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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典范条目评选/中华共和国/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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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共和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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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共和國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54,006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8月27日 至 2012年9月10日
說明:条目被指有原创研究,上次重审之后未见改善。这是重选 --达师218372 2012年8月27日 (一) 08:01 (UTC)[回复]

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感觉问题不大。--CHEM.is.TRY 2012年8月27日 (一) 08:07 (UTC)[回复]

不符合特色标准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脚注太少,没有外部链接。命名也存在问题,“中华共和国”只是年号,政府自称是“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称其为“福建人民政府”,条目标题应该改为后两个,不应该是“中华共和国”,只应该是政府。如其他编辑在讨论页所讲人口、地理、经济、外交都有很多原创内容。--Fxqf·留言簿 2012年8月27日 (一) 08:21 (UTC)[回复]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挂有多个维护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8日 (二) 02:09 (UTC)[回复]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問題可大了,諸多模板及討論區就說明了一切理由。-- Marcus Hsu  talk  2012年8月28日 (二) 06:42 (UTC)[回复]
  4.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挂有多个维护模板—Snorri留言2012年8月29日 (三) 09:17 (UTC)[回复]
  5.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9月01日 (六) 00:00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6.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脚注不足以支持全文。——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呐親 2012年9月9日 (日) 11:15 (UTC)[回复]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销:净支持票未满8票。--茶壺留言2012年9月12日 (三) 15: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