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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缙 (弘治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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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缙(15世纪—16世纪),朝仪江西广信府贵溪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杨缙是弘治五年(1492年)江西乡试举人,授淳安知县,有清廉声誉,当时刘瑾专权,有人向他求向刘瑾贿赂被拒绝,因而被贬黜,淳安人民立碑思念他。之后他在正德八年(1513年)获起用为归化知县[2],遇上山寇横行,县未设城令人民逃窜,他向上级请求建筑城池,县民赖以安宁,他去世后,费宏为他写下墓志铭。

儿子杨育秀,是嘉靖五年进士[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贵溪县志·卷八·人物》:杨缙,字朝仪,宏治壬子乡荐,为淳安令清廉有声,时逆瑾用事,监司有恃瑾而贪者欲首荐之,使人求赂勿与竟诬黜,淳民立碑思之。后起令归化,适山寇窃发,邑无城民辄逃窜,缙请于上官为筑城凿池,民赖以安,及卒,费文宪宏志其墓。子育秀,嘉靖丙戌进士,官文选郎,有才名。 《闸幽录序》,筑城事尚臆度,兹据《福建名宦志》补纂旧志
  2. ^ 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三十二·名宦四》:杨缙 贵溪人,举人,正德八年令归化,时山寇窃发,邑无城民逃窜山谷间,缙请于大吏筑城凿池,民赖以安。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贵溪县志》·卷八·人物
  • 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三十二·名宦四
官衔
前任:
黄昇
明朝淳安县知县
1507年-1505年
继任:
史华
前任:
薛经
明朝归化县知县
1513年-1523年
继任:
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