仔细考虑的方针页面可能带来社群层面的隐患。由于当前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词典的内容远不足以支持其单列方针,故请合并。一般而言,我认为如果一个方针的某个侧面有特殊强调的必要,则应调整其篇幅,或者针对其撰写论述或方针解释。将其单列为一单独方针的做法会造成一定混乱。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12:57 (UTC)
应该不会一直弄到TL的程度。当前凡是有TL的部分不是手册内容太多就是话说的不系统导致冗长而信息量并不多。在以后的系列议案中,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一个预想。Bluedeck 2015年11月4日 (三) 04:04 (UTC)

(!)意見同時昭,應擴充维基百科不是词典。--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8日 (日) 12:02 (UTC)

第三议案讨论区

两处方针内容修改:

第一处:允许用户请求无限期半保护其用户页面。理由:实际处理保护请求时有先例,同时本规则可以节约编辑者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第二处:声明全保护不用于高风险页面以外的预见性保护。理由:实际处理保护请求时的默认性规则。在半保护方针中有阐明,但在全保护方针中没有。现在阐明。

修改后的效果参见第一议案讨论区提供的草稿页面。以上。现将本第三议案张贴于此寻求共识。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03:25 (UTC)

第一处:是的,这里只是允许用户申请永久半保护,如果用户的申请不合情理,管理员自然可以不予执行或者调整期限执行。第二处:例1(全)例2(半)。目前“不做出预见性保护”是管理员处理保护请求的常识性规则,无论半保护全保护均是如此,故加入全保护方针中去。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12:49 (UTC)
根據目前方針「如用戶頁遭破壞,用戶本人有權利申請對用戶頁進行最長一年的半保護。」,我認為已足夠保障編者。--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3日 (二) 15:46 (UTC)
user:秋意假髮濃[[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您提出的这一点,我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我来叙述不做预防性保护的原因:因为预防性保护会妨害一些正常的编辑,从而使得维基效率下降。然而,对于用户页而言,出于非用户意愿的编辑是不正常的,所以“不预防”的逻辑不适用。在这里,反而是预防性保护才能够提高维基系统效率。所以这两个处修改虽然表面上是向着相反的方向,而实际上目标是相同的。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4日 (三) 19:11 (UTC)
不明白為何要永久保護。我認為一年保護已足夠保障編者。--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5日 (四) 05:16 (UTC)
user:Temp3600[[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以下是某用户的用户页被破坏情况:2012年8月31日,8次破坏。2013年3月11日,人身攻击。2013年4月7日,扰乱。2013年4月17日,破坏。2013年8月28日,扰乱。2013年8月28日,人身攻击。2013年11月18日,人身攻击。2013年11月29日,破坏。2014年1月18日,扰乱。2014年12月13日,扰乱。2015年4月24日,威胁。2015年4月29日,威胁。2015年6月12日,扰乱。2015年7月15日,人身攻击。2015年9月13日,被张贴版权内容。最后,几天前的2015年10月21日,被张贴版权内容。本用户页其间被多次保护,保护终止后,破坏即开始。最长一年并非足以满足所有需要。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5日 (四) 19:33 (UTC)
  • (+)支持:之前闷声中立)原来还有这么夸张的案例,那我冒泡出来支持。-- SzMithrandir(留言2015年11月6日 (五) 00:31 (UTC)
  • @Bluedeck:您以個案作為修改方針的理據仍不充分。如果以您提出的草案做準,也不須用戶提出,管理員應當主動介入才對,因為當前保護頁面權限只賦予管理員(我修正,少數維基人就只單純想掛著管理員三個字「官銜』,根本不碰站務,不過這不能強迫,只能說社群當初是怎麼投票選的)用戶可主動申請永久半保護頁面,但重點來了,一、誰有這個權利同意或反對保護別人的用戶頁面?管理員?行政員?二、為何僅允許用戶頁可以預防性保護,非用戶頁面卻不允許,這個議案完全沒提到,未來如有維基人以此質疑時,社群對此爭議如何回應?因此案一與案三絕對不可包裹討論。小結:本議案「第二处」爭議不大,第一處則不夠具體。--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1月6日 (五) 20:31 (UTC)
“請放心,這只是預覽。如果第一議案通過而第三議案否決,我將不會把「私貨」帶進去,這也是分開討論的好處。”--Bluedeck 回復 Cwek 2015年11月3日
“正如我上邊所敘述的,如果第一議案通過,而第三議案否決,我將只把第一議案相關的內容更新進新的方針中去。”--Bluedeck 回復 秋意假髮濃 2015年11月4日
我在此第三次申明:沙盒是沙盒,議案是議案。我從一開始就是把第一議案和第三議案分開提的,從沒有打包過。因此我覺得您是不是沒有順序看完全部留言?您提出的“也不須用戶提出,管理員應當主動介入才對... ... 管理員?行政員?”部分我沒有看懂您的意思,可否重新敘述?您提出的“為何僅允許用戶頁可以預防性保護”問題,我已在2015年11月4日19點11分(UTC)回復,就在上面不遠處,您是否閲讀了?您指出“第一處則不夠具體”,當前第一處的敘述爲“允许用户请求无限期半保护其用户页面”,我認爲已經講得非常明白,那就是把目前的最高一年期限放開,不設上限,您覺得是哪裏不夠具體,我願意回答。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6日 (五) 22:08 (UTC)
看到您這段回復,我終於明白,您也是需要說明很清楚的。管理員不是法官,方針或指引不是法條,維基百科沒有法庭。社群投票推選維基人來做管理員,不等於管理員就是裁判員。社群給管理員判斷頁面存廢、封禁用戶、刪除或保護頁面等的權限,但管理員仍然不是法官(七十餘位管理員,幾個有法律相關背景專長的我很好奇),僅僅因為社群把這些權限集中給某些維基人,如此而已。諸位路人若認為管理員是維基百科的法官、官員什麼等,那就錯了,他們只是打雜工,每天做其他維基人不願碰的事(當然也有掛管理員名字不打雜的人,此處不討論),換言之管理員沒有權力准許或否決任何一個用戶的行為,管理員封禁用戶、保護與刪除頁面的行動出發點,都是為了忠實履行社群賦予的權限(各位可以想成「對事不對人」。當然,我這裡還是舉例)。所以,除非與此用戶相關的行為已經影響到了社群,這時管理員才有必要主動介入,因為當前能封禁用戶或保護、刪除頁面的權限,社群只賦予了管理員,但這不等於管理員的權限可以無限擴張。打字到這裡,我想一同和諸位路人一起試想。各位想像一下,維基百科剛初創的時候,有沒有設置管理員,是否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創建或者刪除頁面?其實這不光是維基百科會設置管理員,只要有一定規模的線上論壇也都會設置管理員。回題,這個提案是用戶可以申請永久半保護自己的用戶頁,所以我問了:誰、核、准?管理員可以批准某個用戶是否需要半保護,還是行政員?別忘了,保護或半保護頁面的原則都是在發生破壞之後才會實行,何以用戶頁就例外可以允許在未受破壞的情況下就半保護,提案裡面並沒有說啊。請記得,即便是用戶頁,它還是一個頁面。如果我們同意用戶可以申請永久半保護自己的頁面,那麼未來用戶也可以申請半保護其他頁面,因此,我說這不具體。規則不是不能改,而是「怎麼改」。另外,「节约编辑者不必要的时间浪费」的理由和議案一類似,都是「整潔」、「節約」。試問,如果未通過此提案,對所謂的「編輯者」造成多長的不必要時間浪費?我剛看了WP:VIP,也不是整頁都提報用戶頁被破壞,若以這種理由提案修改方針,個人認為都是不必要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20:49 (UTC)
這回我明白了。您提出的問題已經遠遠超過了本議案討論的範圍,您應當新開議題討論。本修改衹是修改一個時間上限,和權限怎麽執行這種深層次問題完全無關。爲防止誤會,我需要説明這句回復不是一句敷衍。您的提問已經涉及到哲學層面問題,我無力解答。可以肯定的是,本修改并不觸碰這個問題,以前怎麽做,以後就怎麽做。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8日 (日) 07:05 (UTC)
  • (+)支持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我觉得现在对预见性编辑的定义有问题,高争议条目被永久半保护一段时间之后竟然被解开,理由居然是保护已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破坏,不能以预见还有破坏维持保护?这不当然的吗,就是因为保护了才没有破坏啊。见溥仪--淺藍雪 2015年11月18日 (三) 00:49 (UTC)
    • user:淺藍雪[[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虽然是在探讨界面用语时明确的,不过不限期并非永久,只是不确定何时解除罢了。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8日 (三) 19:47 (UTC)
      • user:Bluedeck[[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嗯,我好像有点看混了,如果第二部分只管全保护我支持。--淺藍雪 2015年11月19日 (四) 19:16 (UTC)
  • 如果没有更多意见,预计于UTC-6的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完成该议案的执行。Bluedeck 2015年11月27日 (五) 17:40 (UTC)

第四议案讨论区

内容:将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页面中的方针部分剥离,合并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此番修改后,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将变为纯粹的操作性页面。目前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页面较短,可以承受一定规模的扩充而不至于过于冗长。以上。现将本第四议案张贴于此寻求共识。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03:54 (UTC)


本议案执行完毕。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8日 (三) 19:48 (UTC)

Shwangtianyuan的派生议案讨论区

注:本段落留言标题、位置和格式曾经Bluedeck编辑:[1]Bluedeck 2015年11月3日 (二) 16:38 (UTC)

本人还有一个议案(第五议案),就是建议将维基百科:回退不过三原则并入维基百科:编辑战,不知道各位是否可以接受。--Shwangtianyuan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3日 (二) 04:40 (UTC)
建议将维基百科:回退不过三原则并入维基百科:编辑战,因为“回退不过三原则”可以看成是“编辑战”的一部分。--Shwangtianyuan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1月3日 (二) 04:42 (UTC)

谢谢SzMithrandir的统计。这个议案我也有考虑,虽然不在日程上。Bluedeck 阿里君♥优酷酱 2015年11月5日 (四) 04:51 (UTC)
  • (-)反对:3RR部分不等於編輯戰。隨便3RR也算破壞(上上方說的有理...)--Engle躍】 2015年11月4日 (三) 10:09 (UTC)

暫定共識

近日社群對此議題的討論開始減少,故作此小結:

第一议案:通過
第二议案:無共識,意見分為同意合併,應擴充Wikipedia is not a dictionary,及降格為指引三種
第三议案:「声明全保护不用于高风险页面以外的预见性保护」已無反對意見;「允许用户请求无限期半保护其用户页面」則共識較弱
第四议案:無反對意見,應可通過
Shwangtianyuan的派生议案:否決

希望社群加緊討論,在以上數項議案中達成最終共識。--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9日 (一) 17:26 (UTC)

如11月16日前仍未有其他討論,建議通過第一议案、第三议案第一部分、及第四议案。--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10日 (二) 16:38 (UTC)
无反对但也无复议,建议第四议案重新挂出。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11月16日 (一) 12:03 (UTC)
@bluedeck:意下如何?--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16日 (一) 15:44 (UTC)
就這樣更新好了。這也算冷門議案的標準結局了。繼續擺在這衹會一天天更冷。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6日 (一) 19:59 (UTC)
(+)支持:可以了吧,该说的都说清楚了,就行了。其他人没参与进来,要么是觉得太复杂,要么是觉得肌无力,累感不爱,算了。而且这个争议性很小了,几乎可以算是管理员内部的站务,执行吧。--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5年11月17日 (二) 01:22 (UTC)
@bluedeck:嗯嗯,bluedeck您去改吧。--Temp3600留言2015年11月17日 (二) 15:20 (UTC)
关于第三部分我还有话说。。--淺藍雪 2015年11月18日 (三) 00:53 (UTC)
看见了,那第三部分就再搁一会儿。Bluedeck Paris Attacks 2015年11月18日 (三) 19:52 (UTC)

小作品的判定條件問題

漢化譯名和直譯譯名的處理

外文重定向问题

現存或已刪除的條目內文可以大量複製到使用者頁面嗎?

wp:删除守则等7篇文章移動

2015年12月13日最新提案

我将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内容作出一些小修订,主要是有关汽车车系的条目要注意的问题。具体内容为(放入“交通工具名称”一节):

另外,若要创建有关汽车车系的条目时,请加入普遍使用的车厂名称,以“车厂+车系名称”为标准格式,例如“本田思域”、“丰田卡罗拉”。不要加入合资车厂的名称,例如“东风日产天籁”、“上海大众桑塔纳”,以避免地域中心

请各位对此提出意见,谢谢!--Shwangtianyuan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2月13日 (日) 08:04 (UTC)

(+)支持。不過,可以舉個例嗎?剛剛我找了幾則條目,但是找不到有類似您說的命名情形。--Bowleerin留言2015年12月13日 (日) 08:54 (UTC)
我看不懂这两类区别……是说后面的改成“东风天籁”还是“日产天籁”、“大众桑塔纳”(“上海桑塔纳”不靠谱吧)?Liangent留言 2015年12月13日 (日) 13:41 (UTC)
向二位统一(:)回應一下:有些新用户(尤其是从百度百科转来的用户)在创建有关汽车条目的时候,因为不知道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新人嘛),可能会使用“合资车厂名称+车系名称”作为其标题(我之前在百度百科上已经看到了“郑州日产NV200”这个词条,在维基百科上绝对不行),这样的话可能会出现地域中心。--Shwangtianyuan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2月14日 (一) 06:17 (UTC)
这是预防性的提案吗,目前没有事例?不过不要加入合资车厂的理由,我认为是关注度。仅当“东风日产天籁”存在显著的关注度(排除“日产天籁”),且“日产天籁”不存在条目或日产天籁条目过长,才可以创建独立条目。--Gqqnb留言2015年12月14日 (一) 07:41 (UTC)
可以说的上是预防性的提案。--Shwangtianyuan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请严格遵守中国国旗模板使用规则 2015年12月14日 (一) 08:19 (UTC)
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内容短的用关注度提删,内容长的说“通篇都在讲‘日产天籁’,不管‘东风’什么事”,可以移动改正成日产天籁。--Gqqnb留言2015年12月14日 (一) 08:26 (UTC)

有没有兴趣允许条目级CSS?

就是允许把一些css添加到特定条目。本来反复使用内联CSS(<font style="xxx">...</font>),如果改用统一的条目级CSS,条目大小可以减少,加快浏览器加载速度。技术上就是创建一个模板来填写这些css,然后把javascript加到全局JS文件里去,在条目加载完毕时javascript读取这些css加到document.styles里。这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方针问题。现在好像没现成的模板吧?有一些铁路条目、列表类条目等,使用前景色、背景色、调整文字大小比较频繁,条目级CSS能减少条目大小。不过我也知道格式手册要求不要过于花俏,所以问问看大家的想法。--Gqqnb留言2015年12月14日 (一) 08:21 (UTC)

可以用class做,但问题是得有人整理。大小么反正现在都gzip,差不到哪里去的。开放用这个不现实,太容易被破坏了。--Jimmy Xu 2015年12月14日 (一) 08:23 (UTC)
mediawiki:common.cs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12月14日 (一) 09:26 (UTC)

论述既然没有效力,怎么可以衍生出相应的维护模板?

翻譯條目須在Talk頁標上{{Translated page}}

依據CC BY-SA及早期的GFDL授權方式,翻譯條目必須給出原文作者。{{Translated page}}的存在就是給翻譯作者一個方便,不知為何使用率極低。許多產量豐富的翻譯編者都忽視了要給出來源網址及作者的姓名,我認為中文維基應當落實CC協議的精神,而不是眾所周知是從某語言翻譯過來,就忽略不標了。我們應當在相應的方針裡寫入這條規則。畢竟英文維基的東西還是那邊作者所有的,我們翻譯過來,MediaWiki可沒有幫我們標註翻譯前的作者是誰,需要手動標上才行。--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12日 (六) 07:32 (UTC)

存量有多少?--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12日 (六) 09:00 (UTC)
先完善相關方針吧,維基百科:翻譯守則,看看還有沒有其他指引順便一塊改。搞定這個以後,再請翻譯大戶把自己翻譯的作品給補上。不過從源頭來說,這應當是MediaWiki的一個插件功能,給作者一個表單填入來自某個語言的某條目,自動在talk頁加上模板。--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12日 (六) 09:08 (UTC)

劉嘉一向都有使用這個模板,不過包括我在內,不加這個模板的翻譯編輯也不在少數。而且這樣做並沒有強制性質,其實如果某條目在參加特色/優良條目評選、新條目推薦候選的時候就已經表明該條目是翻譯條目和原文語種,早晚這個事實也是要在討論頁出現的,雖然這個模板能夠提供原文的連結,而上述的方法不能。自己曾經因為沒有在某翻譯條目的討論頁使用這個模板而在DYKC被某編輯嗆聲,當時就是用這個理由回應(PS. 結果這條目因為被某編輯撻伐,而要強行結束第一次評選而捲土重來,結果到了第二次才能當選)。--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13日 (日) 08:59 (UTC)

真希望可以讓電腦來完成這件事。除了英文版之外,各大語言版應該都有類似功能需求。--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13日 (日) 12:34 (UTC)
机器怎么知道一个条目是不是翻译的呢?--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13日 (日) 12:38 (UTC)
在機器沒有強人工智能以前。至少可以設個介面,給機器來源語言、條目名稱,可以再加個版本。剩下交給機器做,減少我們user的負擔。這些就當我在許願。--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13日 (日) 12:43 (UTC)
用content translation的,我兴许可以做一个bot帮助添加模板。维基百科:机器人/申请/Antigng-bot/12--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13日 (日) 13:30 (UTC)
开了个小工具对CX翻译的页面添加此模板,可以考虑设置为默认启用。Antigng把先前翻译的页面跑一遍也不错。Liangent留言 2015年12月16日 (三) 22:43 (UTC)

這個模板有version參數,可以指定翻譯頁面的歷史版本,也許在可供查證方面算是優點。--578985s留言2015年12月14日 (一) 07:09 (UTC)

喜欢version参数。我会在编辑摘要里写翻译自XX语维基,这样符合要求吗?--Gqqnb留言2015年12月14日 (一) 07:35 (UTC)
以前就寫過摘要,維基用GFDL時期還得在摘要列出五位作者。--Jasonzhuocn邀請台灣人加入 Wikimedia Taiwan2015年12月15日 (二) 05:45 (UTC)
近期翻译的都会上version参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2月15日 (二) 09:23 (UTC)

再提跨语言链接清理

目前对于条目中不应有裸的跨语言链接(如[​[:en:Example|例子]])应已有共识,故在此提出将此种方式的链接在此批量替换为{{ilh}}的形式。如此一则显示效果更加友好,一则能得到才女的机器人在中文维基有相应条目时进行清理,一则在社群对跨语言链接有其他共识时方便实现。

有鉴于目前有维基人出于各种原因不喜欢使用此模板,在此提出一折衷方案,即清理时会暂时跳过在此串中表明此意之维基人所编辑的条目。

在此欢迎各位对此任务提出意见,且请针对清理任务本身,对{{ilh}}的显示效果如有不满还请另开段落。以上。--Jimmy Xu 2015年12月14日 (一) 08:12 (UTC)

綠鏈萬歲!--祝維基百科生日快樂的Carrotkit 2015年12月15日 (二) 05:28 (UTC)

不用說了,全部改紅鏈--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12月15日 (二) 07:36 (UTC)
甜咸之争还有红绿之争……--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15日 (二) 12:18 (UTC)
tooltip表示应战(其实关掉现在默认的绿链脚本不就完事了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2月16日 (三) 01:37 (UTC)
綠鏈好,綠鏈妙,綠鏈棒得不行了!--祝維基百科生日快樂的Carrotkit 2015年12月16日 (三) 05:37 (UTC)
tooltip大法好,退绿保平安。This is the war!——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12月16日 (三) 06:15 (UTC)
CPU一耗天地滅,趕快退綠保平安。--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12月16日 (三) 23:53 (UTC)
绿链赛高!不但能给看客进行提示,还能避免维基人的红链强迫症。——萌萌哒CFSO6459留言2015年12月17日 (四) 00:28 (UTC)
+1 。--广雅 范 2015年12月17日 (四) 12:08 (UTC)
藍連萬歲!消滅綠連英语Green link紅連!(XD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條目提升地質滅絕專題2015年12月17日 (四) 14:08 (UTC)

提议合并三大人物信息框模板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5年12月29日 (二) 00:42 (UTC)之前加入的。

修訂封禁方針,處置繞過封禁者的編輯和創建的條目

目前中文版的封禁方針大抵承襲自英文版,不過看來缺少了一個環節,就是如何處置繞過封禁者所創建的條目和進行的編輯。這事情的原因是最近某萬惡的惡搞破壞者亂寫劣質東南亞條目,真令人氣炸。還有最近另一個惡搞破壞者在互助客棧披露他人個人資料,並與少壯派展開回退戰的事件(我總覺得這兩個人就是中文版有史以來行徑最卑劣的兩個破壞者)。

英文版的規定是這樣的:

被封禁用戶所進行或藉助他人進行的編輯

任何人都可以隨意回退任何違反封禁方針的編輯行為,不作另行通知,也不需要理會回退不過三原則。然而這並不表示這些編輯因為由被封禁用戶完成,所以就一定要被回退(明顯有益的改動,例如改正錯別字和回退破壞,可以予以保留),不過在不確定情況的推定中(presumption in ambiguous cases),相關編輯則應予以回退。(按:沒讀過法律不肯定這個的意思)

相反,維基人不得按照被封禁用戶的指示建立或編輯資料(這種行為有時會被稱為代理編輯),除非他們能夠證明這些改動有根據或有建設,並擁有進行相關編輯的個人理據。對於在相同的處境進行與被封禁編輯/帳號的行為一致的行為的新帳號和只是為了這個目的而編輯維基百科的人士,適用於他們模仿的編輯者的補救措施也適用於他們(參見有關傀儡及真人傀儡方針)。

藉助回退的封禁實施

回退編輯的時候,要留意不要恢復違反中立、可供查證、生者傳記等基本方針的資料。隨後如果被封禁用戶的編輯被某編輯恢復,恢復者則需為這些內容負上全責。

繞過封禁者新創建的條目不可能予以回退,因為根本就沒東西可以回退,卻是快速刪除的適用對象。任何編輯都可以在這些條目中使用{{db-g5}}或{{db-banned}}模板(按:中文版G5只適用於按照頁面存廢討論刪除,後來重新創建的條目)。如果被封禁用戶以外的其他編輯曾經該條目或其討論頁進行善意編輯,通知他們該頁面由被封禁用戶創建是一個有禮貌的做法。接着才視乎情況再決定善後安排。

我衷心希望這條能夠過,不過我不可能那麼獨裁,而且英文版的狀況也不一定適用於我們。所以請大家踴躍發言,提出意見。--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19日 (六) 10:02 (UTC)

(!)意見應以現行的方針解決。--Temp3600留言2015年12月19日 (六) 16:08 (UTC)
  • 某些被封禁用戶(例如影武者和Labstore)被封禁之前仍然是有建設的,不過這並不表示比他們建設更少、破壞更多的用戶也要受到同等對待。雖然英文版有禁止個別編輯編輯個別題材的條目的安排,不過有鑑於中文社群的不成熟,一刀切又會對某些情節較輕的被封禁者不公道,不這樣的話就會令妥善執行這個方針變得更困難(沒有人會喜歡有人到自己家搗亂吧?)。--春卷柯南夫子 ( ) 2015年12月20日 (日) 06:33 (UTC)

建議對已有簡繁重定向進行提刪保護或者懸掛模板讓使用者不要將其提刪

如題,個人認爲簡繁重定向已有的不刪,但不建立新的是共識。在存廢討論三番兩次的提刪耗費人力時間。另外建議使用手段禁止新建簡繁重定向。--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SCR-510Хорошо 中華民國 104年 2015年12月30日 (三) 15:50 (UTC)

(+)支持簡繁重定向已有的不刪,甚至應列為Wikipedia:快速保留之事項,刪除簡繁重定向會為轉換系統帶來技術風險,過往一向都有繁簡重定向被提刪但都會因技術原因而(○)快速保留之事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8/22#簡體中文就被User:Jimmy Xu速留了)。
不過,(-)反对禁止新建簡繁重定向,反而應該積極建立,以避免潛在的技術問題發生在新條目上。(「不建立新的是共識」源自哪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2月30日 (三) 17:32 (UTC)
暂时别拆成两个讨论串分散讨论吧,都去WP:VPMLiangent留言 2015年12月30日 (三) 18:19 (UTC)

DYK 提名人能否撤去提名?

昨日@追迹未来Amazingloong兩位在被投反對票後撤去了各自的 DYK 提名(見前者之編輯後者之編輯),而追迹未来更是未經重大修訂便再次提報了他的條目。这样的情況在如今的 DYK 規則中似未被禁止。然而在下以爲這是一種近於作弊的行爲,理由有二:

  1. 假如提名人在落選前 1 秒刪去提名,隨後又重新提名。該條目本應以落選計,而再次提名則等同於延長了投票期限。(這裏還沒有討論落選條目再次提交是否需要滿足「重大修订」之「重大」的要求)
  2. 在被反對後撤去提名,又重新提名,無異於洗去反對票。

社羣此前是否已見此類情況?是否需明確 DYK 提名不可中途撤銷,或撤銷則以落選計,並且再次提報需滿足「重大修訂」之要求?--Zetifree (Talk) 2015年12月27日 (日) 12:33 (UTC)

  • 我认为我推的条目被用不恰当的理由“故意刁难”了,沟通无果。我不高兴了,所以“参考前例”我不推了,甘愿败选。另,我同意Zetifree的观点,希望社群尽快做出规定。我赞成需滿足「重大修訂」之要求,不然和作弊刷掉反对票没有两样。--Amazingloong留言2015年12月27日 (日) 13:20 (UTC)

(!)意見,這種案例多的是,敝人也希望堵塞這個漏洞,不過我認為「撤銷了便要視修訂期中斷」的做法又未免太過苛刻,那我也初步提議另一個框架:「若條目在符合資格的情況下由主編者提出撤銷提名,則自撤銷之日起計X天內,同一個主編者不得憑同一個條目再參與推薦」(敝人認為X=7),也許大家可以按此探討其可行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2月27日 (日) 18:49 (UTC)

  • 這在上次討論修改DYKC規則時我就有提出了(見上面街燈大的連結),但當時的意思是就算失敗只要修訂其還在,可以無限提名,一來鼓勵繼續修正問題,二來也不認為會有人這麼有毅力一直提名,若是遊戲規則也可以封禁,所以最後並沒有特別堵掉這個問題--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2月28日 (一) 00:43 (UTC)
可以接受。但建議加一條:撤銷提名時應將討論存檔,並於再次提名時給出鏈接。目的是儘量防止中國房價這樣,沒有經過有效修改,若之前的反對者沒有注意到二次提名,則反對票被洗刷的情況。--Zetifree (Talk) 2015年12月28日 (一) 03:25 (UTC)
這個我覺得也許可以交給機械人來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2月29日 (二) 16:27 (UTC)
機器人很難偵測那個編輯是「撤銷提名」吧。其實有規則我相信大家都會遵守。--Zetifree (Talk) 2015年12月31日 (四) 15: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