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可供查證/存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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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过滤器禁止将维基百科用作来源
在修订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的时候,我发现有用户将维基百科条目用作来源,由于维基百科早有方针禁止在条目中使用维基百科作为来源,这类编辑显然违反有关方针。然而,维基百科上引用维基百科的条目实在不少,例如以中文维基为例,证明这些方针一直以来未能发挥有效作用。故在此建议设立过滤器,禁止在引用中使用维基百科的内容(URL或者内部链接)。--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03 (UTC)
- 請提供至少5筆編輯差異供測試。--Xiplus#Talk 2021年4月12日 (一) 13:11 (UTC)
- 巡查員申請條件嗎www-- Sunny00217 2021年4月12日 (一) 13:21 (UTC)
- 不足100条,应当清理。过滤器可以打标签,至多警告,阻止不建议,可能有合理的WP:自我参照和其他值得保留内容,清理这种内容也不会太麻烦。--YFdyh000(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18 (UTC)
- @Xiplus:是指这类条目的编辑差异吗?--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50 (UTC)
- 您認為應該被阻止的「那筆編輯」,盡量在1個月內的編輯。--Xiplus#Talk 2021年4月12日 (一) 13:53 (UTC)
- 1个月内的比较难,更久一点倒可以找。--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58 (UTC)
- 如果情況過少就可能不會考慮建立過濾器,當然可以先建立看看實際觸發量,但不排除在確認過少後停用。--Xiplus#Talk 2021年4月14日 (三) 15:36 (UTC)
- 也可以按照上面的意见做个警告加标签,暂不设立过滤器。不过现在有引用的肯定要清理了。--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4日 (三) 15:56 (UTC)
- 如果情況過少就可能不會考慮建立過濾器,當然可以先建立看看實際觸發量,但不排除在確認過少後停用。--Xiplus#Talk 2021年4月14日 (三) 15:36 (UTC)
- 1个月内的比较难,更久一点倒可以找。--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58 (UTC)
- 您認為應該被阻止的「那筆編輯」,盡量在1個月內的編輯。--Xiplus#Talk 2021年4月12日 (一) 13:53 (UTC)
- @Xiplus:阁下的意见?--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8日 (日) 07:34 (UTC)
- 或者將Special:滥用过滤器/39不可信來源中的豁免取消掉。--Xiplus#Talk 2021年4月18日 (日) 07:54 (UTC)
- @Xiplus:是指这类条目的编辑差异吗?--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50 (UTC)
- 所以现在有两种方案,一是对引用维基百科的编辑加警告和标签,二是将第39号滥用过滤器的不可信來源中的豁免取消掉,欢迎大家发表意见。--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21日 (三) 05:20 (UTC)
- 无必要,本人的机器人会自动清理。--Antigng(留言) 2021年4月21日 (三) 07:39 (UTC)
- 阁下能不能列举几项编辑记录?--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09:12 (UTC)
- 上面那个链接里用标签筛选出来的都是。--Antigng(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10:56 (UTC)
- 清理归清理,打标签归打标签,事先设过滤器警告的话也能减少机器人清理工作量。--60.248.43.141(留言) 2021年5月2日 (日) 04:42 (UTC)
- 上面那个链接里用标签筛选出来的都是。--Antigng(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10:56 (UTC)
- 阁下能不能列举几项编辑记录?--百战天虫(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09:12 (UTC)
- (-)反对。將維基百科條目放入參考來源,偶爾是合理的。有一些編者習慣用參考來源的方式書寫註釋,例如「關於XXX的YYY方面,可參閱某個條目」。--Yangwenbo99論 文 2021年4月26日 (一) 00:07 (UTC)
- @Yangwenbo99:就像閣下的示例,要使用內鏈而非外鏈-- Sunny00217 2021年4月28日 (三) 14:16 (UTC)
- 查了一下有出現 "en-two.iwiki.icu" 的條目,其實數量比中文的更多--Wolfch (留言) 2021年4月28日 (三) 01:32 (UTC)
- 那就是T:link-en的回合了--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5月3日 (一) 14:37 (UTC)
- 有些是單純的跨語言連結,是T:link-en的回合,不過其中不少是用英文維基網址作為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21年5月3日 (一) 15:01 (UTC)
- @Xiplus:雖然用戶Antigng的機器人會清理裸網址形式的內部連結,但是對於使用「<ref>wikipedia.org</ref>」這種形式的似乎無法處理,以目前的情況是否需要設置過濾器禁止或警告這種形式的參考引用?--Poontele(留言) 2021年5月14日 (五) 18:24 (UTC)
- 有些是單純的跨語言連結,是T:link-en的回合,不過其中不少是用英文維基網址作為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21年5月3日 (一) 15:01 (UTC)
- 那就是T:link-en的回合了--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5月3日 (一) 14:37 (UTC)
修订WP:V中「通常不可靠的來源」条文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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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文有一些歧义的地方,如「作為其本身內容來源」和「不包括針對第三方」。部分编者将评论其他人或组织的社群媒体贴文、自媒体文章及影片作为条目来源,就是以此条文为理由。所以最好厘清这段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Jhstriver(留言) 2022年1月28日 (五) 03:30 (UTC)
以上🕗 公示7日。--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06:12 (UTC)
- 以前來說某議員的某份貼文批評香港倉鼠的條文可用於維基百科,但現在不行,因為被規限在條目自我本身和第二款?--Ghren🐦🕒 2022年2月6日 (日) 07:19 (UTC)
- 首先应考量这则贴文是否重要,如果有多个第三方来源报道或引用了这条贴文(此时已经不算自行出版了),则依然可以用于条目;否则就是单纯的个人出版物,应受限于上面的条文。维基百科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0:30 (UTC)
- 我覺得以此例而言應該看之前媒體有沒有「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報導過,假設有直接引用也算勉強接受的。這個議案在發表時我就看了幾次,但至今依然不太明白第三點修訂的趣旨。技術上是沒有問題,但我覺得實行上可能有問題。但暫時想不到。--Ghren🐦🕖 2022年2月6日 (日) 11:48 (UTC)
- 首先应考量这则贴文是否重要,如果有多个第三方来源报道或引用了这条贴文(此时已经不算自行出版了),则依然可以用于条目;否则就是单纯的个人出版物,应受限于上面的条文。维基百科应该采纳可靠的已经出版的来源。--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6日 (日) 10:30 (UTC)
- (?)疑問:不明白「但僅限在以該釋出者或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中」的用意,對應的enwp方針「Wikipedia:Verifiability」寫的是「usually in articles about themselves or their activities」,沒有「僅限」的意思。--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8日 (二) 17:32 (UTC)
- 如果只有「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用作说明其发布者(如某人、组织或其他实体)或该来源自身信息的参考来源」这句话,而没有其他限制的话,还是有歧义和定义含混的可能。
- 自行出版物A一旦涉及到针对B(如其他人、组织或者某一概念、事件)的论述C,有些编者会认为这些论述C可以出现在B相关主题的条目中,理由是「C也说明了自行出版物作者或者A本身的信息,A的作者说过这些话」。但既然是在B相关主题的条目中,论述C应当算作是用来说明B的信息。与其保留这样的歧义,不如一开始就说清楚——「仅限在以该发布者或来源本身为主题的条目中」。英维也有关于误用的讨论。
- 若自行出版物(如社群媒体贴文)的内容真的重要,一般都有第三方来源报道或引用,这样就没必要去直接使用个人出版物。参见彭帅事件,有很多媒体报道,那么彭帅的微博内容既可以出现在彭帅的条目中,也可以出现在张高丽的条目中。--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10日 (四) 02:04 (UTC)
- 對於「自行出版物A一旦涉及到针对B(如其他人、组织或者某一概念、事件)的论述C」,大部分已經有「不包括針對其他人、組織、實體的主張或觀點」一句所涵蓋。另外「但僅限在以該釋出者或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中」限制範圍太嚴,舉例,如果某小說的作者在「自行出版物」評論自己的作品或發表「最新消息」,「該小說條目」、「出版社的條目」就未必算是「該釋出者或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11日 (五) 16:54 (UTC)
- 首先,若作家发表的对自己作品的「评论」「最新信息」真的很重要或有价值,通常都有第三方来源报道或转述,去采用这些来源即可。否则,这些评论或最新消息不太适合出现在该「作品条目」中;
- 再者,如同我上面所说。既然是在「作品条目」中,这些「评论」「最新消息」就应该算是说明「该作品」的信息,而不是用来说明「发布者」(该作家)的信息。同理,如果张三创造了某种「阴谋论」,如果没有可靠第三方来源报道,张三在Twitter发的相关贴文也不应该出现在该阴谋论的条目中。--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12日 (六) 05:24 (UTC)
- (-)反对「但僅限在以該釋出者或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中」這一句,理由如前述。陰謀論可由「Wikipedia:可供查證」的「特殊的斷言需要特別的來源」章節處理。
- 本次提案自提出以來,只有提出者一人明確支持(另一用戶的「技術上是沒有問題,但我覺得實行上可能有問題。但暫時想不到」應該不算是明確支持),希望到最後不會出現「只有提出者一人明確支持而且有其他用戶提出異議下」,提出者仍然自行認定「公示期間異議已獲合理回應」並自行宣佈提案「通過」。
- --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13日 (日) 13:39 (UTC)
- 这里指涉的对象不一定是「阴谋论」。如果张三创造了某个公司、组织或其他东西,那么他在社群媒体上发表的相关评论就能直接在被创造物的条目中使用,这显然是荒谬的。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
- 「张三」和「张三写的小说」已经是不同的实体。关于这则条文适用范围,已经写明:「Self-published and questionable sources may be used as sources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mselves」。早期英维写得更清楚:
日维也写得不错,还有明确的例子。说到底,「小说」一般不可能自行发布贴文来说明它的信息,除非它有官方网站或Twitter之类的。Self-published sources, and published sources of dubious reliability, may be used only as sources of information on themselves, and only in articles about them. For example, the Stormfront website may be used as a source of information on itself in an article about Stormfront, so long as the information is notable, not unduly self-aggrandizing, and not contradicted by reliable, third-party published sources. Self-published sources may never be used as sources of information on another person or topic.
- 另外我很好奇,究竟有哪些重要的「对自己作品的评论或最新消息」,仅在个人出版物上发布,同时又没有可靠第三方来源报道。--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13日 (日) 16:05 (UTC)
- 我不打算花時間研究你舉的英文維基百科「Wikipedia:Verifiability」2006年某月某日版本摘錄後來為何修改和版本變遷。
- 以下是虛構例子:
俄羅斯用戶甲提案:在「俄烏戰爭」條目寫明「俄烏戰爭是由烏克蘭挑起」。(理據)
烏克蘭用戶乙:反對(理據)。
...
甲第N次回應:(省略)俄烏戰爭是由烏克蘭挑起。
乙第N+1次回應:(省略)仍然反對。
甲第N+1次回應:(省略)俄烏戰爭是由烏克蘭挑起。
(乙不再回應)
甲:依據WP:7DAYS,公示期間異議已獲合理回應,通過。在「俄烏戰爭」條目寫明「俄烏戰爭是由烏克蘭挑起」。 - --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1:28 (UTC)
- 写条目(依赖可靠第三方二手来源)和在互助客棧讨论议案不是一回事。参见WP:7days:
公示期間若無正當合理異議,提案作通過論。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且不再作為對該提案的正當合理的意見。
- 我已经论证
某小說的作者在「自行出版物」評論自己的作品或發表「最新消息」
不在本条文涵盖的范围。本条文仅讨论「Self-published and questionable sources may be used as sources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mselves」这种情况。 - 请阁下举出本条文妨碍某些合理使用的具体例子,究竟有哪些重要的「小說的作者对自己作品的评论或最新消息」,仅在个人出版物上发布,同时又没有可靠第三方来源报道。若例子很多,可以考虑进一步增补条文,扩充合理使用的范围。--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2:48 (UTC)
- 「自行出版物」的定義是何?上市公司自己發表的公告算不算上市公司的「自行出版物」?
- 提案人自己判斷他人的異議是不是「正當合理異議」,判斷自己的回應是不是「正當合理的回應」,跟「球員兼裁判」相差不遠,尤其在「只有提出者一人明確支持」的情況下。
- --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3:11 (UTC)
- 「自行出版物」可参见個人出版、Self-publishing。
上市公司自己發表的公告
某种程度算「自行出版物」,属于上市公司说明自身信息,可以在上市公司相关条目使用。 - 现在是在讨论阁下之前的论据
如果某小說的作者在「自行出版物」評論自己的作品或發表「最新消息」
,如果没有实际具体的例子,如何算正當合理的回應。另外,因为不涉及上述情况,本条文根本没有禁止编者采用「作者评论自己作品的贴文」。--Jhstriver(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3:25 (UTC)
- 「自行出版物」可参见個人出版、Self-publishing。
- 写条目(依赖可靠第三方二手来源)和在互助客棧讨论议案不是一回事。参见WP:7days:
- 對於「自行出版物A一旦涉及到针对B(如其他人、组织或者某一概念、事件)的论述C」,大部分已經有「不包括針對其他人、組織、實體的主張或觀點」一句所涵蓋。另外「但僅限在以該釋出者或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中」限制範圍太嚴,舉例,如果某小說的作者在「自行出版物」評論自己的作品或發表「最新消息」,「該小說條目」、「出版社的條目」就未必算是「該釋出者或來源本身為主題的條目」。--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11日 (五) 16:54 (UTC)
修改后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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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waqua:尊重阁下的意见,重新修改条文,删去「仅限」。可否延续之前的公示?--Jhstriver(留言)
- 不反對公示此版本。--Mewaqua(留言) 2022年2月14日 (一) 16: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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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其他語言版本維基,若該部分存在來源,該條目是否可以作爲來源之一?
近日對維基關於此話題的方針進行了尋找,并未發現對此的指引。通常不可靠的來源中排除了維基内容,翻找過往討論中有如下描述“不能以其他語言維基百科作為參考來源的原因是,有可能其他語言維基百科的對應條目正是從本語言維基百科翻譯而來,如此便成了自我參照;而且維基百科的內容不穩定,故不能作為來源。”——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存檔2#投票未過的相關討論
若是所欲引用的内容在對應版本維基中存在來源,是否可以將維基内容與對應外文來源一并作爲條目的來源?如果可以,希望能夠在指引中進行説明和指引。--Tim815465452(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9:28 (UTC)
- 为什么要一并作为来源?Fire Ice 2022年7月24日 (日) 10:13 (UTC)
- Wikipedia:可供查證#通常不可靠的來源方針中,將維基百科自身列入其中。如果遵循此方針的話,是不能將維基的內容作為來源的。請問閣下的意思直接引用其他語言版本中的外文來源嗎?
- 如果是這樣的話在下建議將此指引在對應條文列出,以供參考,方便日後欲參照其他語言來源的編者。Tim815465452(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2:54 (UTC)
可靠来源方针增加用户生成内容
上方的结案说明、以及无共识结案的决定已得到多名用户的支持或讨论中提出,如LuciferianThomas、Ghren、Ericliu1912、SCP-2000、Longway22等。——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3月4日 (六) 07: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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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相关讨论: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所有社群媒體的來源是否可靠?、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2021年10月#2021年10月#微信公众号的來源是否可靠?。 --Steven Sun(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4:22 (UTC)
- (!)意見:不是所有第一手來源都有帳戶認證。-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8月13日 (六) 16:10 (UTC)
- 来源可靠性与账号是否认证,可能并无绝对关联。重点是内容是否被监督审查。--YFdyh000(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22:08 (UTC)
- 根据先前讨论,似乎只有YouTube和Facebook存在大量因订阅数不足而无法认证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在WP:RSP单独说明YouTube这种特殊情况,而不是在可靠来源方针中列出。毕竟该提议的条文为: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并没有禁止所有用户生成内容。--Steven Sun(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0:16 (UTC)
- Twitter也很多。另外,影片分享網站需地區詞轉換。-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8月14日 (日) 06:52 (UTC)
- 中国大陆的社交平台也有类似的问题(例如某些官方认证的账号用是个人名义注册)--我永远喜欢搭档对战 2022年8月14日 (日) 07:49 (UTC)
- “该账号的可靠性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建议改为“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有时某些断言会出现疑虑。其他方面基本支持,虽然修改后可能读者必须理解“用户生成内容”的准确意义。--YFdyh000(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22:03 (UTC)
- (※)注意:提议条文并没有完全禁止使用用户生成内容。允许给特殊情况留出讨论空间。相反的是,现有条文认为:BBS等...“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Steven Sun(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8:13 (UTC)
- (!)意見認為該修正案可能反映一定對觀點之審查偏好且更易受濫用,需要限制有關條文之適用條件和範圍。一個方面看使用者發佈內容二元而言也可分門為虛構和非虛構兩類,有關事實查核和帳戶認證等條件應當前置、是可更好防止條文被不當任意使用之;另傳統媒介或其他受認證機構等可能發佈特定所謂「用戶生成內容」之,有關若依足WP:PSTS及WP:SYN等具認受屬性,相信亦不應受本地既有或擬定條文之制限。建議基於發佈之確鑿個人、團體或代理人等之查核及信譽等綜合水平,作為來源檢視之尺度。--約克客(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8:28 (UTC)
- (+)支持及(!)意見:或可考慮稍作彙整站友意見微調為:
- 「由於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因为这些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进行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视频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後略)」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 2022年8月18日 (四) 23:16 (UTC)
- 挺好。但不知道最终写哪个版本。--YFdyh000(留言) 2022年8月19日 (五) 03:17 (UTC)
- 已修改。--Steven Sun(留言) 2022年8月27日 (六) 10:10 (UTC)
- (+)支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8月19日 (五) 07:53 (UTC)
- 值得留意的是Meta旗下的社群媒體連結均無法存檔,因為Meta已為機器人IP(包括VPN及網際網絡博物館)設下過濾器,相關IP的使用者必須登入方能閱讀帖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8月19日 (五) 07:58 (UTC)
- 7日内无新留言。
公示7日,2022年9月3日 (六) 10:10 (UTC) 結束。--Steven Sun(留言) 2022年8月27日 (六) 10:10 (UTC)- 我存在异议,并不是因为「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才导致「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这个因果关系并不必然,我看到User:YFdyh000也有提到这一点,结果提案还是在断言这一点。存在用户认证应该是直接可供查证,然后才是可能继承可靠性,这一点下文也有提及,因此删除首段「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文字对提案具体内容没有太大影响。----Cat on the Mars 2022年8月30日 (二) 09:56 (UTC)
- 認為現更改版本、未充分吸收本編有關前置限定適用條件之要求,且版本涉及之WP:WIKISRC章節連帶WP:SPS章節,分屬不同指引之下位內容,而若僅單一修改各自表述不考慮連帶疊加影響等衍生效果、恐有生邏輯撕裂之呈現及衍生歧義等情相伴,在此認為擬定之修正案應:
- WP:WIKISRC修正案應置於WP:評估可靠性之下位邏輯進行審視及修正草擬,章節條文如採本案理解之修訂、必須前置「在未滿足具備事實查核和帳戶認證」等條件之,而列明條文指定不滿足前置條件之特定「用戶生成內容」通常不具可靠性,而且不應以固定偏好列舉包含有關內容之特定載體,應避免行文先入為主而忽略掉在依足WP:PSTS及WP:SYN等指明評估下可能合規之特定情況。
- 而WP:SPS於本案現提案所修正之表述,訴諸以「言論」取代之限定指示、可能有任意擴大訴諸之風險,皆因該改動令整個章節述之邏輯涵蓋可遠超單一屬性標的物,依據前述之應具前置限制理論、即使重新修正該章節亦應依據WP:NOTRS置於旗下再行審定相關行文邏輯重置,姑且於章節內前置應列明(章節之限制條件):前置「未滿足具備事實查核和帳戶認證」等條件之、單一屬於用戶生成內容或個體原創生成內容之來源載體。
- 暫有以上補充,同時要求中止相關公示程序、延長審視修正之時間,並建議將實質案內之各自獨立維基指引修正案,重新以獨立修正案形式分別提交程序進行討論、審查和研究,宜評核兼顧各分章節假定付諸之實效條件等慎重審視。——約克客(留言) 2022年8月30日 (二) 11:54 (UTC)
- 关于WP:SPS的问题,目前条文中的“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已超出了“自创网站”的范畴。使用“网络上发表言论”更符合“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的内容性质。--Steven Sun(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14:15 (UTC)
- 依上方意见暂停公示。另外我也觉得应该删除首段的“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Steven Sun(留言) 2022年8月30日 (二) 12:23 (UTC)
- 現提議分開表決、公示及討論
- 關於WP:可供查證的修正,建議按原先的公示期繼續餘下的公示
- @CatOnMars、@Longway22、@Steven Sun,請問對WP:可供查證的修正有沒有問題?因為你們沒有就WP:可供查證的修正提出意見。
- 而WP:可靠來源的修正則有仍未有共識,建議繼續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08:55 (UTC)
- 請仔細閱讀既已提出意見所述之WP:SPS問題、即為對修正案連帶問題之一,且該問題會一併與來源問題相關聯相互有影響、斷不能獨立拆分單獨過橋。同時建議再協最下方議案相關進程一併檢視,待先行處理完備GUNREL上級章節之問題,以策萬全。--約克客(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09: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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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不更改原因解釋的前提下作適當的擴充,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畢竟新增的media與先前的性質類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09:16 (UTC)
- 依據回案意和關聯案事,即使如簡化下級章節之當前先於上級之修訂案、亦不應排除經首發平台或轉載平台等而可能具備之查核&驗證因素,而英文版有關限制之定義為largely not acceptable或generally unacceptable,非當前中文呈文之武斷措辭,唯一絕對化限制指示在於不要利用有關內容作為獨立來源採編有關在世人士的內容,修正案應改變絕對限制條件至指定為針對WP:LIVING之來源採用,對其他範圍之定語為「一般不採用」或「大多情況不採用」而更好反映當前相關案事之共議理解等情。--約克客(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10:00 (UTC)
- 如果在不更改原因解釋的前提下作適當的擴充,請問大家有沒有意見?畢竟新增的media與先前的性質類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09:16 (UTC)
现单独对Wikipedia:可供查證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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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Sun(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14:23 (UTC)
- WP:SPS有說「在某些情形下,個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從略)」,所以我覺得討論重點應是誰的發佈內容符合「仍可被接受」。另外,我記得有些條目是比較依賴社交媒體作可供查證。Fran·1001·hk 2022年9月5日 (一) 05:21 (UTC)
- “用户生成内容”和“个人出版物”区别蛮大的。网络上的用户生成内容,有身份确定和内容固定两大难题,所以不易做到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则是内容正确性、利益相关、版本存续等问题。--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5日 (一) 06:53 (UTC)
- UGC的问题显然比SPS要大,后者只有一个可靠性问题,前者可靠性和可供查证都不稳定,认证用户有失水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即便是认证用户在UGC鲜有评审的背景下也有自说自话、靠粉丝「自圆其说」的时候(很多时候出事就赖实习生)。我觉得承接前两个讨论,大多数人支持的论点应该是机构或媒体认证账号相对可信,还不至于现在把所有认证账号都包括进来,比方说我前面讲的个人认证账号的问题,至少在我看来这不是可靠来源,最多只能用作观点。
- 附:翻译一下ENWP的UGC政策以供参考。
個人認為用戶生成內容可靠关鍵是誰來發佈。 - “用户生成内容”和“个人出版物”区别蛮大的。网络上的用户生成内容,有身份确定和内容固定两大难题,所以不易做到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则是内容正确性、利益相关、版本存续等问题。--YFdyh000(留言) 2022年9月5日 (一) 06:53 (UTC)
----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5日 (一) 15:39 (UTC)
- Content from websites whose content is largely user-generated is generally unacceptable. Sites with user-generated content include personal websites, personal and group blogs (excluding newspaper and magazine blogs), content farms, Internet forums, social media sites, fansites, video and image hosting services, most wikis and other collaboratively created websites.
- 有些网站的内容大多由用户生成,这些内容一般不是可接受的来源。这类网站涵盖个人网站、个人或集体博客(报刊杂志的博客除外(这里指代专栏博客))、内容农场、社交媒体、粉丝网站、音像或图片托管服务(共享网站?)、多数wiki以及其他集体协作创作内容的网站。
- Examples of unacceptable user-generated sites are Ancestry.com, Facebook, Fandom, Find a Grave, Goodreads, IMDb, Instagram, ODMP, Reddit, TikTok, Tumblr, TV Tropes, Twitter, and Wikipedia (self referencing).
- 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脸书、微博、Fandom、IMDb、Instagram、Reddit、抖音、推特和维基百科(自我引用),上述内容一般不是可接受的来源。(有删改)
- Although review aggregators (such as Rotten Tomatoes) may be reliable when summarizing experts; otherwise, their ratings based on the opinions of their users are not.
- In particular, a wikilink is not a reliable source.
- 尽管一些评论汇总网站(譬如烂番茄)在总结专家意见时或许可靠,但除此之外其基于用户评价的评分并不可靠。特别要强调的是,维基百科不是可靠来源。
- (-)反对以「絕不可以」作為字眼一刀切。少數有充分可查證來源的頻道或專頁應可豁免作為一手來源,如CGP Grey的影片就有被英維引用過-某人✉ 2022年9月11日 (日) 07:40 (UTC)
- 「(...)影片分享網站(...)都絕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某人✉ 2022年9月11日 (日) 08:02 (UTC)
有關認證的段落,建議按以下方式修改,以涵蓋不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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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33103(留言) 2022年9月14日 (三) 13:27 (UTC)
- (+)支持--Yinyue200(留言) 2022年9月14日 (三) 14:37 (UTC)
- 改動似乎增加新的問題,必須進行單獨討論;如撤銷改動,採用回原句,則不必要再行修訂。--約克客(留言) 2022年9月15日 (四) 01:06 (UTC)
提案裁撤案內多餘章節
鑑於審視有關單一針對平台之章節已可用上級WP:GUNREL完全替代處理,適切相關議案之立論、可便利往後梳理審視單一性質之個案問題,特此提案:直接廢除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由上級WP:GUNREL等繼續改進之一併完備有關後續。以上。——約克客(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10:12 (UTC)
- 同意。此外我觉得Wikipedia:可靠来源#作者自行发表的材料也应一并废除。还有Wikipedia:可靠来源#在关于作者自己的条目中采用他们自行发表的来源也有点多余,似乎可以合并至Wikipedia:利益衝突中。--Steven Sun(留言) 2022年9月1日 (四) 13:57 (UTC)
- (▲)同上。----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5日 (一) 15: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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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1. 第一句和第二句合并,前面半句为原因,「业务通讯」不知所指何物,因此删除归类到类似来源,同时原文「為了滿足虛榮心所發行的刊物」确系「自费出版商」英语Vanity Presses的误译,按ENWP似乎自费出版和自行出版在英美属于平行关系;
- 2. 「特例」同时参照en:WP:NEWSBLOG和en:WP:SPS以及现有内容进行修改,前一段中文中没有WP:NEWSBLOG,后一段WP:SPS也已经存在相似论述。(@YFdyh000、HTinC23:WP:V原文如下「但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出版人为受到肯定的专家,从事与条目主题相关领域的工作,并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发表过該領域工作的文章。但是,此类来源的使用需要谨慎,并且如果有關信息的确值得记载,很可能已有他人做了相同的工作。」)
- 3. 最后一句补充自ENWP,en:WP:RS中称作「independent sources」,en:WP:V中称作「third-party sources」,统一为「独立第三方来源」。
- WP:GUNREL是什么的缩写(Generally Unreliable?),我不清楚其是否对应ENWP的en:WP:RS/SPS,目前尽量保持两段SPS概述一致。最后想问一句是否存在共识删除WP:評估可靠性,将其归纳到WP:RS前面的「评估来源」一段,因为这应该也是先后翻译时间不同导致的同一段落重复问题,并且已有编者(@MilkyDefer:)指出这一段翻译水准不高。
- 以上。--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11日 (日) 15:00 (UTC)
- (+)强烈支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9月24日 (六) 06:27 (UTC)
- @CatOnMars:
- 「社會的普遍認可」定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日 (日) 15:29 (UTC)
- 原文是established,这个词比较重,韦氏解释是「 accepted and recognized or followed by many people」,综合上下文应该是指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者有专业人士充分肯定。----Cat on the Mars 2022年10月3日 (一) 09:11 (UTC)
公示案其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1:29 (UTC)(A:WP:GUNREL總言變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因此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專業領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註 1],那么其在相关專業領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編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麼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並行,同時廢止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條文適用)
- ^ 社會普遍認可(英文:established,已經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資歷。)充分肯定。)
- 基於@CatOnMars版本進行
公示,公示7日。 - @Longway22 @User: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1:39 (UTC)
- 可否將廢除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之提案一併公示--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49 (UTC)
- @Longway22:
- 麻煩協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52 (UTC)
- 已添加並行案,按UTC時間記錄為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01 (UTC)
- 添加新定義,由現在重新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3:07 (UTC)
- 鑑於下方亦有相當多補充探討個案情況,認為需要延長議案審定及修正等之週期,建議再暫停公示為先。對下方情況看可能一些細節可再斟酌,並或需再進行分段討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0:15 (UTC)
- 已添加並行案,按UTC時間記錄為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01 (UTC)
- 可否將廢除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之提案一併公示--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49 (UTC)
技術探討
- @Xiplus:我想問一下如果這修正案通過後,建立「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佈告版」並於該佈告版尋求個別媒體的共識,還是於ref直接列出其擔保資格。哪個方案較容易讓管理員管理wiki?--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1:49 (UTC)
- 管理員不負責管理wiki。--Xiplus#Talk 2022年10月7日 (五) 12:11 (UTC)
- 用錯了詞語,應使用「來源回退破壞」、「Abuse filter warning」、「添加不可靠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3:04 (UTC)
- @HK5201314:根本看不懂你在問什麼,看了提案內容,沒看到什麼需要管理員介入的東西,後面補了這三個詞彙,是要問過濾器的事?--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02 (UTC)
- Yes,因為需要設立新佈告版、過濾器規則,看看可行性多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8 (UTC)
- 過濾器是要?警告/禁止特定連結嗎?現在WP:RSN結案的處理方式之一不就是過濾器/連結黑名單嗎?還是要問其他的?--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07 (UTC)
- 警告,詳細請看下方。簡單來說是對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添加使用警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15 (UTC)
- 那跟WP:RSN程序有何不同嗎?如果沒有的話,在使用過濾器上面就沒有問題。--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07 (UTC)
- 首先,cite模版新增一參數「user」,值是由佈告版提供的編號
- 比方說:
- 如果編輯者cite Facebook ,user沒有參數,編輯記錄提示列出
- 「沒有共識的使用者生成內容」
- 如果編輯者cite Facebook ,user有參數,編輯記錄提示列出
- 「有共識的使用者生成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21 (UTC)
- 别改cite,单独建立一个标识模板就可以。目前来说,建立流程共识也许比过滤器等技术手段更优先。--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27 (UTC)
- 認同,如果未通過,則紙上談兵,不過只是技術探討。
- 新加cite user 模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0 (UTC)
- 是要单弄一套cite?我觉得弄个标识模板指向讨论/状态说明页就好,放在ref标签内或外,cite保持原样。命名都可以,像是{{Verified UGC}}或{{checked UGC}}。--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7 (UTC)
- 别改cite,单独建立一个标识模板就可以。目前来说,建立流程共识也许比过滤器等技术手段更优先。--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27 (UTC)
- 那跟WP:RSN程序有何不同嗎?如果沒有的話,在使用過濾器上面就沒有問題。--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07 (UTC)
- 警告,詳細請看下方。簡單來說是對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添加使用警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15 (UTC)
- 過濾器是要?警告/禁止特定連結嗎?現在WP:RSN結案的處理方式之一不就是過濾器/連結黑名單嗎?還是要問其他的?--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07 (UTC)
- Yes,因為需要設立新佈告版、過濾器規則,看看可行性多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8 (UTC)
- @HK5201314:根本看不懂你在問什麼,看了提案內容,沒看到什麼需要管理員介入的東西,後面補了這三個詞彙,是要問過濾器的事?--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02 (UTC)
- 用錯了詞語,應使用「來源回退破壞」、「Abuse filter warning」、「添加不可靠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3:04 (UTC)
- 新建布告板的目的是?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或其子板块会否更好。我不理解并且认为“担保资格”效力欠缺共识,虽然设法提供/列明可能是有益的。--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3:13 (UTC)
- 管理員不負責管理wiki。--Xiplus#Talk 2022年10月7日 (五) 12:11 (UTC)
- @Xiplus:我想問一下如果這修正案通過後,建立「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佈告版」並於該佈告版尋求個別媒體的共識,還是於ref直接列出其擔保資格。哪個方案較容易讓管理員管理wiki?--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1:49 (UTC)
意見商討
先卡一個(-)反对。由於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在孤獨搖滾!的編輯摘要中說「不能引用社交媒體網站」再支持條目中有關播映平台的內容,有違我對WP:ABOUTSELF的認知。希望有人可以釐清一下。-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18 (UTC)
- @Hijk910:請望一望上方就「社會的普遍認可」的定義,再看看你的來源是否符合定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25 (UTC)
- 請不要ping我。請問這個我加進去的Facebook來源在你看來,可以加進去嗎?為甚麼可以/不可以呢?-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28 (UTC)
- 根據定義,相關來源需「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者有專業人士充分肯定。」,意指「擔保制」。請問這個專頁有沒有得到acg專家肯定或被現時在可靠來源列表的媒體引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37 (UTC)
- 曼迪傳播是業界人士、《孤獨搖滾!》的代理商,在你看來算不算ACG專家?-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40 (UTC)
- WP:Source指出「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 先不論是不是ACG專家,Facebook並不是公開的來源,因為必須登入才能閱讀內裏的貼文。
- .
- 另外,關於「ACG專家」的問題,由於這個專頁沒有得到Facebook認證或暫未望到有官網認證,所以無法確認這個專頁是不是屬於曼迪。--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50 (UTC)
- 1. 雖然我沒有登入,但是我也看到內容。2. 「需要登入」不等於不是「公開」;正如你要付錢申請圖書證才能借到書,給錢才能買到書一樣,這並不代表那項資料不公開。3. 曼迪傳播的官方網站有連到這個Facebook的連結(而且我是第二次跟你講這件事)。因此,這個Facebook專頁是曼迪的。所以我再問你一次:請問這個我加進去的Facebook來源在你看來,可以加進去嗎?為甚麼可以/不可以呢?-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57 (UTC)
- 應該是考慮可替代度的問題吧?這裡如果討論起不同資料之情況,即應是對多個來源做比較,且可驗證度、公開度、可信度和專業度等等都應該一併作研判來決定在編輯當期時適切使用之基準。可能的話也要看共議時之參與度和協作度等等,也許這些可以作為建議性內容列入有關條文之中,即繼續引導使用者時刻注意到有關特定採編擔保之基礎。--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10 (UTC)
- 暫時可以找到的,都只有第一手資料。以上面《孤獨搖滾!》為例子,要不就是代理商的Facebook帖文(嗯,甚至官方網站本身都沒有寫),要不就是播放平台本身(我不喜歡這個選項,複數播放平台會有腳註炸彈的問題,而且未必標明首播日期時間)。因此,請問這個Facebook來源可以用嗎?-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21 (UTC)
- 「曼迪傳播的官方網站有連到這個Facebook的連結」,這句說話不應只跟我說,而應在ref中表達出來。如果沒有標示「擔保來源」,按照新規只會當作一般粉絲專頁處理,予以回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25 (UTC)
- 你有很大的誤會——沒有規定要在條目中證明來源本身的可靠度,正如條文中「一些新聞媒體會以博客指代其網絡專欄」,也不需要在條目中給出證明。另外,很高興你承認了這個Facebook來源是可靠的。順帶一提,如果你想增加「標示擔保來源」這項要求,我第一個反對。-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33 (UTC)
- 因為新規將絕大部份社交媒體列入不可接受的來源,你若要繞過這限制,必須證明如何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若然沒有證明,相關來源則無法進入「一些新聞媒體會以博客指代其網絡專欄」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40 (UTC)
- 但是「必須證明如何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不需要在條目中進行。-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42 (UTC)
- :若不在條目中進行,在哪進行?
- 另外,針對博客的問題,WP的方針是指出博客內容只屬個人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46 (UTC)
- 其實呢,WP:RSP只是一個歸納共識的地方。「若不在條目中進行,在哪進行?」不就是各種討論頁嗎?XD
- 現在你和我同意了這個Facebook專頁就是曼迪傳播的專頁,至少你就不能借故「當作一般粉絲專頁處理,予以回退」——因為你我已達成共識。-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56 (UTC)
- 但是「必須證明如何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不需要在條目中進行。-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42 (UTC)
- 因為新規將絕大部份社交媒體列入不可接受的來源,你若要繞過這限制,必須證明如何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若然沒有證明,相關來源則無法進入「一些新聞媒體會以博客指代其網絡專欄」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40 (UTC)
- 你有很大的誤會——沒有規定要在條目中證明來源本身的可靠度,正如條文中「一些新聞媒體會以博客指代其網絡專欄」,也不需要在條目中給出證明。另外,很高興你承認了這個Facebook來源是可靠的。順帶一提,如果你想增加「標示擔保來源」這項要求,我第一個反對。-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33 (UTC)
- 「曼迪傳播的官方網站有連到這個Facebook的連結」,這句說話不應只跟我說,而應在ref中表達出來。如果沒有標示「擔保來源」,按照新規只會當作一般粉絲專頁處理,予以回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25 (UTC)
- 暫時可以找到的,都只有第一手資料。以上面《孤獨搖滾!》為例子,要不就是代理商的Facebook帖文(嗯,甚至官方網站本身都沒有寫),要不就是播放平台本身(我不喜歡這個選項,複數播放平台會有腳註炸彈的問題,而且未必標明首播日期時間)。因此,請問這個Facebook來源可以用嗎?-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21 (UTC)
- 應該是考慮可替代度的問題吧?這裡如果討論起不同資料之情況,即應是對多個來源做比較,且可驗證度、公開度、可信度和專業度等等都應該一併作研判來決定在編輯當期時適切使用之基準。可能的話也要看共議時之參與度和協作度等等,也許這些可以作為建議性內容列入有關條文之中,即繼續引導使用者時刻注意到有關特定採編擔保之基礎。--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4:10 (UTC)
- 1. 雖然我沒有登入,但是我也看到內容。2. 「需要登入」不等於不是「公開」;正如你要付錢申請圖書證才能借到書,給錢才能買到書一樣,這並不代表那項資料不公開。3. 曼迪傳播的官方網站有連到這個Facebook的連結(而且我是第二次跟你講這件事)。因此,這個Facebook專頁是曼迪的。所以我再問你一次:請問這個我加進去的Facebook來源在你看來,可以加進去嗎?為甚麼可以/不可以呢?-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57 (UTC)
- 我的立論和結論是:1. 曼迪傳播等動畫代理商是「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者有專業人士充分肯定」中的「專業人士」,2. 若這些代理商的官方網站可以連到其社交媒體,則視為對這些社交媒體的擔保。3. 結論,代理商的社交媒體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時間」的參考資料。另外,證明這些社交媒體屬於代理商的理據並不需要在條目中列出。-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56 (UTC)
- 執行共識的是管理員,很歡迎你隨便ping一位管理員,問一問他接不接受這個結論。
- .
- 這個共識你知我知,但第三者不會知,不排除有其他只按照方針指引的編輯者予以回退,相關回退我會予以支持。
- .
- 如果將這個結論推至其他來源,有需要展開新的佈告版,結構就像可靠來源佈告版一樣,需要等待至少一個月才知道這個內容可不可以使用。所以在條目中證明是高效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5:07 (UTC)
- 1. 不是「執行共識的是管理員」,執行這個共識的是你和我。管理員的工作是「確保共識有好好地獲得執行」。2. 我是覺得沒有人會特別質疑「這個是不是曼迪的Facebook專頁」啦,一般人應該有常識。如果有第三個人質疑這個是不是「曼迪的Facebook專頁」,那討論一下就是了。如果有很多「第三個人」,可以考慮加指引。3a. 不過,因為暫時只有你有這麼特別的質疑,所以我先封住「HK5201314(唔好阻住我愛國)會回退這類編輯」這個選項吧。3b. 因此,我希望將共識擴展至所有動畫代理商——「官方網站有連去」就可以證明這些社交媒體是它們的,視為對這些社交媒體的擔保,亦因此所有代理商官方網站有連去的官方社交媒體都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時間」的參考資料。4.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需要再浪費你我更多的時間。-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5:17 (UTC)
- 曼迪傳播是業界人士、《孤獨搖滾!》的代理商,在你看來算不算ACG專家?-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40 (UTC)
- (※)注意:我是在確認新條文會否影響我的編輯,主要就是「所有代理商官方網站有連去的官方社交媒體都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時間』的參考資料」的部份,因此並非如你所言是無關的。只要你承認你在孤獨搖滾!條目的編輯摘要的發言(完全不能引用社交媒體網站)是有誤的,而且保證不會因為新條文生效而去移除這些內容的話,那我就可以放心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10 (UTC)
- 我不會保證,亦不排除有第三者基於新方針而移除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6:23 (UTC)
- 現時計劃,舊連結暫時保留,直至有人轉移來源。
- 但新連結會按照新方針工作,需要詳細列明誰擔保了這個專頁。如新連結不按照新方針列明所需資料,不排除有其他編輯者舉報(破壞)或回退,即管看看管理員如何演繹新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6:28 (UTC)
- 我還在反對不能釋除我疑慮的新條文喔。請你反駁我上面的理據:1. 曼迪傳播等動畫代理商是「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者有專業人士充分肯定」中的「專業人士」,2. 若這些代理商的官方網站可以連到其社交媒體,則視為對這些社交媒體的擔保。3. 結論,代理商的社交媒體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時間」的參考資料。如果你不能反駁,我視之為你同意我的立論,並達成共識。-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 1及2同意,3不同意。因為3有更好的來源可以取代,如EPG及播放清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6:53 (UTC)
- 另外,明明上面有段這樣的提議條文:「部分社交平台帳號可以透過包括但不限於平台的帳戶認證或其他方式來證明某社交媒體帳號代表現實中的特定個人或組織。」為甚麼不見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 請向@Longway22、@CatOnMars了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6:47 (UTC)
- 這個應確為原案其一項擔保條件,或應附加回現案當中。--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0:18 (UTC)
- 最後,從來都沒有規定「需要詳細列明誰擔保了這個專頁」,沒有條目會標示着WP:RSP或是其他的方針指引。我在上面已經解釋:WP:RSP只是一個歸納共識的地方。「若不在條目中進行,在哪進行?」就是在各種討論頁。在討論頁記錄着得出共識的討論就可以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 我不會阻止你等待至有共識才列出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6:50 (UTC)
- 閣下是否認同再於修正案內列明「對於不同的特定個案,如該章節條文未能涵蓋其相關特定情況,應遵循該版整體指引精神及其他專業知識內容等,討論判讀為來源提供擔保之條件是否適切而無礙編輯採信,同時參考既有歸納的不同個案及特定擔保情況、完備相應共議商定之基礎。」?--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0:23 (UTC)
- 我還在反對不能釋除我疑慮的新條文喔。請你反駁我上面的理據:1. 曼迪傳播等動畫代理商是「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者有專業人士充分肯定」中的「專業人士」,2. 若這些代理商的官方網站可以連到其社交媒體,則視為對這些社交媒體的擔保。3. 結論,代理商的社交媒體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時間」的參考資料。如果你不能反駁,我視之為你同意我的立論,並達成共識。-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 根據定義,相關來源需「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者有專業人士充分肯定。」,意指「擔保制」。請問這個專頁有沒有得到acg專家肯定或被現時在可靠來源列表的媒體引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37 (UTC)
- 請不要ping我。請問這個我加進去的Facebook來源在你看來,可以加進去嗎?為甚麼可以/不可以呢?-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28 (UTC)
(&)建議 “、或自称专家”。以及我想确认,“个人出版物”是由个别人完成出版主要流程(如撰稿、编审)的出版物,语出个人(如采访、自述)但经历可靠流程的出版物不是个人出版物,应以其他角度衡量可靠性。个人或小团体编撰后交由正式出版社发行的书籍,可能需个案辨别可靠性。“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该如何理解?仍可能是观点的可靠来源,但不应是事实查核的可靠来源。--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24 (UTC)
- (&)建議按照論述的話,可能可以再清晰化有關「擔保」條件之體系作為該判讀之前設,即約定是具備擔保條件之純粹個人自行出版標的物、在列明後續接回有關約定之舉例說明;對於在生人士之限制條件必須同等加註之「即使合乎擔保條件」、而不能單一/唯一作為獨立第三方來源使用,而參照有關常規必需多個獨立來源並行使用。--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3:47 (UTC)
- @Longway22:
- 只有獲「社會的普遍認可」才具備擔保條件:相關專頁指已經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者有專業人士充分肯定。
- .
- 應該會使用notetag功能表示在相關文字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4日 (二) 16:08 (UTC)
- 「社會的普遍認可」一詞執行起上來會容易引起爭拗。例如如果相關專頁曾接受媒體專訪或訪問[1][2],這會否是「社會普遍認可」?又例如,知名人士(如議員)的專頁,又是否符合「社會普遍認可」?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2:21 (UTC)
- 因為是要證明這個專頁是屬於相關人士,由於2號TVB的來源不是直接引用專頁帖文(記者會形式),所以無法證實相關專頁的擁有人。除非相關報導有提供引用的帖文連結。
- 1號明報的來源只是個人專訪,並沒有引用專頁提供的數據。
- .
- 而關於知名人士的專頁,請查看上方就曼迪的討論。應該有不少的來源證明,如被政府肯定(電話簿)或被現時在可靠來源列表的媒體引用,甚至乎相關帳號有認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2:49 (UTC)
- 第一段:「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網頁、自行出版或自稱專家,自行發表的來源往往未經任何事實核查,缺乏獨立第三方評審,因此絕大多數個人出版物、個人網站、博客、開放性wiki、網絡論壇或社交媒體上的貼文以及其它類似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
- .
- 至少要證明相關專頁曾受第三方評審才能被引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2:53 (UTC)
- 來源1有用截圖引述相關專頁的數據啊。「關注組經常在社交平台發帖,......(從略)」,「團隊亦會為交通服務規劃進行倡議,......(從略)」。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6:42 (UTC)
@Fran1001HK囧rz……@ThirdThink:應該還有其他來源可以證實其專業資格,如沙田交通關注組主席是現時的公眾人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1:54 (UTC)
- 來源1有用截圖引述相關專頁的數據啊。「關注組經常在社交平台發帖,......(從略)」,「團隊亦會為交通服務規劃進行倡議,......(從略)」。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6:42 (UTC)
- 「社會的普遍認可」一詞執行起上來會容易引起爭拗。例如如果相關專頁曾接受媒體專訪或訪問[1][2],這會否是「社會普遍認可」?又例如,知名人士(如議員)的專頁,又是否符合「社會普遍認可」?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5日 (三) 02:21 (UTC)
- (!)意見,我最近没有空参与讨论了,所以就三件事表达一下观点:第一点,回答U:YFdyh000的问题,首先个人出版物是专有名词,实际上专业出版社也有可能承接自费出版业务,主要差异还是在于编辑审核的流程;第二点,还是U:YFdyh000有关生者传记的问题,WP:生者传记已经规定不论批评还是赞美的观点都需要出自可靠来源,个人出版物的观点无论如何都不是生者传记观点的可靠来源,这是方针一致性要求;第三点,即便放在现有的方针里,存在更好来源或者可替代也不是删除已有相对可靠来源的理据,新的提案也没有强制在存在可替代来源的时候一定要使用更好来源,如果编者认为存在更好来源,应该自己举证并替代,原则上条目大部分内容应该是由可靠来源构成,比方facebook来源如果无法得到第三方证实可靠性则不应该用于构成条目的主要事实。以上。--Cat on the Mars 2022年10月5日 (三) 16:16 (UTC)
- “个人出版物的观点无论如何都不是生者传记观点的可靠来源”,比如A的(出版自传/采访/博客)中包含对B的评价或者生平信息,是否都绝不能作A的观点或B的事实(声称)来引述,具体可靠性如何,我感觉要依情况商榷,难以一言概之。--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6日 (四) 03:38 (UTC)
- 如對此句有任何問題,煩請你於下方另開新節提議修改WP:SPS(來自WP:生者傳記)。--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03:01 (UTC)
- “个人出版物的观点无论如何都不是生者传记观点的可靠来源”,比如A的(出版自传/采访/博客)中包含对B的评价或者生平信息,是否都绝不能作A的观点或B的事实(声称)来引述,具体可靠性如何,我感觉要依情况商榷,难以一言概之。--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6日 (四) 03:38 (UTC)
公示案其一(修正4)
(A:WP:GUNREL總言變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於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會被列入防濫用過濾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專業領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註 1],那么其在相关專業領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編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麼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關來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內容布告板獲得共識,編者有責任在條目的合適位置或討論頁展示相關來源的擔保資格[註 2]。未進行來源證明的內容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內容若能發現有效的補充材料,則可重新加入。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並行,同時廢止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條文適用)
解釋(修正1):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都是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
- 現時可靠來源佈告版非強制使用,只是提供參考。而提議新建的佈告版是強制性使用,採取白名單制度。
- 考慮到上方動畫制作商及交通關注組的問題,部分機構依賴社群媒體作唯一官網,建立佈告版可讓編輯者確定相關網站是否真確及提供商確空間。
- 使用佈告版可減少重複提供擔保來源,減低編者多次使用重複來源的不便。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7日 (五) 13:40 (UTC)
- 認為仍應適用以參考性質非強制性質,單一化名單制可能僅適合於對內容農場等平台標註、但不應作為對所有個人性質之一致規制化,應個人(專業)身份之變化等亦可能隨時發生並無法先驗其所有言論皆無法採信、有關名單或亦引致有違對個人觀點之推定原則;來源擔保條件之個例情形、適宜以個案不同情況判讀並加以釐清,故而討論專版如設立則應為加強專案協作及共議之機制、而非強化一致化規制--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1:54 (UTC)
- 同约克客观点,不认为应该为布告板附加特殊效力。--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3:12 (UTC)
- 既然樓主指出「部分機構依賴社群媒體作唯一官網」,現在先把所有用戶生成內容來源會列入黑名單,然後在討論一番後又請示機械人解除相關專頁的黑名單限制,那「把所有用戶生成內容列入黑名單」整個操作不覺得有太大意義。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6:31 (UTC)
- 回應fran1001hk:理論上,獲豁免的使用者生成內容只是極少數,可能是億份之一,添加強制性佈告版是讓編者思考有沒有其他可靠的第二或第三級來源可取代。
- .
- 回應longway22及yinyue200:是否應更改至「建立「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佈告版」並於該佈告版尋求個別媒體的共識,或於ref直接列出其擔保資格。」讓編者二選其一申報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7:08 (UTC)
- @Hijk910:
- 換句說話來說,使用佈告版的可能每隔數年申報一次擔保資格,而直接於ref列出擔保來源的每一次也要申報。
- 這樣就減低布告板的特殊效力。--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7:13 (UTC)
- 如果真是希望編者思考有沒有其他可靠的第二或第三級來源可取代,設立相關過濾器(但不作用黑名單禁用相關來源)在寫手儲存編輯前提醒他們會較有效。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7:44 (UTC)
- 我也觉得过滤器方案比较好,这样也与当前的惯例相差不大。合理的编辑并不会因为是否事先履行了某些手续就变得合理或者不合理,维基百科不是官僚机构。--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8:56 (UTC)
- 可以使用提示版機制輔助編輯者判讀,並且佈告板機制亦可更靈活,以體現共識商議之慣常理路。--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9:00 (UTC)
- @Longway22@ThirdThink@Yinyue200
- 已按你們的要求更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4:09 (UTC)
- 我仍然认为在“于来源引用中标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不太合理。我的建议是这样写:若相关来源未(在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应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体现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未进行标示的内容可能会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5:16 (UTC)
- @Yinyue200:
- 已按要求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21 (UTC)
- 備註內時限之所謂三年是如何依據而設定?另外內文所有可接受之否定前設表述認為適宜使用「通常不是」,以合乎有關行文之商定檢視要求。--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50 (UTC)
- @Longway22:三年是基於WP:可靠來源佈告版,超過3年就自動列入「陳舊討論」。如果要改3年限期,可能要連同可靠來源佈告版指引一併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1:02 (UTC)
- 「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使用者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也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1:05 (UTC)
- 然而可靠来源布告板并未有其强制性。--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1:54 (UTC)
- 如果將上方的「3年」改為WP:CCC又如何?
- 而3年要求改為只是佈告版建議而不強制執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5 (UTC)
- 然而可靠来源布告板并未有其强制性。--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1:54 (UTC)
- @Longway22:已按要求更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2日 (三) 02:09 (UTC)
- 備註內時限之所謂三年是如何依據而設定?另外內文所有可接受之否定前設表述認為適宜使用「通常不是」,以合乎有關行文之商定檢視要求。--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50 (UTC)
- 我仍然认为在“于来源引用中标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不太合理。我的建议是这样写:若相关来源未(在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应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体现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未进行标示的内容可能会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5:16 (UTC)
- 如果真是希望編者思考有沒有其他可靠的第二或第三級來源可取代,設立相關過濾器(但不作用黑名單禁用相關來源)在寫手儲存編輯前提醒他們會較有效。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07:44 (UTC)
防濫用警告器內容(修正3)
使用者生成內容使用條件:注:不適用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及與上述相關的社群網站
- 相關內容無法由其他更為可靠的來源替代
- 能辨認帳號持分者的身分(社群媒體的身分認證也接受)
- 帳號持有人/機構/受訪對象須達到WP:關注度要求
- 只接受與帳號持有人/機構相關專業領域的內容
- 以下二選一
-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帳號需在指定狀況 (ref 至 上方文章)內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过旧的证据可能不被考虑。(需要提供證明)
-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需要提供證明)
- 說明:上方四點必須遵守,缺一不可。下方二選其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8日 (六) 14:29 (UTC)
- @CatOnMars@Longway22@User: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ThirdThink@Hijk910:Any question?If not,繼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1:07 (UTC)
- 「帳號需於「某年份」內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何謂「某年份」?「某年份」是指何年至何年?另外,「需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中的「官方」建議改為「官方或可靠第三方」。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1:59 (UTC)
- 「某年份」正是要商確,相關年份需平衡可行性及時效性。請問有什麼建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2:05 (UTC)
- 我觉得不适宜在这里订一些很硬性的规定,这类过于客观的标准很难覆盖所有情况,我觉得可以直接删除“某年份”的表述: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户需获得过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过旧的证据可能不被考虑。--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5:06 (UTC)
- 「某年份」正是要商確,相關年份需平衡可行性及時效性。請問有什麼建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2:05 (UTC)
- 「帳號需於「某年份」內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何謂「某年份」?「某年份」是指何年至何年?另外,「需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中的「官方」建議改為「官方或可靠第三方」。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1:59 (UTC)
- @CatOnMars@Longway22@User: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ThirdThink@Hijk910:Any question?If not,繼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0日 (一) 11:07 (UTC)
- (-)反对任何硬性規定,例如一些YouTuber對條目當事人訪問等理應可作為第一手來源,但如果根據上述規定亦被排除在外-某人✉ 2022年10月10日 (一) 20:21 (UTC)
- @AINH:請問你有沒有望清楚公示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09:55 (UTC)
- 我說的情境符合你的內容嗎?訪問條目當事人算是「專業內容」嗎(第四點)?而且不少Youtuber不見得將真實身份公開啊(第二點)-某人✉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02 (UTC)
- 如果是訪問型youtuber ,其專業當然是訪問。如果是演藝型YouTuber ,其專業當然是演藝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24 (UTC)
- 然而第二点您未解答,我觉得您提出草案的问题在于内容太过僵硬,用词太过绝对,不适宜广泛推广。现有方针很少有用词如此绝对的条文。--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1:56 (UTC)
- 其實我傾向直譯英維「NO」。
- 回應第二點,我沒有提議公開真實身分,只是要求能辨認是「誰」發出相關資料。基本上YouTuber 可無視此句,而Vtuber就不可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1 (UTC)
- 正確來説這句出現的主要目的是過濾「秘密網」及「街訪(隨便捉一個路人分享個人看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52 (UTC)
- 确实一般应当过滤“街访”--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59 (UTC)
- 然而第二点您未解答,我觉得您提出草案的问题在于内容太过僵硬,用词太过绝对,不适宜广泛推广。现有方针很少有用词如此绝对的条文。--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1:56 (UTC)
- 如果是訪問型youtuber ,其專業當然是訪問。如果是演藝型YouTuber ,其專業當然是演藝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24 (UTC)
- 我說的情境符合你的內容嗎?訪問條目當事人算是「專業內容」嗎(第四點)?而且不少Youtuber不見得將真實身份公開啊(第二點)-某人✉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02 (UTC)
- 我想引用這個編輯爭議(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Foodsfoods),如果這方針生效,此人應該不能添加fb群組連結,因為會違反新方針。本次提議只是減少同類事情發生的機會,如對同類事情有什麼預防措施,歡迎提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4:53 (UTC)
- @AINH:請問你有沒有望清楚公示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09:55 (UTC)
- (!)意見:以我自己的认知,满足前四条中的二、三和四条的时候,通常这个来源已经没法算作“用户生成内容”了。例如本身被视作可靠来源的传统媒体,其在社交平台经认证发布的属于新闻报道文体的文章,归入用户生成内容就不合适。但同样的一家媒体的评论员,以媒体账号在同样的平台发布的社论性质的文章,则又不宜。这其中的区别并不在于账户持有者的身份。二选一中的第一条满足的时候,引用它的媒体或学术来源就会应该就是替代来源,会自动让第一条不成立。(&)建議:第一条的措辞可考虑修改为“相关内容无法由其他更为可靠的来源替代”,明确替代来源应该往什么方向寻找。--Tiger(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43 (UTC)
- 謝謝您指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3 (UTC)
- 簡單回應:
- 綠色:已成定案,沒有顏色:仍有爭議
- 謝謝您指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3 (UTC)
(A:WP:GUNREL總言變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於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會被列入防濫用過濾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專業領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註 1],那么其在相关專業領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編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麼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都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關來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內容布告板獲得共識,編者有責任在條目的合適位置或討論頁展示相關來源的擔保資格[註 2]。未進行來源證明的內容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內容若能發現有效的補充材料,則可重新加入。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並行,同時廢止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條文適用)
- 已按要求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2日 (三) 02:17 (UTC)
- (?)疑問:上面有多个讨论的子章节看起来有点像是公式的提案内容,不知先前参与讨论的几位可否澄清目前其中哪些正在公示?--Tiger(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43 (UTC)
- 公示案其一(修正3)及 防濫用警告器內容(修正2)--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2 (UTC)
- 已移除“管理员意见”的标题。管理员身份在这里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作用,也请不要替我给我的意见加上标签。—Tiger(留言) 2022年10月11日 (二) 21:17 (UTC)
現在公示的內容(WP:GUNREL):
(A:WP:GUNREL總言變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於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會被列入防濫用過濾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專業領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註 3],那么其在相关專業領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編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麼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關來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內容布告板獲得共識,編者有責任在條目的合適位置或討論頁展示相關來源的擔保資格[註 4]。未進行來源證明的內容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內容若能發現有效的補充材料,則可重新加入。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並行,同時廢止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條文適用)
- ^ 社會普遍認可(英文:established,已經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資歷。)充分肯定。)
- ^
-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帳號需曾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若使用超過3年的证据,其他編輯者有權連帶相關段落一併移除。
-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
- ^ 社會普遍認可(英文:established,已經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資歷。)充分肯定。)
- ^
-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引用文章或影片時需展示出相關帳號曾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的證明。若相關媒體在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當刻的狀況與實際文章或影片發佈時的實際狀況存在重大落差時,其他編輯者有權連帶相關段落一併移除,但需在條目的討論頁或佈告版解釋移除原因。
-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
及防濫用警告器內容:
使用者生成內容使用條件:注:不適用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及與上述相關的社群網站
- 相關內容無法由其他更為可靠的來源替代
- 能辨認帳號持分者的身分(社群媒體的身分認證也接受)
- 帳號持有人/機構/受訪對象/引用內容須達到WP:關注度要求
- 只接受與帳號持有人/機構相關專業領域的內容
- 以下二選一
-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帳號需在指定狀況 (ref 至 上方文章)內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使用过旧的证据及其相關引用的內容。(需要提供證明)
-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需要提供證明)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2日 (三) 16:56 (UTC)
- 兩日內無新發言, 公示7日,由2022年10月16日00:06開始,如無反對則以此文案為最終定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5日 (六) 16:06 (UTC)
- 應重新檢視有關時效性之問題,如所謂落差之定性等是否過於寬泛且助長官僚化問題,資歷/身分之定性亦以不同專業認知有別,適宜對相關所謂證明之基礎性問題重新審視,且既已佈告板形式為導向仍應以維基層面之常識共識為主,避免商定導向受相關學術或專業利益所限。--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2:22 (UTC)
- 的實際狀況存在重大落差時—>WP:CCC
- 說得沒有錯, 因為「資歷/身分之定性亦以不同專業認知有別」,所以才需要設立佈告版,按實際需要調整可引用的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2:54 (UTC)
- 注意結合WP:FORUMSHOP。--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3:07 (UTC)
- 意思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15:18 (UTC)
- 注意結合WP:FORUMSHOP。--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3:07 (UTC)
- 按照所謂15日開始自行執行所謂公示程序內實際,認為即使技術計算亦應按照19日計算是否開啟公示,現有議案問題認為根本有遊戲規程之問題,且遺留相當多問題而未有任何匹配之具體方案等產生,認為適宜第三方先行中止議案之通過公示程序及所謂通過宣佈,以重新著重處理討論過程及相關爭議之處裡。--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5 (UTC)
- 應重新檢視有關時效性之問題,如所謂落差之定性等是否過於寬泛且助長官僚化問題,資歷/身分之定性亦以不同專業認知有別,適宜對相關所謂證明之基礎性問題重新審視,且既已佈告板形式為導向仍應以維基層面之常識共識為主,避免商定導向受相關學術或專業利益所限。--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2:22 (UTC)
- 閣下是否對維基共識等有所忽略而操之過急?討論時效衡常以七日為社區共認之客棧議案程序性固定週期--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2:24 (UTC)
- 2個月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2:54 (UTC)
- 每次修正後也不是重新計算七日時間嗎,不是說持續久一點就可以突然縮短週期吧--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3:05 (UTC)
- 我在說文字內容是最終定案,定了卻無法即時實行,因佈告版及cite功能未到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15:11 (UTC)
- 每次修正後也不是重新計算七日時間嗎,不是說持續久一點就可以突然縮短週期吧--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3:05 (UTC)
- 2個月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2:54 (UTC)
- 不支持条文即行生效,我还是认为当前条文的内容和原始条文的风格差异相差太大。原始条文基本上是在阐述一个行事的原则。新的规定则详细的多,尽管相比一开始的提议已经有所改善。我认为这样的提案一旦推行会对当前编辑维基百科的行为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凝聚更多共识。--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08:54 (UTC)
- @Yinyue200:
- 最終定案不等於即時實行,因為還有更多細節需基於上述公示的內容加添,如佈告版細節及cite規範。配套未到位的話如何生效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6日 (日) 15:22 (UTC)
- 一併回覆元上,引用WP:FORUMSHOP「討論將勝於堅持己見」,即有關議案目前共識相信亦為基於該題。--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17日 (一) 01:50 (UTC)
- 註二可以分成註二註三嗎?還是有什麼排版指引推薦註解中用 * 多句描述,可以推薦一下,讓我前去拜讀嗎?--Anghualee(留言) 2022年10月18日 (二) 09:08 (UTC)
- 註二難以分成註二註三,排版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19日 (三) 02:46 (UTC)
- “
因此所有用户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
”:过滤器有标签、警告和阻止等处理操作。这个地方没说明白执行何种操作。建议不要一刀切执行阻止操作。 - 个人建议
用户生成内容使用条件
不宜有过细的硬性规定。针对特定来源有问题,在布告版或者互助客栈讨论即可。另外Wikipedia:关注度中有讲关注度指引并不直接限制条目内容
。不应直接按照关注度的要求来限制来源。--Steven Sun(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8:14 (UTC)- 1.warning & label
- 2.沒有錯,使用關注度要求正是要平衡英維標準及中文區的實際情況,理應引用要求比其他類型的資料高,況且共識建議不強制使用「布告版或者互助客棧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9:15 (UTC)
- 原本是建議走「白名單制度」,強制於佈告版達成共識後方可使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9:17 (UTC)
- 不认同白名单制度。--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13:27 (UTC)
- 原本!(過去式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13:48 (UTC)
- 不认同白名单制度。--Yinyue200(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13:27 (UTC)
- 原本是建議走「白名單制度」,強制於佈告版達成共識後方可使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1日 (五) 09:17 (UTC)
- ———
- 公示完成,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1:44 (UTC)
- 閣下這樣是強行通過吧?完全上方各方留言是對之提出各種異議,閣下似乎完全無視規程及共議等方面之意向而徑自宣佈,恐怕需要一併檢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4:24 (UTC)
- 冷靜點,上方沒有異議或反對聲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01 (UTC)
- WP:7DAYS:「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
- 本人是基於上述指引進行公示。如有問題,歡迎在下方提議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07 (UTC)
- 閣下要么按照2022年10月19日開始計算七日,不然上邊閣下也是一邊蒐集意見且未能釋除強行走自己程序之問題。請閣下重新考慮表面呈現程序是否適當,暫時不認同有關程序之自行執行,或需第三方判定程序本身技術是否存有瑕疵--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2 (UTC)
- @Xiplus:要求䆁法,公示程序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4 (UTC)
- 自10月16日開始,提案未被修改(修正四)。「封鎖」的黑名單在修正三,最後在共識提議後改為「警告及提示」的防濫用過濾器的修正四。--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20 (UTC)
- @Longway22:
- 即使是19/10開始公示,今日己是25日,7天了,仍然沒有反對聲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3:52 (UTC)
- 一個閣下未有在個人明確提出疑問時,重新計算可能具爭議之聲明,另一個如案內所現,有關異議一直有所提出,但閣下似乎有選擇地單獨回覆及單獨計算,所有異議情況應視為參與商議內對對該案之整體有一致於細節及可行度等方面仍有很多疑問,閣下雖有分項修訂之、但在如議案內當下仍有表述指明可能全案實施之時仍存在全案系統問題,即有關議案並非如閣下自行總結之、並未如實反映當前階段之共議實情,而亦需要所有原案參與人再行檢視為佳。--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4:03 (UTC)
-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閣下成為此議題的主導者,以閣下的方式走公示流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4:10 (UTC)
- 就“仍然没有反对声音”,那我补充我的观点。新条文“可能”很有参考价值,但是否凝聚广泛共识仍很存疑,所涉来源价值定义的影响会非常广泛,讨论编者的广度和时长、实际效果不显著,没有达到过往的影响全站之政策的程度。个人而言,新条文对细节和流程的规定仍显复杂,与现有常见实践缺乏对比、疑存冲突,实际执行的可行性和公信力仍未显现,未参与讨论的编者未必接受,可靠性讨论也未必能得出可信结论。总结而言,我觉得它是半个指引、一份提案、一篇论述。还请加油,比如提出一些先后对比实例,将所需页面搭好框架、局部试行作参考。改cite模板我是反对的,改滥用过滤器我认为时候未到。--YFdyh000(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4:12 (UTC)
- @CatOnMars、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ThirdThink、Hijk910、Tigerzeng:@HTinC23、MilkyDefer、C933103、Yinyue200:謹作為提示有關議案規程性問題,如叨擾還請見諒,皆因如上述之,審視系統實施之時是否可能並未盡共議及仍會擴大系統模糊、導致實際案例採用有所偏頗等。--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4:21 (UTC)
- 觀乎上方討論,對於HK5201314閣下希望訂立的新程序(即「擔保制」、「預先尋求共識」、「用戶生成內容使用條件」等),除提案人外似乎未見明確支持,相反更多編者或是反對,或是沒有提出明確的反對但至少有提出其疑慮或有所保留的理由,因此如YFdyh000閣下及Longway22閣下所言,不能認為社群有達成共識,或至少是沒有達成與其對全站造成的影響相應強度的共識。在下認同Steven Sun閣下、AINH閣下、Yinyue200閣下的意見,「不宜有過細的硬性規定」,與現行程序(簡而言之「合則用,不合則刪,爭議藉討論(討論頁或佈告版等)解決」)相比,在下未見新程序的優勢或需要,恐怕新程序會如WP:避免說明氾濫所描述,易被社群視而不見。——(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23:17 (UTC)
- 有人(@HTinC23 )認為本人希望訂立的新程序缺乏共識,我只能回答相關字句都是由各語言的方針、指引及共識抄過來的。
- 以現行的程序來說,現時可靠來源共識只規管YouTube、Wechat,但不規管Meta、Twitter、Truth Social。是不是缺乏一視同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6日 (三) 12:06 (UTC)
- 觀乎上方討論,對於HK5201314閣下希望訂立的新程序(即「擔保制」、「預先尋求共識」、「用戶生成內容使用條件」等),除提案人外似乎未見明確支持,相反更多編者或是反對,或是沒有提出明確的反對但至少有提出其疑慮或有所保留的理由,因此如YFdyh000閣下及Longway22閣下所言,不能認為社群有達成共識,或至少是沒有達成與其對全站造成的影響相應強度的共識。在下認同Steven Sun閣下、AINH閣下、Yinyue200閣下的意見,「不宜有過細的硬性規定」,與現行程序(簡而言之「合則用,不合則刪,爭議藉討論(討論頁或佈告版等)解決」)相比,在下未見新程序的優勢或需要,恐怕新程序會如WP:避免說明氾濫所描述,易被社群視而不見。——(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23:17 (UTC)
- 一個閣下未有在個人明確提出疑問時,重新計算可能具爭議之聲明,另一個如案內所現,有關異議一直有所提出,但閣下似乎有選擇地單獨回覆及單獨計算,所有異議情況應視為參與商議內對對該案之整體有一致於細節及可行度等方面仍有很多疑問,閣下雖有分項修訂之、但在如議案內當下仍有表述指明可能全案實施之時仍存在全案系統問題,即有關議案並非如閣下自行總結之、並未如實反映當前階段之共議實情,而亦需要所有原案參與人再行檢視為佳。--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4:03 (UTC)
- 閣下要么按照2022年10月19日開始計算七日,不然上邊閣下也是一邊蒐集意見且未能釋除強行走自己程序之問題。請閣下重新考慮表面呈現程序是否適當,暫時不認同有關程序之自行執行,或需第三方判定程序本身技術是否存有瑕疵--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2 (UTC)
- 閣下這樣是強行通過吧?完全上方各方留言是對之提出各種異議,閣下似乎完全無視規程及共議等方面之意向而徑自宣佈,恐怕需要一併檢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4:24 (UTC)
- 個人認為,防濫用過濾器的警告應該反映方針內容,而不應該脫離方針另訂標準,不同標並存會導致新手編者混亂。另外「用戶產生內容」定義上並不應該包括機構或大眾傳媒或政府等在社交平台或其他自行發佈平台所張貼的內容。作為例子,Wordpress是一個被廣泛採用的自行出版平台,但也有很多公司和機構使用Wordpress作為自己的網站發佈內容,將這些公司網站的內容視為「用戶產生內容」顯然為錯誤。——C933103(留言) 2022年10月26日 (三) 12:19 (UTC)
- 然而,現時社群媒體「容許」使用者模仿 機構或大眾傳媒或政府 建立專頁。
- 就我所知,Google嘅Blogspot現時在黑名單。由此可見,現時的方針非常模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6日 (三) 12:47 (UTC)
- 存在模仿者並不構成否決特定來源的理由。其他媒介也同樣存在模仿者。且無論社交平台網站站方還是各機構以其他渠道官方發佈的資訊,都能證明特定帳號的身分。——C933103(留言) 2022年10月27日 (四) 12:02 (UTC)
- 所以提案就是要在來源引用中「證明特定帳號的身分」,非身分證身分。
- 現時維基方針有以下的前設,如有編輯者反對這個前設,應展示證據去否定這個前設。然而以舊方針來說,沒有提供任何方法讓編輯者否定這個前設;所以新方針就是提供一個方法給編輯者否定這個前設。
- .
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網頁、自行出版或自稱專家,自行發表的來源往往未經任何事實核查,缺乏獨立第三方評審。由於絕大多數個人出版物、個人網站、博客、開放性wiki、網絡論壇或社交媒體上的貼文以及其它類似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3:55 (UTC)- 例如要否定缺乏第三方評審,則需展示曾獲第三方評審。
- 例如要否定 自稱專家,則需展示專家身分,去確認真的是專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4:01 (UTC)
- 存在模仿者並不構成否決特定來源的理由。其他媒介也同樣存在模仿者。且無論社交平台網站站方還是各機構以其他渠道官方發佈的資訊,都能證明特定帳號的身分。——C933103(留言) 2022年10月27日 (四) 12:02 (UTC)
重新解䆁修改方針的因由及對應方針指引和共識
Q.為什麼修改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4:52 (UTC)
- A:有編輯者提名九龍巴士1A線至WP:GA,當中使用了缺乏署名的個人雲碟的來源,本人已該條目違反WP:OR為由認為不合資格。其後翻查現有的方針WP:GUNREL,發現「自行發表的刊物」並不是可接受的數據源,基於此方針,再查看WP:RSP有沒有關於雲碟或其他使用者生成內容的敘述,發現只有 「YouTube 風聞社區 bilibili AcFun Quora Reddit 微信公眾號 網易號 新浪微博 搜狐號」指明不可靠來源。於是在WP:RSN詢問其他編輯者個人雲盤是不是可靠來源,最後的結果是一致認為不可靠,當時亦是首次拋出「擔保制」,因有編輯者認為「非每個雲端硬碟分享檔案都無法追溯,無法驗證」。
- 𠄘上方的WP:RSP研讀,發現並沒有meta旗下的媒體,有編輯者建議直接修訂可靠來源方針,針對社交媒體這一類來源統一管理,因舊方針只出現「自行發表的刊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字眼。所以為何會有這個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5:16 (UTC)
Q.新方針對應方針指引和共識
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網頁、自行出版或自稱專家,自行發表的來源往往未經任何事實核查,缺乏獨立第三方評審。由於絕大多數個人出版物、個人網站、博客、開放性wiki、網絡論壇或社交媒體上的貼文以及其它類似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會被列入防濫用過濾器。
—>英維- 當中使用「防濫用過濾器」非原文的「黑名單」是因為眾多編輯者反對完全禁止使用及「白名單」制度。
- .
- ref
- Self-published sources (online and paper)段落 & User-generated content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5:27 (UTC)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關來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內容布告板獲得共識,編者有責任在條目的合適位置或討論頁展示相關來源的擔保資格。
—>WP:CON及上方的擔保制未進行來源證明的內容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內容若能發現有效的補充材料,則可重新加入。
—>WP:OR列名來源段落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
—>WP:第一手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5:36 (UTC)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引用文章或影片時需展示出相關帳號曾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的證明。若相關媒體在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當刻的狀況與實際文章或影片發佈時的實際狀況存在重大落差時,其他編輯者有權連帶相關段落一併移除,但需在條目的討論頁或佈告版解釋移除原因。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
—>WP:IAR-abg--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8日 (五) 15:38 (UTC)
佈告版制度
WP:GUNREL及防濫用警告器內容的實行日期:待佈告版指引完成公示後才生效,現時因配套內容未完成而不能即時生效。
已成文的內容(WP:GUNREL):
(A:WP:GUNREL總言變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於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會被列入防濫用過濾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專業領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註 1],那么其在相关專業領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編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麼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關來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內容布告板獲得共識,編者有責任在條目的合適位置或討論頁展示相關來源的擔保資格[註 2]。未進行來源證明的內容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內容若能發現有效的補充材料,則可重新加入。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並行,同時廢止WP:WIKISRC章節全部內容及超鏈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條文適用)
及防濫用警告器內容:
使用者生成內容使用條件:
注:不適用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及與上述相關的社群網站
- 相關內容無法由其他更為可靠的來源替代
- 能辨認帳號持分者的身分(社群媒體的身分認證也接受)
- 帳號持有人/機構/受訪對象/引用內容須達到WP:關注度要求
- 只接受與帳號持有人/機構相關專業領域的內容
- 以下二選一
-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帳號需在指定狀況 (ref 至 上方文章)內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使用过旧的证据及其相關引用的內容。(需要提供證明)
-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需要提供證明)
現時不同佈告版有不同凝聚共識的方案:
- 五大佈告版:沒有(只是一個吵架平台)
- 可靠來源佈告版:有足夠數量的意見或立場大致相同的共識即可公示
- GA:七日內達六個贊成票
- 下方提議的FA:由一個角色主導整個流程,其他人提供意見。
採用哪個較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1:56 (UTC)
- 閣下現在不應強行縮短規程及加速改變有關流程,可能進一步抵觸共識商定等之本地慣常要求,請閣下暫緩相關。--約克客(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4:26 (UTC)
- (-)反对。第一,与现行条文差别过大,不清楚到底要改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第二,“所有用户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这是管理员的责任还是谁的责任,如何列举“所有”?第三,“能辨认账号持分者的身份”,维基百科什么时候需要身份验证了?弗兰西斯·培根写文章没提交身份证吧,他就不是可靠来源了?总之,提议的条文跟现行条文相比,对编者的要求大大提高,不利于参与。--Gqqnb(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08:50 (UTC)
- @Gqqnb:
- 請先閱讀上方的討論,你的問題在上方已有解答。
- 況且已在公告欄公示了一個月,你現在才提出反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10:28 (UTC)
- 回應第二問題,誰有權限修改Abuse filter? Thus, 可能需要引用英維的database,因為英維是明文禁止使用者生成內容,當然有database輔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10:37 (UTC)
- 回應第三問題,是「辨認」,非「證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3日 (日) 10:40 (UTC)
有人認為新方針對引用使用者生成內容較嚴苛,只要按照下列方式申報即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3:54 (UTC)
- 關於「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的狀況:
- On this day: June 6【North Korea】, Wikipedia Asian Month
由「維基百科亞洲月/2022 專題網站」證實專頁擁有身分。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0月25日 (二) 14:02 (UTC)- 不认同强制在条目页申报,如相关账号身份确有疑点,有人提出后,添加者才有义务在讨论页回应。--Yinyue200(留言) 2022年11月2日 (三) 07:07 (UTC)
- 按照你的意思,相關方針可即時實行?
- 「有責任」不等於「必須」。如按照新方針,擔保來源可以後補。
- 是這樣意思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4日 (五) 09:45 (UTC)
- 对,这是我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只是“有责任”而不是“必须”那其实和现有方针差异不大,但也要看社群的意见。--Yinyue200(留言) 2022年11月7日 (一) 12:19 (UTC)
- 不认同强制在条目页申报,如相关账号身份确有疑点,有人提出后,添加者才有义务在讨论页回应。--Yinyue200(留言) 2022年11月2日 (三) 07:07 (UTC)
初步結論,基於方針“有责任”的關鍵詞,擔保來源可以後補。因此建議此方針於2022年12月1日開始生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3:32 (UTC)
- 草案目前異議歸結起來,應該還是以當個案有明確針對身份疑點提出、而舉證必須毫無合理疑點下再行於討論版展開為主吧。另外所謂生效時間安排不是應繼續和佈告板討論並行嗎?即在更新條文內容同時、亦附加有關繼續商討之告示,有關繼續商定及調整時長亦要相應計算在案內(或跟進案)--約克客(留言) 2022年11月14日 (一) 13:46 (UTC)
- 延遲生效時間只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編輯爭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6:04 (UTC)
- 閣下沒有回答問題,且案內共識基礎應是仍不足以通過閣下主推之完全方案。--約克客(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22:43 (UTC)
- 非也,其實是足以通過,因為我只是一個推手及將所有共識合一,所有內容都是由各編輯者一起撰寫,而且是每句地審議,而部分用詞是參考上方的WP寫的(重新解䆁修改方針的因由及對應方針指引和共識)。不妨告訴你,我收到不少私下「感謝」通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3:49 (UTC)
- 我仍担忧可行性(共识、执行力和强制力)。建议您先试行流程以体现效果(如认可/不认可来源)和编者接受度,再研究条文及条目内标注的共识程度。--YFdyh000(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14 (UTC)
- 其實我正等待防濫用過濾器的部分,WP:GUNREL已添加此版本但隱藏了,因為當中「列入防濫用過濾器」的句子未準備好。如果要試的話,#建議將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提昇為法律方針的「某件事件」正討論這個問題(濫用社群媒體作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19 (UTC)
- 所以通過完全方案確實為時尚早,共識目前仍應是密切檢視評估方案之為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7:18 (UTC)
- 的確,但由於關鍵的warning未準備好,無法看見方案的成效,故無法公示試行。但此方案至少比黑名單或聲稱「加強內容質素」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15:16 (UTC)
- 所以通過完全方案確實為時尚早,共識目前仍應是密切檢視評估方案之為準。--約克客(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7:18 (UTC)
- 其實我正等待防濫用過濾器的部分,WP:GUNREL已添加此版本但隱藏了,因為當中「列入防濫用過濾器」的句子未準備好。如果要試的話,#建議將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提昇為法律方針的「某件事件」正討論這個問題(濫用社群媒體作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19 (UTC)
- 我仍担忧可行性(共识、执行力和强制力)。建议您先试行流程以体现效果(如认可/不认可来源)和编者接受度,再研究条文及条目内标注的共识程度。--YFdyh000(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14 (UTC)
- 非也,其實是足以通過,因為我只是一個推手及將所有共識合一,所有內容都是由各編輯者一起撰寫,而且是每句地審議,而部分用詞是參考上方的WP寫的(重新解䆁修改方針的因由及對應方針指引和共識)。不妨告訴你,我收到不少私下「感謝」通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3:49 (UTC)
- 閣下沒有回答問題,且案內共識基礎應是仍不足以通過閣下主推之完全方案。--約克客(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22:43 (UTC)
- 延遲生效時間只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編輯爭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6:04 (UTC)
- 另外,我看過新條文後,發現如果相關社群專頁已獲媒體的身分認證後,又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或身分,這程序感覺會有所重覆。因為既然相關專頁已獲社群身份認證,這便可證明該專頁的確由官方真實擁有(有錯請指)。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5:06 (UTC)
- 不會重複呀,因為相關身分認證的可信度存疑。[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5:15 (UTC)
- 如果單只是Twitter有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可以分開處理。正如傳媒也有報導如何透過藍剔來分辨真假Meta帳戶[4]。--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1月25日 (五) 00:59 (UTC)
- 但是現在問題在於所謂認證機制,亦可能因部分平台之資方政策變動而有所異變,本地機制如以該案之細節調整等恐亦需本地進一步共議檢視,判讀有關設想之實際可行與否。--約克客(留言) 2022年11月25日 (五) 07:06 (UTC)
- 在此感謝首富馬斯克大大,如果不是他破壞了社群媒體認證制度,原先預計應該不會有人支持「擔保條件」制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6日 (六) 07:39 (UTC)
- 基於反對動態清零政策運動濫用Twitter作來源,有急切需要作試行,請求此方針試行版儘快實行。請問如何在WP:GUNREL實施試行版方針?
- @Longway22、@ThirdThink、@YFdyh000、@Yinyue20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30日 (三) 03:44 (UTC)
- 如果單只是Twitter有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可以分開處理。正如傳媒也有報導如何透過藍剔來分辨真假Meta帳戶[4]。--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1月25日 (五) 00:59 (UTC)
- 不會重複呀,因為相關身分認證的可信度存疑。[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2日 (二) 05:15 (UTC)
全域用戶@SCP-2000: 你好像不知道這個討論的結果是先試行,並非仍在討論階段,若回退的話則無法達到試行效果,為何回退呢?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07 (UTC)
- 試行不需要寫在指引頁上。即使有需要,也請先達成共識。--SCP-0000(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3 (UTC)
- 試行應寫在哪?若非寫在指引頁上,則無法達至試行效果,因拿不出「WP:」出來嚇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6 (UTC)
- 應該先達成共識。目前來看,這討論是沒有「試行」的共識。--SCP-0000(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24 (UTC)
- @Tigerzeng,@Xiplus ,現在請求試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3:01 (UTC)
- @SCP-2000:請先閱讀整個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3:02 (UTC)
- 應該先達成共識。目前來看,這討論是沒有「試行」的共識。--SCP-0000(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24 (UTC)
- 試行應寫在哪?若非寫在指引頁上,則無法達至試行效果,因拿不出「WP:」出來嚇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6 (UTC)
- @Ericliu1912:
- 共識已在10月尾達成並通過,相關公示亦在公示欄公示了10天,現在是先試行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02:00 (UTC)
- 我沒從這討論中看出什麼共識,只是各方一來一往拖拉了許久。方針較一般指引位階更高,即使是所謂「試行」亦應取得社群相當程度之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5日 (一) 02:27 (UTC)
- WP:7DAYS「公示期間若無正當合理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04:59 (UTC)
- 不是有個前提「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嗎?讀方針讀一半啊?從頭到尾沒有大部分同意或解決所有爭議的討論哪來的共識?--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5日 (一) 10:21 (UTC)
- 上方絕大多數的提問也達到這個原則:「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且不再作為對該提案的正當合理的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0:43 (UTC)
- 不是有個前提「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僅在7日內無新留言時或已討論達30日後,方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嗎?讀方針讀一半啊?從頭到尾沒有大部分同意或解決所有爭議的討論哪來的共識?--路西法人 2022年12月5日 (一) 10:21 (UTC)
- WP:7DAYS「公示期間若無正當合理異議,提案作通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04:59 (UTC)
- 我沒從這討論中看出什麼共識,只是各方一來一往拖拉了許久。方針較一般指引位階更高,即使是所謂「試行」亦應取得社群相當程度之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5日 (一) 02:27 (UTC)
- 基於上方及下方的討論,個人認為此提案毫無疑問是未有共識的。個人建議,提案人可依上方討論的意見重新制訂新提案,而非一直強調達成所謂的共識及反覆利用規則。謝謝。--SCP-0000(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6:05 (UTC)
- 「公示完成,通過!」以上的是共職,以下的全部也是規程問題。而規程問題篇幅佔整體已經一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6:31 (UTC)
我来问一个问题吧。「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推文能否使用(针对过滤器部分):
- 相關內容無法由其他更為可靠的來源替代(这种情况会有的)
- 能辨認帳號持分者的身分(我不是很清楚你这个「身份」具体要明晰到什么地步。自然人?还是机构法人?自然人的话要开盒到真实身份吗?)
- 帳號持有人
/機構/受訪對象/引用內容須達到WP:關注度要求(要不你看看最近对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采访?条目都有了) - 只接受與帳號持有人/機構相關專業領域的內容(接收群众投稿并发布算是它的专业领域,对吧?他自己也有做交叉验证、也会主动勘误,对吧?【笑】)
-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帳號需在指定狀況內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使用过旧的证据及其相關引用的內容。(如果你有看新闻的话,这不需要我特别指证)
上面有人说要应对这条目Twitter来源过多的问题,想要快速通过提案。但是这么比对下来,好像并不能拦住诶。 --MilkyDefer 2022年12月6日 (二) 11:18 (UTC)
- 我们是人,我们不是机器人。我们不是那种读取一条指令就执行一条指令的机器人,我们不是把世界变成一条又一条逻辑语句加以组合的机器人。我们不是在立法,维基百科也不是官僚体系。但是现在这个条文就像是把模糊的、盘踞在大家潜意识里头的一套较为不一致的标准给强行具像化,这种条文使不得。--MilkyDefer 2022年12月6日 (二) 11:23 (UTC)
- 同意milky.--Temp3600(留言) 2022年12月13日 (二) 17:34 (UTC)
- 看漏了這一句…
- 「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WP:第一手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6日 (二) 11:30 (UTC)
- 那既然这一句准则能解决这个问题,你列出那么好几条又是与关系又是或关系的有必要吗?你能跟我保证你不是在构建一个过拟合的模型吗?--MilkyDefer 2022年12月10日 (六) 20:31 (UTC)
- 原先的提案是這樣的,基於現有的方針增加粗體詞語。大部分編者也同意,唯一小部分編者認為部分「社交媒體」帳號有引用價值,所以才這樣改。簡單來說,那篇很長的文章是限制引用來源的提供者,及配置具維基特色的認證制,並非限制引用量,因為已有其他指引規管引用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11日 (日) 02:00 (UTC)任何人均可在網絡上發表言論或自費出書,並藉此聲稱自己是某領域的專家。因而,絕大多數個人出版之書籍、業務通訊、個人網站、開放性wiki、博客、論壇貼文、社交媒體及類似來源均不得被認可為可靠來源。
- 另外,有部分第三方傳媒使用社交網站作主要發佈途經,既然他使用了社交網站,證明了相關傳媒的規模較細,無法確保來源是否具價值;也有一些編輯者會選擇自我引用,引用數則貼文證明自己的論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11日 (日) 02:10 (UTC)
- 看到你这个回复我就放心了,我可以安心地喊(!)抗议了。
- 你分得清什么是来源的可靠和不可靠,以及来源的一手、二手三手吗?
- 你到底是想规管什么?你想把贴文打为“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还是把贴文打为第一手资料?为什么不可以有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这种东西存在?--MilkyDefer 2022年12月11日 (日) 10:34 (UTC)
- @MilkyDefer:
- 「絕大多數內容都不是可靠(非所有),一小部分除外,而在那一小部分經證實身分的為第一手來源,因此沒有抵觸。」
- 如果是第三方媒體,應引用媒體官網而非引用帖文。
- 可以的話看淸楚提案的一字一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11日 (日) 11:21 (UTC)
- 行,那我重新审视一下你要提出的条文。首先,条文内容很复杂,特别是滥用过滤器那里。你开出的滥用过滤器提示,相当于构建了一棵非常复杂的决策树,复杂模型只会给人一种无法理解,不能执行的印象。你甚至还要再开一个布告板,这个布告板是干什么的,审议用户生成内容的发布者的。维基百科什么时候成为资格审查委员会了?然后再看看你的方针修订,“所有用户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你真的很想对用户生成内容搞点一刀切;最开始一刀切掉可靠性不行,现在要一刀切一手二手来源。那么,那些转战内容发布平台的媒体怎么办呢?那些构建新媒体矩阵的机构怎么办呢?Channel C怎么办呢?娛壹怎么办呢?壹报怎么办呢?中天新闻台怎么办呢?只要你的提案还在一刀切,我就不会支持你的提案。--MilkyDefer 2022年12月11日 (日) 12:36 (UTC)
- 「你甚至還要再開一個布告板,這個布告板是幹什麼的,審議使用者生成內容的釋出者的。維基百科什麼時候成為資格審查委員會了?」上面有人問相同問題,請看我的解釋。
- 「那麼,那些轉戰內容釋出平台的媒體怎麼辦呢?那些構建新媒體矩陣的機構怎麼辦?」—>WP:QS
- 「Channel C怎麼辦呢?」—>應引用官網內容
- 「娛壹怎麼辦呢?」—>
- 「壹報怎麼辦呢?」—>應引用官網內容
- 「中天新聞台怎麼辦呢?」—>應引用官網內容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11日 (日) 13:37 (UTC)
- 行,那我重新审视一下你要提出的条文。首先,条文内容很复杂,特别是滥用过滤器那里。你开出的滥用过滤器提示,相当于构建了一棵非常复杂的决策树,复杂模型只会给人一种无法理解,不能执行的印象。你甚至还要再开一个布告板,这个布告板是干什么的,审议用户生成内容的发布者的。维基百科什么时候成为资格审查委员会了?然后再看看你的方针修订,“所有用户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你真的很想对用户生成内容搞点一刀切;最开始一刀切掉可靠性不行,现在要一刀切一手二手来源。那么,那些转战内容发布平台的媒体怎么办呢?那些构建新媒体矩阵的机构怎么办呢?Channel C怎么办呢?娛壹怎么办呢?壹报怎么办呢?中天新闻台怎么办呢?只要你的提案还在一刀切,我就不会支持你的提案。--MilkyDefer 2022年12月11日 (日) 12:36 (UTC)
- 「既然他使用了社交網站,證明了相關傳媒的規模較細,無法確保來源是否具價值」這句不準確:因為某些傳媒的規模較細,所以多會使用社交網站發佈內容(例如娛壹);但傳媒使用了社交網站發佈內容並不能代表相關傳媒的規模較細。正如無綫電視的「勁歌金榜」除了直接在勁歌金曲節目內公佈,就只有在其社交媒體公佈每周排名,加上「勁歌金榜」亦是五台排行榜之一,如果因此說引用無綫電視社交媒體中的「勁歌金榜」是不具價值顯然為錯誤。(所以我理解為何@MilkyDefer說整個提案一刀切,而@Temp3600亦同意MilkyDefer說「這種條文使不得」吧。)ThirdThink(留言) 2022年12月28日 (三) 05:00 (UTC)
- 那既然这一句准则能解决这个问题,你列出那么好几条又是与关系又是或关系的有必要吗?你能跟我保证你不是在构建一个过拟合的模型吗?--MilkyDefer 2022年12月10日 (六) 20:31 (UTC)
- 總之看來討論內容過長,無條件(-)反对。建議開新貼重新討論。--Gqqnb(留言) 2022年12月17日 (六) 16:03 (UTC)
- 一點也不長,只是出現了規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18日 (日) 05:45 (UTC)
- 心很累!明明相關文字均由各編輯者brainstorm 出來,但礙於規程問題,差少少就可成文。
- 不知道是不是一些既得利益者無條件反對而累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27日 (二) 16:57 (UTC)
- 对啊,就是有得利益才反对嘛。本来好好的每个月拿点贿赂有一两百万,你叫所有人财产公开,谁愿意?--Gqqnb(留言) 2023年1月29日 (日) 12:45 (UTC)
- 一點也不長,只是出現了規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2年12月18日 (日) 05:45 (UTC)
- 被at到就再說一點:維基百科將WP:IAR訂為基石,而社群共識最高只到方針層級是有原因的:社群的考慮過程往往有漏洞、拖延、事後補救等狀況,堅持「程序通過就等於通過」大體上是行不通的。儘管我不怎麼喜歡在社交媒體發佈資訊,連官方網站都架不起來的傳媒,這個問題涉及很廣,不是幾條方針就能概括的。或許還是得在RSN慢慢談,指引用作WP:WIAFA一類的功能。--Temp3600(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19:20 (UTC)
- 作为最初的提案者我说一下我的想法吧。本意是看到WP:RSP中有20多条项目以“用户生成内容”为由认定为不可靠,于是我以为这已经是不成文的共识,便希望在方针中总结一下。没想到这个讨论串最后能弄得这么复杂。--Steven Sun(留言) 2023年1月2日 (一) 05:00 (UTC)
- 真的猜不透都底發生什麼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9日 (一) 16:54 (UTC)
回歸基本步
上面的討論未免太亂了,我覺得倒不如直接回歸Steven Sun的原提案好了,不過我稍稍對一些文字進行了更動。2023年1月12日 (四) 14:24 (UTC)
- 我只想問問,照現有條例,還有什麼來源可以引用?
- 現在所有的BBS、Blog、FB或推特、影音平台都不能引用了,說是沒法確認發文的人是誰,那 Stackoverflow 、知乎肯定也不行了,看起來 Github 也沒有好到哪,那到底剩什麼可以引用?那些被人譏諷的新聞媒體嗎?
- 現在不論是寫作業,寫報告,寫論文,寫程式,誰不是在這些資料中打滾,然後自己理出正確可靠的內容,再做為結論的。當然我很樂意直接提供結論,但這下又成了原創研究,還是不能貼。
- 難不成以後要提供資料,要是沒有完美的現成來源,還得先自己架個站吧?--Overdoingism(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9:13 (UTC)
- 「常識」下可接受來源:
- 一手資料:機構或組織的官方網站、學術文章
- 二手資料:經同行評審的學術文章、媒體官網--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1:14 (UTC)
- 如果只有這些來源能成為有效來源,我看不出在這AI崛起的時代,維基還有存在的必要性。現在AI都能寫程式了,但肯定AI有非常多的學習來源是Stackoverflow、github,這說明的是,維基將成為不如AI的資料整理網站,也就只是比較嚴謹的農場網站了。維基當初設想的是人人可編輯,就是相信人性本善,多數人還是會貢獻出純粹的知識,如果有爭議再由管理曾介入處理,現在要這樣搞,那時代自會給出答案。
- 以我編輯過的谷鄉元昭條目為例,為什麼他會被人稱為YAGOO,我竟然找不到一個可以用的引用來源。我去問ChatGPT他都願意回答我,儘管他回答的不太正確,但資料的正確性遲早會逐步提升更新上去。--Overdoingism(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3:32 (UTC)
- 歡迎閣下關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提议限制在维基百科使用ChatGPT及类似工具討論,討論應能解答閣下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4:13 (UTC)
- 沒人在講「在維基百科使用ChatGPT」,你是怎麼理解我的文的?我的意思是,維基百科再這樣設限下去,遲早會被AI趕超的。這跟要不要在維基使用AI一點關係也沒有。--Overdoingism(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4:28 (UTC)
- 歡迎閣下關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提议限制在维基百科使用ChatGPT及类似工具討論,討論應能解答閣下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4: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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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如上。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4:24 (UTC)
- 閣下的版本,簡單一句就是仿效英維一刀切禁止使用fb等媒體。相信反對聲音比我的版本還要大。
- 另外,關於帳號認證方面,當時正正受twitter事件影響,因此寫了一大篇富維基特色的認證制度,可以的話參考一下。
- 在過去半年,因方針對使用者生成內容指引不清晰,導致有無數編輯爭議及曲解方針,即管看看社群對解決問題的決心多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12日 (四) 16:45 (UTC)
- (※)注意:7日內無新發言,基於此版本 公示7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28日 (六) 14:47 (UTC)
- 条文不反对,但未见充分讨论。请加公告栏。--YFdyh000(留言) 2023年1月28日 (六) 16:47 (UTC)
- 加了,重新公示7日,以初版意見作共識依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7日 (二) 14:34 (UTC)
- 14天公示日已過,因為沒有有效反對聲音, 公示完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5日 (三) 14:54 (UTC)
- 不過AINH的反對票你未解決掉啊,他也未有表示會撤回反對。ThirdThink(留言) 2023年2月16日 (四) 05:46 (UTC)
- 同上,(!)強烈抗议強行通過-某人✉ 2023年2月16日 (四) 06:29 (UTC)
- @AINH @ThirdThink:
- 根據WP:共識的「加速條款」:
- .
-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 .
- 他在回答後三天沒有回覆的話就等於放棄了反對機會。如對此條款有什麼不滿,請重題議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6日 (四) 12:47 (UTC)
- 你根本沒有直接回應我提出的反對原因,單純拋出一個條文連接並沒有回應我的意見。況且公示禮貌上一向都先ping其餘所有參與者,你這個新版本短短的公示過程根本就沒有多少討論-某人✉ 2023年2月16日 (四) 13:10 (UTC)
- @AINH:首先我覺得要接受可靠來源對使用者生成內容的報導或引用。關於閣下的問題,如果某使用者生成內容真的重要或有影響力,一般會有媒體或其他二手來源轉述或引用,也就不需要直接用那些社群媒體上的內容。YouTuber訪談的處理同上。例如,通常在條目中不能隨便引用Elon Musk發的推文,但主流媒體有時會報導,這時就可採用媒體的報導。--Jhstriver(留言) 2023年2月16日 (四) 14:09 (UTC)
- 我舉一個實例:[shorturl.at/euVZ8 這條影片]可否用來佐證氣球男孩事件當事人聲稱受到不公對待?-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1:04 (UTC)
- @AINH:看了那影片,開頭就指出「以下材料由當事人提供」,依據WP:ABOUTSELF,該影片(不包括該YouTuber說的話)可用在當事人相關條目。當然,首先要考慮用當事人直接發佈或可靠來源轉述的內容。我覺得對於訪談中某人的言論,在滿足一定條件時都能用在其自身相關條目,但若要用在其他條目(如其他人、事件、組織),則還是要有可靠來源報導或引用後,才能間接採用。--Jhstriver(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3:47 (UTC)
- 如果閣下認為我沒有回答問題,應在我回答問題的三天內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追問機會。
- 公示禮貌上一向都先ping其餘所有參與者。然而,此則討論有26名編輯者,ping漏一個就「拉票」,ping齊又有機會被指責放spam 。所以我只跟足公示要求。
- 以初版意見作共識依據。
- 我舉一個實例:[shorturl.at/euVZ8 這條影片]可否用來佐證氣球男孩事件當事人聲稱受到不公對待?-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1:04 (UTC)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6日 (四) 15:52 (UTC)
- 最大問題是不見得閣下有完全回應AINH提出的質疑,閣下只是拋出一個連結就算,根本談不出甚麼「正當合理的回應」,LuciferianThomas也回退過您的編輯且有解釋但閣下又無視。ThirdThink(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1:33 (UTC)
- 不管是否「正當合理的回應」,也要在三日內提出,這是半個月前通過的「加速條款」賦予的權力。
- 另外,我重新閱讀條文後發現並非「一刀切」:
- 「均不得被認可為」—>「通常不被認可為」
- 「都絕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通常並不可靠。」--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5:05 (UTC)
- 閣下未曾,且至今仍未,直接回應我的反對意見,故未「正當合理地回應」。你要打規程戰但你自己的回覆都不符合規程,談何程序--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7:02 (UTC)
- 最大問題是不見得閣下有完全回應AINH提出的質疑,閣下只是拋出一個連結就算,根本談不出甚麼「正當合理的回應」,LuciferianThomas也回退過您的編輯且有解釋但閣下又無視。ThirdThink(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1:33 (UTC)
- @AINH:首先我覺得要接受可靠來源對使用者生成內容的報導或引用。關於閣下的問題,如果某使用者生成內容真的重要或有影響力,一般會有媒體或其他二手來源轉述或引用,也就不需要直接用那些社群媒體上的內容。YouTuber訪談的處理同上。例如,通常在條目中不能隨便引用Elon Musk發的推文,但主流媒體有時會報導,這時就可採用媒體的報導。--Jhstriver(留言) 2023年2月16日 (四) 14:09 (UTC)
- 你根本沒有直接回應我提出的反對原因,單純拋出一個條文連接並沒有回應我的意見。況且公示禮貌上一向都先ping其餘所有參與者,你這個新版本短短的公示過程根本就沒有多少討論-某人✉ 2023年2月16日 (四) 13:10 (UTC)
- 14天公示日已過,因為沒有有效反對聲音, 公示完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5日 (三) 14:54 (UTC)
- 加了,重新公示7日,以初版意見作共識依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7日 (二) 14:34 (UTC)
- 条文不反对,但未见充分讨论。请加公告栏。--YFdyh000(留言) 2023年1月28日 (六) 16:47 (UTC)
(※)注意:请各位留意下第二个内容是可供查证不是可靠与否,按WP:CS网页所写来说部分个人发表的内容应该允许作为来源以供查证,不然会造成认知错误如方舱医院中某位不断引用部分媒体的解读称西安、上海、沈阳多地将方舱作为临时停尸房,而实际是某推文原文只有沈阳某殡仪馆据称如此。并且这个账号不符合第三方认证标准。另外,以新浪微博来说,是可以查看编辑记录的。是否应对这两点加以考量?我还想问下:如果媒体引用个人微博/推文,是否为可用(注意是可用而非可靠)来源?如新闻报道中的“据网友XX”、官方账号的转发。因为如DW、RFA等媒体很喜欢使用。--MINQI(留言) 2023年1月14日 (六) 15:05 (UTC)
- 未理解您的意思。个人内容应仅限高度可靠与重要的。“某推文原文”未理解。自媒体的声称有疑应直接不用。网站本身提供的编辑记录,是有时不可靠的一手来源,记录随时可能被删改,仅应在特定情况下慎重用,容易原创总结。媒体引用一般人的微博,则这个微博本身不需要引用,如果评估差异、写成正文,易构成原创总结。WP:NEWSORG“混有较多评论的报道不应视为新闻报道,其可靠性需单独讨论。”--YFdyh000(留言) 2023年1月14日 (六) 17:39 (UTC)
- 1.请看下以下记录1/2/3,能更好理解我说的“某推文原文”;2.未理解您的“自媒体的声称有疑应直接不用”,可能您以为认为有疑的是自媒体;3.微博记录除非删除发送新微博,不然编辑记录不能删除;4.“如果评估差异、写成正文,易构成原创总结”,请问这不是媒体原创总结、标题党(假新闻)在先?“混有较多评论的报道不应视为新闻报道,其可靠性需单独讨论。”,问题在于,众多时候所谓新闻是由媒体解读,而这解读明显与事实不符。明显例子是曾经谭德塞讲话(路透社、WSJ强行解读其称某传播途径可能性很小为完全不可能、中国宣传意图)与最近的“方舱医院被做临时停尸房”。--MINQI(留言) 2023年1月15日 (日) 12:40 (UTC)
- 如以機器人存檔來說,機器人不會儲存帖文的歷史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20日 (五) 17:20 (UTC)
- 1.请看下以下记录1/2/3,能更好理解我说的“某推文原文”;2.未理解您的“自媒体的声称有疑应直接不用”,可能您以为认为有疑的是自媒体;3.微博记录除非删除发送新微博,不然编辑记录不能删除;4.“如果评估差异、写成正文,易构成原创总结”,请问这不是媒体原创总结、标题党(假新闻)在先?“混有较多评论的报道不应视为新闻报道,其可靠性需单独讨论。”,问题在于,众多时候所谓新闻是由媒体解读,而这解读明显与事实不符。明显例子是曾经谭德塞讲话(路透社、WSJ强行解读其称某传播途径可能性很小为完全不可能、中国宣传意图)与最近的“方舱医院被做临时停尸房”。--MINQI(留言) 2023年1月15日 (日) 12:40 (UTC)
- (-)反对又回到我最早提出的反對原因:少數可供查證及/或具影響力的用戶生成內容是否可以豁免?如CGP Grey/Mark Rober等人的內容就曾被英維引用過,甚至登上主流媒體。又如Youtuber對條目主題的訪談等又是否可豁免作為第一手來源?-某人✉ 2023年2月7日 (二) 16:30 (UTC)
- WP:可靠來源#作者自行發表的材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8日 (三) 11:59 (UTC)
- 鑑於該提案之提起並非上位,而@Sanmosa閣下之參與,亦應更適切對應之豁免及特殊情況等協調考量,建議sa方案適當微調,在不再複雜化判讀條件之範圍內,同時兼顧順延共議中對不同個案適用之不同考慮必要,減低一刀切之、並提升個案化處理靈活度。--約克客(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2:00 (UTC)
- @AINH:
- 翻查上方那個「冗長的擔保程序」版本,閣下並沒有表達任何立場,不見得你真的有需要使用使用者生成內容。如果是實行那個版本,也不見得你會支持。另外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2:26 (UTC)
- 共識不是一致同意,但共識是透過協商妥協找出共同點,提出一個各方都接受的方案。你有做到嗎?你一直只是強推自己的一刀切方案--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2:37 (UTC)
- 我很歡迎閣下拜讀維基百科討論:共識#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的规定討論,當中指出不需要提出各方也接受的方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7:31 (UTC)
- 共識不是一致同意,但共識是透過協商妥協找出共同點,提出一個各方都接受的方案。你有做到嗎?你一直只是強推自己的一刀切方案--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2:37 (UTC)
- 鑑於該提案之提起並非上位,而@Sanmosa閣下之參與,亦應更適切對應之豁免及特殊情況等協調考量,建議sa方案適當微調,在不再複雜化判讀條件之範圍內,同時兼顧順延共議中對不同個案適用之不同考慮必要,減低一刀切之、並提升個案化處理靈活度。--約克客(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02:00 (UTC)
- @AINH、Longway22:還是說一下,我之所以有上面這個提案,單純是因為更上面的討論太亂的緣故,我也不指望我這個提案能立即成為社群共識。我個人的意見是“通常並不可靠”不是“在任何情況下均並不可靠”,因此我個人的意見是“通常並不可靠”已經比起“絕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有所放寬。ANH在上方説到的幾種情況我認為明顯是可以在我的提議修訂案之下豁免的,其中帳戶認證制度我認為是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因此具影響力的用戶生成內容不一定需要帳戶認證,但有帳戶認證的一定是具影響力的用戶生成內容。另一點是我自己的個人意見,我不知道社群的其他人認不認可,但我自己的感覺是只要不是用於進行原創研究,我們沒必要禁止以用戶生成內容為一手來源的做法。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2月17日 (五) 07:42 (UTC)
- 上述情況可豁免的前提下我不反對此議案--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12:57 (UTC)
-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前提下:「只要不是用於進行原創研究,我們沒必要禁止以使用者生成內容為一手來源的做法。」,西DorSi那類的YouTube 影片、Elon Musk 的推文也能作為來源?引用前設應與一般媒體看齊,甚至更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4:10 (UTC)
- 你的問題是什麼?如果是作為「Elon Musk說過這句話」的來源那麼有什麼問題--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15:30 (UTC)
- 說錯了,應是眼球中央電視台那類的新聞報導、巴士愛好者專頁發放的巴士車牌號碼(自行收集)等也被接納為可接受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7:50 (UTC)
- 後者明顯示愛好者內容,但眼球中央的新聞報道(我假設你說的是星期一現場那種真新聞)如果可供查證且登上主流媒體這樣具影響力不見得在相關議題少篇幅引述有問題--某人✉ 2023年2月18日 (六) 03:18 (UTC)
- 車牌方面可能 问题不当吧,因為判讀這些資訊類型也是記錄性質,而且plate第一個是由TD發放,依據ID之法定效力,並不能僅因為資訊僅來自於個別蒐集而一刀切化之,同時考慮到關聯司法區因素等之,不認為這樣判讀路線可合理反映議案內既已提出之差異化及個案化處理思路,應當基於個案內容理解個案是否適用一般定義,否則就僅按照上述無關聯性之偏好歧視而一直否決編輯靈活判讀信源適用度,並不認為屬信源判讀之良策。--約克客(留言) 2023年2月18日 (六) 03:36 (UTC)
- 當然是央視一分鐘及新聞聯播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8日 (六) 04:23 (UTC)
- 然而編輯者不能以愛好者內容為由回退車牌,因不涉及方針及指引。愛好者內容概述卻建議基於可供查證回退。問題就來了,此表述將這個問題由黃燈變成全開綠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8日 (六) 04:28 (UTC)
- 這是愛好者內容的問題。升格也好,重新編寫也好,都無關此動議本身--某人✉ 2023年2月18日 (六) 05:54 (UTC)
- 後者明顯示愛好者內容,但眼球中央的新聞報道(我假設你說的是星期一現場那種真新聞)如果可供查證且登上主流媒體這樣具影響力不見得在相關議題少篇幅引述有問題--某人✉ 2023年2月18日 (六) 03:18 (UTC)
- 說錯了,應是眼球中央電視台那類的新聞報導、巴士愛好者專頁發放的巴士車牌號碼(自行收集)等也被接納為可接受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7:50 (UTC)
- 你的問題是什麼?如果是作為「Elon Musk說過這句話」的來源那麼有什麼問題--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15:30 (UTC)
-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前提下:「只要不是用於進行原創研究,我們沒必要禁止以使用者生成內容為一手來源的做法。」,西DorSi那類的YouTube 影片、Elon Musk 的推文也能作為來源?引用前設應與一般媒體看齊,甚至更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4:10 (UTC)
- 上述情況可豁免的前提下我不反對此議案--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12:57 (UTC)
- WP:可靠來源#作者自行發表的材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8日 (三) 11: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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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來源方面沒有問題,建議新增句子符合可供查證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0日 (一) 15:19 (UTC)
- 所以你現在是不修改可靠來源了對吧?--某人✉ 2023年2月22日 (三) 16:47 (UTC)
- 可靠來源方針無論如何修改也無法解決我的疑慮,故跟從S君版本即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06:56 (UTC)
- 所以你現在提出的可靠來源版本是什麼?上方太混亂請在這裏重新提出來--某人✉ 2023年2月23日 (四) 09:57 (UTC)
- 加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1:13 (UTC)
- 你沒有抄齊,尾段斷開了。而且最後你是否同意如Sanmosa上述所說的情況可豁免?--某人✉ 2023年2月23日 (四) 14:17 (UTC)
- 一半同意,所以我基於他的版本修改了可供查證方針,以收緊引用準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03:32 (UTC)
- 「主要由留言生成的文章」是否包括引述網友發言的新聞報道--某人✉ 2023年2月24日 (五) 14:29 (UTC)
- 只是「轉述」網友的研究,而相關媒體沒有就網友的研究進行查證或深入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3:38 (UTC)
- 即WP:抄襲的概念。--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3:40 (UTC)
- 個人反對做出有關的修訂,近年全世界的媒體風氣已經變成使用社交媒體的留言來表達對東西和服務的評價,並在報道中使用,如果不得在維基百科中的條目引用,這樣會影響條目的中立性和完整性,變成只有官方論點的內容。--Wpcpey(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5:08 (UTC)
- 如果是引述網友的留言,並進行查證或深入研究,其文章的重點就落在「查證或深入研究」,而非「主要留言」。
- 而「而上述來源的留言」,意指社交媒體帖文下方由不具名網友提出的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5:31 (UTC)
- 以這篇文章來說,這篇文章看似是談論網友意見,實際上是藉著網友意見進行查證,故重點是在求證,而非盲目引述留言。將軍澳學校日薪$1.2萬請清潔工!每月有$24萬?負責人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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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如果是這一篇,100%依據網友留言,沒有找具關注度的持分者(可能是政府、議員或地區人士)表達意見,那就是這個提案應限制的文章。
- 土瓜灣驚現「免費神算」!唔收錢仲可算到家中一切?眼利網民:圍觀者都有古怪?--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5:52 (UTC)
- 至於 「不具姓名標示的文章」 是類似這篇文章:經歷分享/報告 內地通關後北區路線客量 ,這篇文章是由缺乏關注度的組織或不具名人士主觀描述九巴978號線的客量。
- 提案正正就要限制這類文章出現。--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6:04 (UTC)
- 個人仍然認為這些不具名人士的內容也有其重要性,也是代表一部分的聲音,要知道目前有些地區具關注度的持分者本身並不會代表市民表達意見。而要求證應該由讀者自行做,而不是限制收錄。--Wpcpey(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5:16 (UTC)
- WP:斷言第一論點正正限制了閣下的這種想法。簡單來說,雖然「不具名人士的內容也有其重要性」,但是也請在可靠來源發表。另外, 具關注度的持分者除了上方提及的外,還有其他。另外,另請參閱WP:非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6日 (日) 01:56 (UTC)
- 可靠來源引述的不具名人士內容不正正就是「在可靠來源發表」嗎?--某人✉ 2023年2月26日 (日) 19:49 (UTC)
- 修正案是對本地一般使用來源活動額外附加署名限制條件,過於嚴苛,反對繼續以一刀切形式限制採編。--約克客(留言) 2023年2月27日 (一) 07:46 (UTC)
- 在GA評審中,較常用{{誰?}} 模版,用以分辨誰發表這個言論,但如作者/所屬機構也不能分辨出來,「可供查證」的義意是什麼?{{cite web}} 模版的work 或publisher 變數寫什麼?
- 例如「據網友join.kc.lee所說…」或「據李家超個人Instagram 帳號所說…」,哪個較有說服力或符合可供查證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7日 (一) 13:02 (UTC)
- 不存在「哪個較有說服力」的問題。如有可靠來源的新聞報道引述網友的發言就已經「可供查證」網上的確「有」這種言論--某人✉ 2023年3月2日 (四) 07:48 (UTC)
- 根據維基百科五大支柱的WP:非原創研究的WP:COS:「本方針並不禁止那些擁有專業知識的編者將他們的知識加入維基百科,但它禁止編者在添加個人知識時卻不列明他們的來源。如果編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發表過他的研究成果,這名編者應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並列明來源。參見利益衝突指引。」
- 如果作者不明不白的話如何證明非自我引用?
- @AINH:
- 況且提案中有限制「可靠來源的新聞報道引述網友的發言。」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2日 (四) 15:09 (UTC)
- 此段落在「使用者生成內容」標題下,管得了可靠來源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2日 (四) 15:11 (UTC)
- 我最最開始的問題是『「主要由留言生成的文章」是否包括引述網友發言的新聞報道』--某人✉ 2023年3月2日 (四) 23:21 (UTC)
- 下方寫了,簡單來說是「捉字虱」,有說的就有,沒說的就沒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3日 (五) 01:39 (UTC)
- 我最最開始的問題是『「主要由留言生成的文章」是否包括引述網友發言的新聞報道』--某人✉ 2023年3月2日 (四) 23:21 (UTC)
- 不存在「哪個較有說服力」的問題。如有可靠來源的新聞報道引述網友的發言就已經「可供查證」網上的確「有」這種言論--某人✉ 2023年3月2日 (四) 07:48 (UTC)
- 修正案是對本地一般使用來源活動額外附加署名限制條件,過於嚴苛,反對繼續以一刀切形式限制採編。--約克客(留言) 2023年2月27日 (一) 07:46 (UTC)
- 可靠來源引述的不具名人士內容不正正就是「在可靠來源發表」嗎?--某人✉ 2023年2月26日 (日) 19:49 (UTC)
- WP:斷言第一論點正正限制了閣下的這種想法。簡單來說,雖然「不具名人士的內容也有其重要性」,但是也請在可靠來源發表。另外, 具關注度的持分者除了上方提及的外,還有其他。另外,另請參閱WP:非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6日 (日) 01:56 (UTC)
- 個人仍然認為這些不具名人士的內容也有其重要性,也是代表一部分的聲音,要知道目前有些地區具關注度的持分者本身並不會代表市民表達意見。而要求證應該由讀者自行做,而不是限制收錄。--Wpcpey(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5:16 (UTC)
- 個人反對做出有關的修訂,近年全世界的媒體風氣已經變成使用社交媒體的留言來表達對東西和服務的評價,並在報道中使用,如果不得在維基百科中的條目引用,這樣會影響條目的中立性和完整性,變成只有官方論點的內容。--Wpcpey(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05:08 (UTC)
- 「主要由留言生成的文章」是否包括引述網友發言的新聞報道--某人✉ 2023年2月24日 (五) 14:29 (UTC)
- 一半同意,所以我基於他的版本修改了可供查證方針,以收緊引用準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03:32 (UTC)
- 你沒有抄齊,尾段斷開了。而且最後你是否同意如Sanmosa上述所說的情況可豁免?--某人✉ 2023年2月23日 (四) 14:17 (UTC)
- 加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1:13 (UTC)
- 所以你現在提出的可靠來源版本是什麼?上方太混亂請在這裏重新提出來--某人✉ 2023年2月23日 (四) 09:57 (UTC)
- 可靠來源方針無論如何修改也無法解決我的疑慮,故跟從S君版本即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06:56 (UTC)
理解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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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留言文章在可靠來源官網發表,可以引用(非條文管轄範圍)。
- 含留言文章在可靠來源社交媒體發表,可以引用(具署名的文章(來自可靠來源))。
- 在社交媒體發表的社區報文章,可以引用(具署名的文章)
- 100%由留言文章在可靠來源官網發表,可以引用(非條文管轄範圍)。
- 100%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在不知名社交媒體發表,不可引用(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
- 95%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在有名字的社交媒體發表,可以引用,引用價值可能是襯托5%的深入研究或求證(非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
- 95%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在沒有名字的社交媒體發表,不可引用(不具署名的文章)。
- 於社交網站帖文下方由HK5201314發表的留言,不可引用(而上述來源的留言),引用的話或涉及原創研究、歸納來源及偏頗引述。
- 由不知名人士或組織於巴士愛好者部落格發佈的車牌資料,不可引用(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及不具署名的文章)。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希望有助通過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2日 (四) 16:03 (UTC)
考虑无共识结案
讨论已持续近半年,然而并无明显共识,亦可预见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并无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建议无共识结案,放下棍子,并从马的尸体慢慢离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3月2日 (四) 13:20 (UTC)
- 不能同意更多。--Ghren🐦🕘 2023年3月2日 (四) 13:44 (UTC)
- (-)強烈反对:不能因為一小撮人的看法而無視整體共識。--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2日 (四) 14:56 (UTC)
- 同意暫時擱置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2日 (四) 16:54 (UTC)
- HK5201314後續替代提案顯然沒有明確共識,完全沒看到一個明確支持其版本的用戶,倒是提出反對的用戶有數個,僅是提案人持續選擇性採用共識方針不求全部人同意和堅持反對意見三天失效兩點,雖然共識不是點票但這現象顯然展現不到共識是「社群廣泛支持」的原則。支持擱置討論。--路西法人 2023年3月3日 (五) 01:16 (UTC)
- 根據Wikipedia_talk:共识#調整Wikipedia:共识#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的規定的公示過程,即使沒有人明確表達{{支持}}或暗指支持也能正常通過。特此,只要此提案在三日後沒有追問即可進入公示過程。『共識是「社群廣泛支持」的原則』,已在上述提案生效後已失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3日 (五) 01:44 (UTC)
- 另外,上方四名編輯者沒有參與實質討論,不排除是以擾亂共識為目的破壞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3月3日 (五) 01:47 (UTC)
- @HK5201314:請停止遊戲維基規則:
反复强推某一明显不獲社群共识接受的观点
,為參與討論且無利益衝突下關閉討論正是WP:NACINV的表現。--路西法人 2023年3月3日 (五) 02:17 (UTC)- ThirdThink(留言) 2023年3月3日 (五) 02:58 (UTC) 按:相關用戶已被禁制參與站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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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方针或指引有无有关“来源替换后对已写内容审核与修改”?
在最近几次编辑中发现有些编者先找到不符方针的来源(Telegram等普通社交媒体发文,甚至自己云端文件)进行编写,而后自身或其他编者在找到有关不一定可靠但可使用的来源后替换但对内容不加以修改。所以想问是否有方针或指引要求“对替换来源者要求对已写内容审核、修正”?没有的话,能否建立?--MINQI(留言) 2023年3月8日 (三) 21:37 (UTC)
- “描述应该符合来源”这个观点,这不是可靠来源、可供查证的要求?——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9日 (四) 01:12 (UTC)
- 问题出在部分编者只管来源替换不管内容与新来源是否契合。--MINQI(留言) 2023年3月9日 (四) 01:21 (UTC)
- 若如此,是编辑者没有遵守早已存在的方针或指引而引起问题。不需要建立新的方针或指引。—— 月_樱_雪 (留言) 2023年3月9日 (四) 02:48 (UTC)
- 是的,Wikipedia:可供查證#举证的责任就有一句「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3月9日 (四) 07:21 (UTC)
- 謝謝您:感谢月_樱_雪、魔琴两位解答。--MINQI(留言) 2023年3月9日 (四) 08:54 (UTC)
- 是的,Wikipedia:可供查證#举证的责任就有一句「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3月9日 (四) 07:21 (UTC)
- 若如此,是编辑者没有遵守早已存在的方针或指引而引起问题。不需要建立新的方针或指引。—— 月_樱_雪 (留言) 2023年3月9日 (四) 02:48 (UTC)
- 问题出在部分编者只管来源替换不管内容与新来源是否契合。--MINQI(留言) 2023年3月9日 (四) 01:21 (UTC)
提議修改可供查證方針
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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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的章節位於舉證的責任。連接WP:WAF和WP:FICT;堵住原文的漏洞,降低被濫用的機率,尤其是刪除常識能判斷的內容,並且要求提供來源。 -- 月都 ※ 2023年4月12日 (三) 16:04 (UTC)
- 「真實性」會比「虛構」好。逗號似乎不適當,「A,均應B」好像不太合理。--路西法人 2023年4月12日 (三) 22:51 (UTC)
- 我覺得直接把“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改成“可被質疑”已經能解決問題,而且還更簡潔。逗號的部分同LuciferianThomas。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3日 (四) 12: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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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都 ※ 2023年4月14日 (五) 10:07 (UTC)
- 我不覺得有必要加“真實性”這三個字進去。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4日 (五) 16:21 (UTC)
- Wikipedia:但这是真实的!:“但这是真实的!”不是将内容加入维基百科的充分条件。--东风(留言) 2023年4月19日 (三) 09:05 (UTC)
- 同意,此前我曾參考WP:FACTS。 -- 月都 ※ 2023年4月23日 (日) 01: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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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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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14日 (五) 10:56 (UTC)
- 刪去“被”字不好,看上去有點難以讓人理解,有個“被”字會更有助於理解。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4日 (五) 16:22 (UTC)
- 可質疑的內容即是說內容可以有人質疑;不是這麼簡潔的固有文法都要曲解/誤解吧?!--——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16日 (日) 05:43 (UTC)
- 這裏只寫“可質疑”的話,一般人第一眼看到後是會感覺有點困惑的,但寫成“可被質疑”不會如此。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6日 (日) 15:18 (UTC)
- 可質疑的內容即是說內容可以有人質疑;不是這麼簡潔的固有文法都要曲解/誤解吧?!--——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16日 (日) 05:43 (UTC)
Sanmosa
哎,我還是直接post我自己的版本出來吧,至少我也算做了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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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19日 (三) 10:11 (UTC)
- (!)意見:也能解讀為質疑內容沒有可靠來源佐證。 -- 月都 ※ 2023年4月23日 (日) 01:19 (UTC)
- 我覺得這種質疑是合理的,甚至在有一定的證據下質疑條目內引用的來源實際上並非可靠來源也是合理的,畢竟中文維基百科之前也有若干人這樣做過。從條目品質來論,如果確實還可以這樣理解的話,那我這修改反而更具建設性了。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3日 (日) 01:31 (UTC)
- 我認為不可靠來源,也不屬於可供查證;只不過有些編者的要求較高,將半可靠視為不可靠來源。我擔心的是刪除下述內容:媽媽是女生的常識,並且要求提供來源。 -- 月都 ※ 2023年5月2日 (二) 23:09 (UTC)
- 这种事情的话,我觉得WP:孙中山比较适用。但是我推荐为了避免这种空子的出现,我提议将「可被质疑」精细化为「可被合理质疑」。--MilkyDefer 2023年5月7日 (日) 14:09 (UTC)
- 我認為不可靠來源,也不屬於可供查證;只不過有些編者的要求較高,將半可靠視為不可靠來源。我擔心的是刪除下述內容:媽媽是女生的常識,並且要求提供來源。 -- 月都 ※ 2023年5月2日 (二) 23:09 (UTC)
- 我覺得這種質疑是合理的,甚至在有一定的證據下質疑條目內引用的來源實際上並非可靠來源也是合理的,畢竟中文維基百科之前也有若干人這樣做過。從條目品質來論,如果確實還可以這樣理解的話,那我這修改反而更具建設性了。Sanmosa In the long run we are all dead 2023年4月23日 (日) 01:31 (UTC)
- (+)贊成:被質疑是其他人認為,而不光是個人認為。 -- 月都 ※ 2023年5月2日 (二) 23:09 (UTC)
MilkyDe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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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MilkyDefer的建議。 -- 月都 ※ 2023年5月17日 (三) 16:29 (UTC)
- ( ! ) 將考慮在未來數天公示:如有意見,歡迎在下方提出。 -- 月都 ※ 2023年5月28日 (日) 00:12 (UTC)
- 為什麼要要求「公開的來源」?「公開」的來源如果是要求線上的來源,Wikipedia:可靠来源#在线与非在线的材料已經說明兩者是等價的。如果是討論「黑色文獻」的不可使用,那也是可靠性的問題,不須要再次提及。而且,我記得早幾個月前有人在客棧討論過保密文獻可不可使用的問題,結論是可以使用。--Ghren🐦🕐 2023年6月3日 (六) 17:21 (UTC)
- 等一下,我得找找看。 -- 月都 ※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
- 為什麼要要求「公開的來源」?「公開」的來源如果是要求線上的來源,Wikipedia:可靠来源#在线与非在线的材料已經說明兩者是等價的。如果是討論「黑色文獻」的不可使用,那也是可靠性的問題,不須要再次提及。而且,我記得早幾個月前有人在客棧討論過保密文獻可不可使用的問題,結論是可以使用。--Ghren🐦🕐 2023年6月3日 (六) 17:21 (UTC)
此章節的提議:公示14日,約在世界協調時間2023年6月18日結束。 -- 月都 ※ 2023年6月3日 (六) 16:32 (UTC)
- 又是我來修(精)飾(簡)語句的時候了:
- @月都原句:57全形字元
-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者應承擔舉證責任,引言以及疑點內容都要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公開可靠的來源。](44全形字元,足足少了13全形字元)
- 解:刪除多餘的[的];只要是引言及內容都受此條管轄,不須[所有、任何];[可被合理質疑]改走被字又會有喜歡畫公仔畫出腸的編者跳出來反對,且[疑點]內容就是[合理質疑]的內容,不會是[不合理質疑]的內容,改成此句不用煩被不被動。——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6月3日 (六) 18:05 (UTC)
- 您好,很高興看到您的留言,我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您可以開一個捍粤者2的小章節。 -- 月都 ※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
- 小章節開在哪?--——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6月6日 (二) 08:33 (UTC)
- 「疑點」的「點」就已經是「的資訊」的意思,「疑點內容」不就是您自己口中的語義重疊嗎。--路西法人 2023年6月5日 (一) 05:48 (UTC)
- 我原本想的是「內容」不包引言而沒刪,如果你覺得內容也包引言當然也可刪,縮成[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者應承擔舉證責任,引言及疑點都要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公開可靠的來源。]——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6月5日 (一) 08:04 (UTC)
舉證是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者的責任,編者應以內文引用標註提供可直接佐證[a]貢獻內容[b]的可靠來源。
- 原方針條文可能傳達只有quotes和被質疑才需要提供來源,實際非也,故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條文重寫了這句;如果採納就建議把兩個註釋簡化後都帶過來:
[a] 來源應明確、直接闡述所引註的內容;自行總結一個或多個來源後產生沒有來源提及的新結論不可接受。
[b] 編者在移除已附註來源的內容時必須指明不應在維基百科收錄該段內容的原因,如來源不可靠、來源未直接佐證內容、不合理的闡述比重、非百科內容等,恢復這些內容前應先解決上述問題;如有需要可發起討論產生共識。
- 以上。--路西法人 2023年6月6日 (二) 01:35 (UTC)
- 修飾後: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者有責任舉證,應以內文引用標註提供可直接佐證[a]貢獻內容[b]的可靠來源。
[a]來源應明確、直接闡述引註的內容;自行總結來源後得出沒有來源提及的新結論不可接受。
[b]編者在移除已附註來源的內容時必須指明不應在維基百科收錄該段內容的原因,如來源不可靠、來源未直接佐證內容、不合理的闡述比重、非百科內容等,恢復這些內容前應先解決上述問題;如有需要可發起討論尋求共識。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6月6日 (二) 08:32 (UTC)
- 我原本想的是「內容」不包引言而沒刪,如果你覺得內容也包引言當然也可刪,縮成[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者應承擔舉證責任,引言及疑點都要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公開可靠的來源。]——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6月5日 (一) 08:04 (UTC)
- 您好,很高興看到您的留言,我想聽聽其他人的意見,您可以開一個捍粤者2的小章節。 -- 月都 ※ 2023年6月4日 (日) 23:31 (UTC)
以上。--路西法人 2023年6月6日 (二) 09:28 (UTC)
- 這個頁貢面是「WP:可供查證」啊,提這樣多和可供查證無關的東東做什麼。而且下一句就已經提到「參照的來源須明確支援條目中出現的資訊。」,下一段又提到「得不到來自可靠第三方來源來的支援」的時候怎麼辦。您寫的腳注是重複的啊。--Ghren🐦🕖 2023年6月6日 (二) 11:37 (UTC)
- 啊,顧着看這裏忘了顧方針本來就有哪句,但附註b確實是跟原先內容不同的,原先條文是移除缺乏來源的內容,附註b是移除已有來源的內容。--路西法人 2023年6月6日 (二) 12:41 (UTC)
参考来源
本人對方針有些不滿,把本來應該可以當成內容的參考來源(從推特、微博、ig甚至是官方fb流出,劇集內容或者官方釋出的一段廣告或腳本)即善意的編輯惡意當成謊話,令人覺得只可以欺騙他人令其被譯名誤導而不知原意或正確解析甚至把某些已知的內容隱藏令其不完整。本人認為方針可寬容一點,就算是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但特攝內容就是特攝內容,誤導或者叫做欺騙比起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更為不對--Mr tiger Shun Kit(留言) 2023年6月7日 (三) 08:38 (UTC)
薏仁將🍀 你意下如何--Mr tiger Shun Kit(留言) 2023年6月7日 (三) 10:06 (UTC)
- 除非有新闻报道,否则中维的容忍极限大概是官方在fb/twitter上发表的内容。这是Wikipedia:V规定的,宁要错误的可查证信息,不要正确的不可查证信息。--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3年6月8日 (四) 07:20 (UTC)
- 可否更改这规定,本人认为誤導或者叫做欺騙比起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更為不對。--Mr tiger Shun Kit(留言) 2023年6月8日 (四) 07:58 (UTC)
- 这个恐怕不行,维基百科的定位就是被动地跟在媒体和公开资讯身后随他们摇摆。资讯的品质直接影响到维基百科的品质,专制政权通过操控媒体来达到操控维基百科也是可行的。维基百科只有选择相信哪些媒体不相信哪些媒体的自由,选择不相信某些媒体后,除非正确的资讯被其他可以被信任的来源传达过,否则维基百科也没有转而记载正确内容的自由。为了让对相关领域了解不足的人也能安心参与,维基百科选择了现代人最基本的“跟随公开资料照本宣科”的能力,而不是成为(只有少数人掌握的)真理的保存处。参见Wikipedia:但这是真实的!。--MilkyDefer 2023年6月8日 (四) 08:49 (UTC)
- 可否更改这规定,本人认为誤導或者叫做欺騙比起從不當途徑得到正確資訊更為不對。--Mr tiger Shun Kit(留言) 2023年6月8日 (四) 07:58 (UTC)
- 一次文献(一手來源)是可以使用的,比如你寫史记條目,參考來源可以是史記,相當於史記官方;但你不能結合兩個來源來進行推論,只有參考來源本身自己做出了推論,你才能據此寫出推論文字。比如:「付国豪因抑鬱症去世」(來源1:新黃河)、「抑鬱症會導致自殺」(來源2:世界衛生組織),你不能因此推論付國豪因抑鬱症自殺,你必須找到明確寫出這點的來源,「付國豪死因為跳樓自殺」(來源3:亞洲週刊),因為來源寫了你才能把這點寫入條目。參見:Wikipedia:非原创研究。 -- Shyangs(留言) 2023年6月8日 (四) 09:26 (UTC)
- 最常見的意見當屬自產自銷,你難道會把任何一個路人隨便寫的內容當作話來源引用嗎?可靠的來源是劇集內容,你該引用劇集而不是路人。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6月8日 (四) 17:04 (UTC)
- 我向来的观点是《史记》这类的正史,在编写时从来都不是使用第一手来源编成的,而是更多通过历代积累的第二手资料(知道什么是长编吗)经过甄别之后形成,参考了很多既有的史书。随着史料的流失,《史记》所依据的来源都已经消失,才导致《史记》变成缺乏来源依据的原创文本。--Cat on Mars 2023年6月9日 (五) 19:42 (UTC)
- 其實史料佚失不會導致二手來源自動變成一手來源呀,而且中國史書之間很多都有互相引用。只是研究方法隨時間進步,比起幾千年或幾百年前的二手來源,百科全書應當儘量利用最新的研究成果。只有在這種意義上,才不推薦直接使用古代史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5:21 (UTC)
- 這裏主題在說愛好者內容用不當途徑來源,您兩位在說歷史來源……--路西法人 2023年6月10日 (六) 17:31 (UTC)
- 其實史料佚失不會導致二手來源自動變成一手來源呀,而且中國史書之間很多都有互相引用。只是研究方法隨時間進步,比起幾千年或幾百年前的二手來源,百科全書應當儘量利用最新的研究成果。只有在這種意義上,才不推薦直接使用古代史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5:21 (UTC)
- @Mr tiger Shun Kit君,個人不同意,而且您是不適當的參考維基百科條目做為其參考引述來源,與現有的方針有所違背,另外您僅是為了讓您的不可靠來源定義試圖合理化,見:該用戶在薏仁將的用戶討論的言行以及Special:Diff/77727167編輯描述,倘若社群同意此作法,那麽便失去維基百科應有的客觀中立價值精神百科全書就不再是百科全書,請參與話題者再斟酌考量其提案者的說詞給與適當的建議和看法。薏仁將🍀 2023年6月18日 (日) 09:25 (UTC)
路過總結話題背景
相關條目:王樣戰隊帝王者
相關討論:User_talk:Mr_tiger_Shun_Kit#我的原則是不要用錯誤資訊欺騙觀眾、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3年6月#特攝條目原創研究問題
個人認為這是個別條目的討論問題,現在存在四處開花的情況,違背集中討論的原意,要不統一一下話題。--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6月14日 (三) 08:52 (UTC)
- 好,但薏仁將🍀,是否有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你不能在所有時刻遵守所有規則这句话?我恐怕方针的规则过于苛刻,令别人找寻特摄片的设定内容更加困难(我找到的只是这些网站,另外我从不希望别人只是指证我的错误就算,如大家有请提供合符该特摄片内容的正确网站,令条目更为完善。)(某位仁兄没有做过。)
- (*)提醒:战士等人的设定内容没参考来原会使内容空泛,亦违反WP:舉證责任(某位仁兄亦没有做过。)Mr tiger Shun Kit(留言) 2023年6月18日 (日) 10:31 (UTC)
- @Nostalgiacn君,那就有勞您統一一下,不然處處都開花了,感謝您了。薏仁將🍀 2023年6月18日 (日) 09:38 (UTC)
下面是討論串原始文字,因為涉及是否調整WP:可供查證及WP:列明來源,設置在方針頁確認是否需要修改方針指引,在特定主題不必使用來源。個人意見,沒有來源的內容不應該收錄,可以接受的是暫時(有疑問的是暫時保留多久)保留內容等候補上來源。因為內容屬於特定主題或WP:地域中心(香港)而不用使用來源是明顯不適合的。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4日 (二) 05:11 (UTC)
討論內容涉及方針WP:可供查證的調整,討論文字移動到WP:互助客棧/方針進行|status=}}各位都是香港音樂條目的主要編輯者,相信對於TVB劇集編輯不太多,其實我也偶爾編輯,主要以閲讀爲主,留意到近期法證先鋒V的内容被大量刪除,現在僅存冗長的演員列表,刪除者認爲劇情和人物關係沒有來源支持,故全部被移除,想請各位討論此舉是否妥當,謝謝。@Tfcheng5597、Apple v、Tw drama、Milkypine、Tombus20032000、FredYYoo、Will629:@Luminoxius、Jasonloi1997、周樂為、Lienwingyan、Heliumwong:
- (-)反对有關的移除,看看英維及日維對影視相關的內容也沒有這麼嚴的要求。如日維的silent,VIVANT故事概要和演員表大部分內容都沒有來源,但仍然可以記錄。英維的Ahsoka和One Piece電視劇,每集劇情也是沒有來源的,而角色也並非每一個都有來源。更甚的是華文媒體很少就有關內容進行深入的報道,這樣會讓本來內容已經不足的劇集條目更沒有價值。--Wpcpey(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01:41 (UTC)
- Wpcpey的意見顯然與WP:5P1對內容的基本要求相抵觸,無視即可。--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6日 (四) 03:28 (UTC)
- 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不過我看見近2年的情況似乎不斷嚴格化,更趕走了不少老用戶不願參與。--Wpcpey(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04:00 (UTC)
- WP:IARNOT:
「忽略所有規則」並不意味着所有行為都有正當性。它並不是百搭牌或是免死金牌。忽略規則者在面對質疑時,必須合理解釋自己的行為如何改進了維基百科。事實上所有人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能夠做到這點。在爭議情況下,什麼算是改進應當由共識決定。
--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6日 (四) 08:03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條目脈絡有提及作品本身可以作为剧情的来源而不需要刻意形式上脚注来源,而实务上ACG、Game主题组的FA、GA也有存在剧情章节不脚注来源(一部分是原作为非纸质作品多见)或者脚注作品纸质出版物(形式上)的情况,也就是社群默许了这种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1:07 (UTC)
- Wpcpey的立場一向套用於一切主題(虛構內容以外),沒必要給他兜底。--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1 (UTC)
- 但是,广泛的GA、FA评审、制定指引时,认这个兜底?简单就是,你算社群共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29 (UTC)
- Wpcpey的立場一向套用於一切主題(虛構內容以外),沒必要給他兜底。--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1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條目脈絡有提及作品本身可以作为剧情的来源而不需要刻意形式上脚注来源,而实务上ACG、Game主题组的FA、GA也有存在剧情章节不脚注来源(一部分是原作为非纸质作品多见)或者脚注作品纸质出版物(形式上)的情况,也就是社群默许了这种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1:07 (UTC)
- WP:IARNOT:
- 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不過我看見近2年的情況似乎不斷嚴格化,更趕走了不少老用戶不願參與。--Wpcpey(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04:00 (UTC)
- 作品類能不放來源是因為作品本身是來源,但最智障的是相關方針並不允許,這就變成了一個大家集體闖紅燈的問題。同樣問題可以參閱當初未成為指引前的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列明來源。話說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並非唯一最高級原則,該附上來源還是要附,不然隨便一個路人寫習近平出演法證先鋒V能看嗎?還是覺得折毛事件發生次數太少?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0月26日 (四) 08:39 (UTC)
- @Milkypine我的觀點,有部分帳號宣稱自己看過節目,或者從特定社群網站及論壇確認部分消息,前者有Template:Cite_AV_media可以使用,後者是WP:SPS
- @YFdyh000因為最近接觸對應類型條目,偶會自己看來源,除了小配角,大部分的主要角色因為節目宣傳因素,會透過新聞或官方網站發布劇情簡介或人物簡介收錄與人物有關的簡要介紹資訊
- 綜合前面2項,完全沒有來源的狀態大部分發生在剛開拍或者開播前,透過WP:SPS或者WP:COI加入對應內容(有時會遇到聲稱是節目製作方或者參與人員編輯條目),有時在官方的頻道或部分網頁會檢索到和wikipedia.org有部分WP:循环引证內容(網頁參考wikipedia後wikipedia參考網頁,先後關係有時難以查證,因為網頁不一定存檔,發布後下架網頁及更換網址時也無法檢索早期版本)
- 總結使用Template:Cite_AV_media和第2項並不存在完全做不到的可能(龍套/配角/臨演除外,但是否給龍套/配角/臨演大量篇幅,是WP:比重問題)
- --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22:42 (UTC)
- (~)補充龍套/配角/臨演的比重問題不是指單一人物比重,像是我最大的顯示設備大約能一次顯示35行左右,如果龍套/配角/臨演全部收錄且人數達到3位數又採用*或#列表格式,頁面至少有3頁以上篇幅在角色資訊,如果採用表格模式及3/4級標題或收錄同一節目不同單元或季度重複演出資訊時,情況會更糟糕(重複演出資訊像是在A單元的標題下收錄T演員,B單元的標題下收錄T演員,E單元的標題下收錄T演員,如果加上<br>或將集數及其他資訊在表格中列表,問題會更嚴重),--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22:56 (UTC)
- 除非显而易见的“正确”,不然理应附上来源,具体标准例如过半非初见读者能轻松认可或找出相关内容。不容易找出具体位置(集数和时间/页号)或有争议的细节也倾向附一手来源。不太明白具体争执哪部分。剧情和人物介绍必有来源在目前应该还做不到,但介绍是否在原创总结也是老问题。--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12:23 (UTC)
- 有關劇情不需來源支持的說法, 在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來源和引用中有提到:「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劇情簡介的主要來源。因此,作品條目的劇情簡介不強求引用來源(註腳)。」後面有提到:「但為防範原創研究,內文引用多多益善。」,因此劇情可以不需來源支持,有來源也是可以的--36.229.122.154(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15:27 (UTC)
- WP:GAMETYPE方針鬥法。
- 例如:拒不移除違反WP:可供查證方針的內容,聲稱內容受到「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來源和引用的保護。--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22:28 (UTC)
- “作品自身就是劇情簡介的主要來源。”作品本身就是来源,社群(或者在制定该指引及长期作品类的评审中)默许了这个惯例,作品本身就是在条目上的剧情来源,属于可供查证。如有疑问,自己查阅来源(作品)。如果非要形式主义有类似脚注的东西,书籍可以cite book等、视频的话手写来源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0:50 (UTC)
- 虚构作品的剧情编写的完整介绍,应该看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條目脈絡,有针对单一剧情章节、人物等的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0:55 (UTC)
- WP:CONLIMITED:
部分編者在特定地方和時間所達成的共識,不能凌駕更廣泛的社群共識。例如,維基專題的參與者不能擅自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除非能說服更廣泛的社群去同意他們的見解。
--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2 (UTC) - 通过GA、FA算不算广泛的共识,通过指引时的讨论算不算广泛的共识?还是贵你的理解才是共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27 (UTC)
- 核心內容方針及五大支柱顯然遠遠廣泛於僅由特定專題參與者得出的指引共識。GA、FA參與度遠低於方針調整,甚至只是一個投票(經常有人連看都沒看清楚就投票),更加算不上「廣泛」共識。--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4:30 (UTC)
- 上面所引方針不是清楚給了完全符合您的情況的例子嗎?「維基專題(虛構內容主題)的參與者不能擅自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可供查證、列明來源、非原創研究/總結)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除非能說服更廣泛的社群去同意他們的見解(社群沒有給可供查證方針開WP:孫中山以外的例外啊,哪裏有說服)。」--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4:35 (UTC)
- 实践的共识高于条文的言辞,就算考虑来可供查证,格式指引中就提到了作品本身可以自证来源,可以做到自我可供查证(只是是否将其“形式”化,也就是脚注出来)。你的意思也就是在否定GA、FA(GA、FA的评选并非只集中特定主题中进行,是需要在公共页面上进行的,最终在各内容主题门户中归类列出展示;也就是讨论参与者并不一定是对内容主题专一,足够广泛性,就算你认为只是动动手指投票罢了),指引制定的讨论的共识,他们不是纯正的维基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5:51 (UTC)
- 也就是有社群的共识认为某些条文的言辞会阻碍改善条目的话,并且有充足的理由如此认为,条文的言辞一样无力。至少GA、FA等社群实践上体现了这个共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5:55 (UTC)
- 虚构格式指引也不是放在ACG、Game主题组内等讨论的结论,就是放在这里方针版讨论过多轮而确认的,还是我们在这里的讨论也不算广泛的共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6:00 (UTC)
- 还不与纠结如何添加注脚来源来印证描述,而不是说当法棍去字眼“广泛的共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6:03 (UTC)
- WP:核心內容方針:這些方針聲明所依據的原則不會被其他方針或指引,或者通過編輯者的共識所取代。五大支柱高於一切社群額外共識或條文或實踐,這是基本原則。這裏不容閣下隨意將指出維基百科基本原則視作法棍行為,「斷言方針與指引的技術解釋應當優先於其表達的基本原則」更是WP:維基法匠行為。
- 主題本身可以論證自己是說可以使用主題本身作為來源,不代表不需要或不能夠添加註腳引註。例如我說:「甲說某事情發生某些事情了」,「<ref>甲</ref>」是不可接受的,而是需要明確引用「<ref>某處:甲說了這句話</ref>」。對於虛構作品亦是同理,單純引用「這部作品」是空泛、無意義的,而是需要明確以「<ref>作品,集數,時間/頁數/章節</ref>」引註才能達成可供查證的要求。此外必須注意這樣的自我引用很容易造成原創總結的問題,尤其是不同人對同一作品存在不同解讀的情況下,那麼自我引用就成了很大的問題。--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35 (UTC)
- 1.Wikipedia:核心内容方针是信息页;2.IAR也是5P之一,另外换言之,我在引用IAR,而且我指出反映社群共识允许这样做的理由,没被社群认同的“支柱”案例就是无力的文字;3.显然这个问题是不是搞错重点,是如何鼓励去加脚注来源,而不是怎样去想执鸡毛当令箭,整天想着复制这段文字,删除那段文字;虚构格式指引中“虚构作品自身即充当条目第一手来源,编者概述剧情时不引用外部来源亦可。但若情节点含糊不清……,就需要添加参考资料。”,这就是指引的表述和其精神,而其精神,前面有人说过,我也提过,社群也如此践行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56 (UTC)
- 1.WP:NPOV:
這些方針共同訂立了可獲維基百科條目接受的內容類型與質素。這些方針相輔相成,不能彼此單獨理解,編輯者應熟悉這三大方針。任何其他的方針、指引以及編輯者的共識,都不能逾越或取代這三大方針的規定。
WP:V: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條目收錄內容的種類和質素。編輯者不應把個別方針孤立地詮釋,而應將三者綜合考量。
WP:NOR: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條目收錄內容的種類和質素。因此,編輯者不應把個別方針孤立地詮釋,而應盡量熟悉它們全部。
說總結三條重要核心方針的資訊頁然後說只是個資訊頁未免太可笑; - 2.請參閱IAR不是什麼,尤其是IAR不是免死金牌及不意味着每個規則都必然存在着例外的兩條。另外,IAR寫的是「妨礙你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前提是恰當地,違反維基百科最重要的可供查證方針顯然不是恰當的行為,格式手冊也不是容許違反方針的藉口,方針及原則遠大於指引。WP:GAMETYPE亦表明多種不當聲稱不需符合方針的觀點是不可接受的行為。
- 3.還是那句,指引永遠不可能大於方針和5P的核心原則。--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12:26 (UTC)
- 1.WP:NPOV:
- “如何鼓励和怎样去加脚注来源”这点如果你认为没错的话,这才是应该值得讨论的地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8:58 (UTC)
- 指引正好说明作品对作品条目而言是可供查证的,所以没有强制要求形式性上脚注出来,当然如果有疑惑或者描述不清晰的情况,就应该形式性上脚注来源。本身并不违背可供查证,也不用在方针上开洞。而且所有方针最终的目的是更好地改进条目,只要影响这点的规则,无论什么都是废话罢了。至少社群实践上如此,当然你认为社群在明目张胆地冲红灯,你在为此卫道,我没意见,只是我不确定社群对此会有正面的看法。Wikipedia:列明来源也是有各种要求列明来源的方法,而不只是一板一眼地按照条文字面认为机械地删除。至少我认为无异议地删除,是有人提出该剧情描述上不是作品所明确表现的,而且有其他编辑也如此认为。作品条目中一个没有来源形式上脚注的剧情型描述,它一直在那,可能是没人管,也可能是编辑们认为它没问题,至少在认为它有问题之前如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40 (UTC)
- 如果担忧条目剧情描述可能是原创研究的话,fact掉,让其他编辑指明明确的来源;要不然,就是没人对此有疑问,或者这就是作品如此证道;或者编辑真的原创错了,后者请看回第一段的做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44 (UTC)
- @Cwek我想提一個現象,當作附加討論,你有想過如果有帳號援用不需要使用來源的觀點,將已經存在於條目中的大量來源清除換成完全沒有來源的版本該怎麼處理?因為確實發生過,我才會提出來確認你的想法--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01 (UTC)
- 按照过往的做法:移除满足可靠来源、可供查核的来源脚注,是可以认为可能是破坏行为,除非能解释这些脚注存在问题(包括来源与脚注的描述不符、来源存在问题(类似折毛事件中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17 (UTC)
- @Cwek我想提一個現象,當作附加討論,你有想過如果有帳號援用不需要使用來源的觀點,將已經存在於條目中的大量來源清除換成完全沒有來源的版本該怎麼處理?因為確實發生過,我才會提出來確認你的想法--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01 (UTC)
- WP:CONLIMITED:
- 有關劇情不需來源支持的說法, 在Wikipedia:格式手册/虚构#來源和引用中有提到:「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劇情簡介的主要來源。因此,作品條目的劇情簡介不強求引用來源(註腳)。」後面有提到:「但為防範原創研究,內文引用多多益善。」,因此劇情可以不需來源支持,有來源也是可以的--36.229.122.154(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15:27 (UTC)
- 所以說「允許不放來源」和「刪除無可供查證內容」是兩回事。我尋思虛構來源也沒說不能刪,該方針允許不放來源但不保證不放來源能不被人刪。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17 (UTC)
- 如果从改善的考虑,我倾向放fact,除非讨论失败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19 (UTC)
- 这个个例,本身有过往做法、评选、指引支持,如果有异议,好的做法,一可标记fact让其明确地要可供查证,二可按照相应指引的说明让其可供查证,如果前面无法达到的话,那移除文段,一切如常,而搞成这样去扣条文字眼,非要动则扯到方针层面的讨论,搞成小题大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7日 (五) 09:39 (UTC)
- 原來以五大支柱的核心方針說理就是摳方針條文,拿越級豁免方針要求的指引來避開社群最廣泛的基本要求就不是摳方針條文。漲見識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12:37 (UTC)
- 看不懂你们争条文做什么。如果并未形成“更广泛的社群共识”来压制,那么实践中确实有用特定共识来修改条目和作为理据的,而这个特定共识是否违背了广泛共识、基础方针,需要得出一份共识来评判,以参与度来说应该是不够。--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0:07 (UTC)
- 或者说“可供查证”认为需要保证显式地脚注来源彰显描述,如果社群认为某些特定情况,描述可以以隐式方式实现可供查证而不显示脚注彰显(同时保留了需要显式彰显的需要性),并如此践行。你认为社群在冲红灯,你要卫道的话,这是张益德,还是堂吉诃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47 (UTC)
- 如果已经放过在方针版的指引修订讨论还不够广泛的共识的话,我不知道还能再多广泛?——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8日 (六) 05:50 (UTC)
- 是回复我吗。关于特定情况,我比较反对序言允许不写脚注这件事,不过书籍和一般文章确实不会写太多的脚注。--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9:45 (UTC)
- 不完全是,只是想引述“如果并未形成“更广泛的社群共识”来压制……”这个观点。我认为:虽然有人引出可供查证(或者可以认为这是要求描述必须脚注,否则删除)等已有条文的重要性,但在更广泛的共识实践(条目评选、指引制定)上允许作品条目在剧情描述上可以默许作品可自供查证而不明晰地脚注出来(同时也认同需要的话就应该脚注出来),显然后者比条文更常识,而且更好的做法在Wikipedia:列明来源有提过,对于准确性质疑的可以先标注fact等做法,这些做法更加善意。所以为了更好地改善这个项目,我认为可以按照共识实践去处理这些问题,而非片面地按照条文字面地机械执行,甚至这根本用不着说为了适应这个问题而让条文开洞(另一个指引就有允许这样的“洞”),或者不加思索地考虑删除。除非某些人要做卫道,对社群说shame on you,要“扭正”社群这个做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19 (UTC)
- 是回复我吗。关于特定情况,我比较反对序言允许不写脚注这件事,不过书籍和一般文章确实不会写太多的脚注。--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9:45 (UTC)
- 看不懂你们争条文做什么。如果并未形成“更广泛的社群共识”来压制,那么实践中确实有用特定共识来修改条目和作为理据的,而这个特定共识是否违背了广泛共识、基础方针,需要得出一份共识来评判,以参与度来说应该是不够。--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00:07 (UTC)
- @Cwek從你的文意我推測你傾向加入{{subst:Refimprovesect}}等提示,如果在某些情境,數個編輯次數不多或註冊時間不長的帳號或IP反覆嘗試將這個提示移除,或者在某些情境,又出現有帳號援用不需要使用來源的觀點,表示作品本身是來源,他已經看過整個節目所以內容真實可靠不需要加入fact(像是有部分帳號用自己已經看過節目,表示已經確認這個時間真的有播出),怎麼處理?
- (?)疑問播出時間、人物關係、人物介紹、人物外號都包含在你所謂的作品本身是來源的想法?我推測你是看到IP的發言後,將敘述帶往劇情,所以後續發言都以劇情為主,但是
- --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1:56 (UTC)
- 我认为:1.对于影视类“章节”型连载作品可以脚注至“章节”(类似第多少话)而不强求精确到时间,整体性作品(类似以一部电影为一个作品条目)虽然可以脚注为“本作品”,但可能显得过于“愚蠢”,才默认了作品自身即来源。如果能说明清楚某个描述来自于某个能清晰说明的时间(即使作品在某个影视媒介展现时没有给出时间,不一定其他没有,或者编辑可以估算相对的(允许误差的)时间)的话,标示出来是更好;2.如果出自作品外的来源(包括作品外报道、作品的访谈等)并且能以我们常见的来源标示方式脚注出来,就应该如此,要不然善意可以默认这是出自作品的描述;3.过于流水账的描述可以以WP:NOT来清理;基于作品不同剧情片段整理出来的描述,能脚注更好,不能脚注可视为“作品的描述再由编辑善意归纳”;4.还是老话,如果能脚注出来(无论作品内明确的,还是作品外的)就脚注,不能的话,尤其是不明来源的(如果编辑了解过作品,确信描述有误的),才考虑移除(并最好在摘要说明清楚,作为编辑的正当性);5.考虑在条目中剧情描述可能是多个来源片段的归纳,或者指示的不便,作品的“默认而不脚注”可能善意地建基于此,(1)编辑与读者在此检视下描述无误的,就对此保持善意(也就是它大概没写错);(2)如果需要明确并且能明确脚注出来的话,则脚注出来;(3)如果只是怀疑描述有误的话,可以先fact,让其他编辑去确认或者修正(最好是按(2));(4)如果发现描述有误并且能明确的话,才在说明清楚下移除无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50 (UTC)
- @Cwek
- 1的部分你可能誤會,那是指在哪個電視台播出,播出的日期,開始的時間,結束的時間,結束的日期,總集數等資訊(這些資訊有部分會隨著節目結束而失去意義)
- 5的部分在短時間維護下可能還能勉強運作,但長時間維護時可能會很困難,因為對作品最熟悉的是愛好者本身,當愛好者本身對頁面失去關心,也沒有留下腳註,沒有留下任何資料可供後續維護者調閱資料及檢查,在作品結束後很難確保內容真實性(有些作品正式的線上授權影片在節目結束後即停止免費授權,或者因其他因素而不可查閱,憑愛好者自身對看過節目的印象,那些印象不太可能保留相對長的時間), 總結'偽造的難度減少,查證的難度提升'--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05 (UTC)
- (~)補充@Cwek如果要求查證的人檢查影片,影片又是連續劇類型,用50集,1集1小時換算,這個檢查成本相當高,如果不特別引注影片第幾集的哪個時段,等於讓查證因為成本太高變得不可能實現(包含是否有公開免費授權的影片可供檢查問題)。--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08 (UTC)
- 1.我没有限定媒体介质(可能是电视播放时,也可能是已经发行的光碟等介质,都可以作为时间基点),而且如果仍不能精确这个时间的话,“章节”类可以直接用“章节”数(例如话数);5.所以这的确是靠善意去维护,实在不行并怀疑的话,打fact更好。如果有编辑有能力验证接续维护,并确定描述出现偏差的话,他去删除并说明清楚也不迟。你直接删除的话,不就说明你知道这个描述不对,或者你已经验证过作品的相关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29 (UTC)
- 可供查证没要求可立即能现时现地验证,要不然线下资料、付费墙(包括你去花钱买版权出版物去查阅)等都可以变成为“不可供查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33 (UTC)
- @Cwek分項回應,1的部分我還是認為你產生什麼誤會
- 1的部分我只是將敘述明確化,舉例而言帳號表示自己收看電視,確定A電視台在B時間播映這個節目,所以不用列來源寫出節目在A電視台的B時間播映,只要有播映就全部寫入,而且寫入節目時間異動資訊,不分首播重播全部收錄
- 5的部分我只提到下面部分
- 上映前不可能有作品本身可供我們驗證,用作品本身即是來源是完全不合理的,我們沒有WP:水晶球
- 上映後部分新聞媒體或官方會自己製作分集介紹,部分沒有,如果有這種來源應該用這種來源替代
- 結束後,部分新聞媒體或官方會敘述部分內容,包含為了結束前後宣傳節目本身的新聞稿,如果有這種來源應該用這類來源替代
- ( π )题外话有時會檢查到帳號宣稱內容真實,但與官方分集介紹或新聞媒介的分集介紹比對敘述後發現不一致,經常看到為了避免條目在開拍前後被刪除,張貼數個連結證實節目存在,但使用的新聞來源常有標題、內文、敘述資訊與條目實際資訊不同或者只能證明劇名的狀況
- 我複製部分方針原文供參考,會在原文後面敘述原因(當開始敘述方針原文時已經開始離題,但我覺得有些基本原則還是要重新敘述)
- 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 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援。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 作品作為第一手來源用作品本身當成可靠的這沒問題,但不代表第一手來源可以用在總結,而且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也代表欠缺第三方/二手(部分情形下欠缺公開)的來源。
- --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9:08 (UTC)
- 那电视台官方以及其他相关方(例如剧组以及玩具厂商的社交平台)的节目宣传同样也能作为可靠来源。(不过有些来源的可靠性是属于不可查证,例如TVB的内部节目表就有提前预告,未来两个月的节目资讯,但是不会对公众公开,只会对特定广告商公开)--先审后播不是原创总结而是事实-太阳番长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42 (UTC)
- @MikadoYuga(※)注意LuciferianThomas在複數位置和你提過的敘述請你自己重新看過
- 下面是我額外的敘述請你自己注意
- 維基百科不依賴非可靠,非第三方、非公開的來源(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原文全數加入否定詞將與原本詞意相同),使用非公開的來源不具公開的可驗證性
- WP:ABOUTSELF中有一項我認為特別重要的段落,不是條目主要的來源。
- 如果你具有能力取得非公開來源,請注意WP:COICOPYRIGHT,滿足著作權要求後依照Wikipedia:有償編輯方針#本地替代方針請求審閱及加入內容
- --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12:09 (UTC)
- 那电视台官方以及其他相关方(例如剧组以及玩具厂商的社交平台)的节目宣传同样也能作为可靠来源。(不过有些来源的可靠性是属于不可查证,例如TVB的内部节目表就有提前预告,未来两个月的节目资讯,但是不会对公众公开,只会对特定广告商公开)--先审后播不是原创总结而是事实-太阳番长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42 (UTC)
- (~)補充@Cwek我用最簡單的1句話總結我的概念,我希望我們討論的內容可以便於讀者了解更多的該條目的資訊,並能夠自行驗證和判斷條目內容的真確性。,除此之外我希望能盡量減少自行驗證和判斷條目內容的真確性的門檻,這是只有編輯者能為讀者做到,也應該為讀者做到的,至少維基百科最終是服務讀者
- ( π )题外话
下面文字帶有少量情緒,而且非常離題,用刪除線替代,我個人認為雖然可能@Cwek沒有這個意思,但你的觀點會讓愛好者容易獨佔相關類型條目,而愛好者本身考了的不是讀者,而是愛好者所認為的條目會怎麼呈現,沒有編輯者的自知,所以在對應的條目經常可以看到特殊的配色、文字格式,因為他們認為這樣才方便強調他們認為重要的內容或讓顏色更符合節目本身,或者是認為那樣子才是條目應有的配色或樣子,但那些格式或編寫方式有部分是反讀者(WP:親和力)的(可能符合愛好者自己的偏好,但內容並沒有照顧到更廣大讀者),基於這個理念,我對很多條目都進行MOS:對比度(維基百科有讀者為部分或全色盲)的清理--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9:30 (UTC)
- @Cwek分項回應,1的部分我還是認為你產生什麼誤會
- 我认为:1.对于影视类“章节”型连载作品可以脚注至“章节”(类似第多少话)而不强求精确到时间,整体性作品(类似以一部电影为一个作品条目)虽然可以脚注为“本作品”,但可能显得过于“愚蠢”,才默认了作品自身即来源。如果能说明清楚某个描述来自于某个能清晰说明的时间(即使作品在某个影视媒介展现时没有给出时间,不一定其他没有,或者编辑可以估算相对的(允许误差的)时间)的话,标示出来是更好;2.如果出自作品外的来源(包括作品外报道、作品的访谈等)并且能以我们常见的来源标示方式脚注出来,就应该如此,要不然善意可以默认这是出自作品的描述;3.过于流水账的描述可以以WP:NOT来清理;基于作品不同剧情片段整理出来的描述,能脚注更好,不能脚注可视为“作品的描述再由编辑善意归纳”;4.还是老话,如果能脚注出来(无论作品内明确的,还是作品外的)就脚注,不能的话,尤其是不明来源的(如果编辑了解过作品,确信描述有误的),才考虑移除(并最好在摘要说明清楚,作为编辑的正当性);5.考虑在条目中剧情描述可能是多个来源片段的归纳,或者指示的不便,作品的“默认而不脚注”可能善意地建基于此,(1)编辑与读者在此检视下描述无误的,就对此保持善意(也就是它大概没写错);(2)如果需要明确并且能明确脚注出来的话,则脚注出来;(3)如果只是怀疑描述有误的话,可以先fact,让其他编辑去确认或者修正(最好是按(2));(4)如果发现描述有误并且能明确的话,才在说明清楚下移除无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50 (UTC)
- 原來以五大支柱的核心方針說理就是摳方針條文,拿越級豁免方針要求的指引來避開社群最廣泛的基本要求就不是摳方針條文。漲見識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12:37 (UTC)
- 我原先也以为作品本身可作为剧情的来源,编辑流浪地球2的经历让我发现,视频内容的文字化本身就是问题。我作为目前部分剧情的编写者,本来就写出了多个错误,而该章节的其他编者,并不比我强。这些错误存在于目前的条目中,因此我合理猜想,其他有剧情而无来源的条目,更不会比这个条目强(笑)。Fire Ice 2023年11月1日 (三) 08:26 (UTC)
- @Fire-and-Ice如果我理解有誤再糾正
- 從我的角度解讀你的意思是,因為作品本身包含各種內容,聲音、情感、光線、顏色、台詞、象徵及隱喻、線索,但因為每個觀看的人感受不同,所以對內容的解讀有偏差,而綜合各種不同內容的過程可能會產生錯誤,而各個觀影者疊加的錯誤會導致編寫的內容更加錯誤,只有少數人可以在觀影後有較少的誤差。
- 如果解讀沒錯,個人(!)意見每個內容都據被可以被斷言處(像是原始台詞或者畫面上出現藍色),但統合或分析那些被斷言的內容是總結本身,所以才有個人差異和錯誤--Rastinition(留言) 2023年11月3日 (五) 05:29 (UTC)
- 各人的解读有偏差,但电影只存在一个剧情。我以及许多人以为的“图恒宇在最后一秒输完密码”也是电影刻意误导的结果,而真实剧情是多刷党逐帧分析出来的。因此是真实剧情需要花费工夫分析出来,“感受不同,所以对内容的解读有偏差”是次要的。--Fire Ice 2023年11月3日 (五) 09:31 (UTC)
- 电影只存在一个剧情我認為僅適用於人物傳記、紀錄片等類型。看看银翼杀手,導演、編劇甚至演員都有自己的一套藍黑白金裙,這還不算後續追加設定以及發行商魔改。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1月3日 (五) 14:56 (UTC)
- 各人的解读有偏差,但电影只存在一个剧情。我以及许多人以为的“图恒宇在最后一秒输完密码”也是电影刻意误导的结果,而真实剧情是多刷党逐帧分析出来的。因此是真实剧情需要花费工夫分析出来,“感受不同,所以对内容的解读有偏差”是次要的。--Fire Ice 2023年11月3日 (五) 09:31 (UTC)
- @Rastinition:,关于你的回应:“1的部分我只是将叙述明确化,……”这点你想的太多,虽然我认为我们的思路大概是对的,就是将来源精确到播放时的时间锚点甚至以何种方式放送可知,但显然的我不认为有必要去到如此精度,如果有需要明确地标注描述的来源,只需要去到特定集数则可(对于章节连载型的作品),或者当前作品则可,但对于后者我认为基于作品本身既是可供考证的来源,就可能过于冗余;“5的部分我只提到下面部分”中的前3点我认为应该如此(不能水晶球,如果有明确的二次来源去引述作品的描述可以甚至应该使用这些来源引述),但也存在仅仅介绍部分的作品剧情描述但没有被二次来源去引述的情况,只能要依靠一手的作品作为来源本身去解读,而且符合“……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这样的断言应使得一名理性且受过教育的非专业人士能够加以验证”的要求,但对于后者如何是可加以验证的情况,就是不同编辑之间的水平问题。
- 我认为:针对作品的剧情性质的描述,如果能脚注到来源(包括一手作品本身、二手来源等),则脚注;如果没有(而非不能),社群似乎对此不会严格对待(也就是出现有些会详细脚注,即使是一手来源本身;有些不会脚注),至于其正确性,可能相关的不同编辑认为作品即自身可供查证并且对于内容描述的正确性已经“认证”过而无异议而已,当然也可能是还没有人对相关描述的正确性有异议;最终真的认为没有脚注的相应内容是存在正确性(无论其是否去认证过)的话,那的确可以按照没来源为理由移除相应的文段(最好是在摘要中也说明清楚理由)。至于现在提出方针上的开洞,我认为完全是小题大做的问题,还不如引述“认证过作品来源,描述有误”来移除文段更加可行。——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4日 (六) 12:1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