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经济示范区
成立时间 | 201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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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先行先试区 |
地址 | |
服务地区 | 实体园区 8 处,合计 16.5 平方公里;因应产业特性,另以指定试点方式推动,不限于实体区 |
机关刊物 | 国家发展委员会 |
目标 | 法规松绑,制度创新 |
网站 | http://www.fepz.org.tw/ |
自由经济示范区,简称自经区,是中华民国政府曾提出的政策,属于自由经济示范特区的一种,2014年立法院初审通过改名为中华民国策略经济发展区[1] ,2019年4月中改回原名[2],为中华民国政府于2012年提出的一种经济政策方案,属于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黄金十年”政策的一部分[3]。当时政府认为中华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在全球化趋势下,再次面临挑战,因此规划进一步的自由开放,目标是吸引投资、接轨国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3]。自由经济示范区政策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推动计划已于2013年8月启动,第二阶段则需待主管法规《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通过后再行实施[4]。由于自经区的建置会对台湾农业、医疗、教育、劳工与土地正义议题造成冲击,并造成税制、反洗钱与产地标记等层面上的困难,《条例》仍被争论不休,迄今仍未通过[5]。《条例》最近一次重新启动立法程序是2019年4月16日,由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曾铭宗拟具[6]。
自由经济区概述
[编辑]自由经济区是一种从更大范围的经济体中出,并在贸易面(包括实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投资面甚至金融面上实施较为开放、自由、便利之经济制度的地区[7][8]。“自由经济示范区”是经济自由化的先行区,,意味着经济国际化与自由化[7][8]。在设计理念上,自经区可以大幅松绑货物进出、外籍专业人士聘用与外商投资等各项限制,打造更为优质的投资环境,并作为进一步扩大(或决定不扩大)推广至全国的参考[8]。学者认为,这有助于台湾整合全球资源与市场来发展自己[7][8]。
根据国民党前新北市长,2020年总统大选初选候选人朱立伦的说法,自经区代表的是台湾在税赋、资金、人才、法规、产业五个面向上的松绑:因为经自经区的进出口都免税,厂家生产的成本可以降低,所以自经区可以提高货物的竞争力;因为全世界的资金可以自由进出自经区,所以自经区能吸引投资、带动成长;因为自经区开放国外白领人才的进入,所以自经区能创造更多本地的就业机会;因为自经区在法规上的松绑,台湾也能够在区内推动许多不能在现行法律下推行的行业别。[9]
然而,有人认为自经区在吸引更多境外投资的同时也有机会冲击国内厂商、人民与政府的利益。例如,货物贸易自由化会对岛内生产者带来竞争冲击;人才流动自由化会冲击到岛内一般民众的工作机会等。[7]另外可能只让部分经营海外与两岸的大型企业获利,[10]甚至造成失业;[10][11]负面影响国际关系(尤其是台美);[12]、台欧关系负面影响台湾制造(MIT)形象;[13][14]中共可能以让利交换对台经济影响力,达成统战目的;[14][15]威胁中华民国主权及经济自主性[14][15][16]等争议。
核心理念及示范目的
[编辑]根据2014年经建会/国发会的报告,中华民国政府实施自经区的核心理念及示范目的为(节录章节标题)[17]:
- 核心理念
- 自由化、国际化:大幅松绑对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的各项限制, 打造便利的经商环境。落实市场开放,区内外资由WTO迈向FTA/TPP;区内陆资由ECFA迈向WTO。
- 前瞻性:台湾未来的产业发展方向,必须选择具发展潜力、示范功能, 并能够充分利用台湾在人力、技术、ICT、区位与两岸的前瞻性优势产业,以掌握未来经济脉动,取得先机。
- 示范目的
- 示范产业自由化的效果: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推动的各项制度与措施,最主要目的便 是为了评估可能的效益或冲击。
- 示范新型态经济活动:示范区内可试行具有前瞻性,但目前尚未有效运作的经济活动,例如:将电子化的云端平台纳入现行自由贸易港区,推动智慧物流产业,以彰显前瞻效益等。现阶段排除涉及国家安全(电信业)及尚不宜松绑(如性产业、赌博)等的经济活动。
推动策略
[编辑]自由经济示范区政策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推动计划已于2013年8月6日启动;无论是中央指定规划或是地方申设的自由经济示范区,皆须待第二阶段主管法规《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通过后,才能正式适用条例内的相关优惠政策与措施,为特定区域内,物流、人流、金流、资讯流及知识流等各项限制进行松绑。截至2019年5月为止,该法尚未通过。
第一阶段:六海一空一农技区
[编辑]根据自由经济示范区第一阶段推动计划,在区位选择上,国发会已规划“六海一空一农技区”作为“示范区”范围。此六海一空一农技区分别是:苏澳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安平港、高雄港、桃园航空自由贸易港区,及屏东农业生物科技园区。开放产业为智慧运筹、国际医疗业、农业加值金融服务业、教育创新等五项。
以现阶段在区内松绑的法规来说,主要的改变则是:
- 免除外籍专业人士 2 年工作经验及营业额限制;外国人并得以委任或承揽的方式提供服务。
- 示范区得变更特定农业区之农业用地及提供示范区较大之土地使用弹性(都市规划中的土地使用变更采一级一审),且示范区涉及原核定开发计划内容之调整得采备查方式办理。
- 放宽陆资投资规定。
- 提供陆籍商务人士 3 年多次入出境许可。
- 建置海运快递专区、协助示范区事业建立电子账册及远端稽核,委外加工之审核也由海关委托管理机关进行。
- 放宽农产加工场所之申请资格、产业适用范围及区位限制。
- 进口射频器材进行检测免经通传会核准。
另外,2014年9月30日,彰化县彰滨工业区仑尾区通过经济部审核,也纳入自经区示范区[18]。
第二阶段: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
[编辑]2014年,立法院开始进行法案审查[19],并于2014年3至4月间召开5场公听会,就社会影响、国际健康、物流、教育、专业服务业、农业、土地等议题进行讨论[20]。2014年4月30日,立法院初审通过草案,并将采二名称改成《中华民国策略经济发展区设置管理特别条例》[21],但法案仅审完三条便戛然而止[22]。2019年4月15日,立法院重审《自由贸易经济特区》条例草案,新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节录):
- 第六条 (明定主管机关——经济部的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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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机关掌理下列事项:
- 二、依区内事业之需求,本于职权,担任单一窗口,办理区内事业与主管机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以及其他中央及地方机关之联系协调事务。
- 六、示范区劳工行政、劳工安全卫生及劳动检查事务。
- 十、示范区外籍或侨居国外专门性或技术性人员聘雇许可之核发。
- 十三、示范区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筑管理。
- 十四、示范区环境保护许可之审查。
- 管理机关掌理下列事项:
- 第十六条 (中央机关得以审查土地审议、水土保持计划申请得平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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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受理前项[土地审议]申请后,应于十五日内完成基本资料之查核,未依限办理者,中央区域计划主管机关得迳为办理许可审议。……非都市土地示范区开发计划,依法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估者,得采平行作业方式办理。……涉及应实施水土保持之处理及维护者,其水土保持计划并得与杂项执照或建造执照平行审查。……
- 第三十八条 (区内厂家免征关税和其他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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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许可为第一类示范事业自国外输入示范区内供营运之货物及自用机器、设备,免征关税、货物税、营业税、推广贸易服务费及商港服务费。……
- 第四十七条及四十八条 (农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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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自经区可以输出入、养殖、饲养、展览、买卖野生动物
- §48:自经区厂商可于区外设置“卫星农场”,以提供农产品原物料
- 第五十条 (放宽非台湾医生在台湾的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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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医疗机构得聘雇外国医事人员于机构内执行业务,其聘雇外国医事人员之人数或比率,由中央卫生福利主管机关公告之。前项外国医事人员,须经中央卫生福利主管机关核准,不受须领有我国医事专门职业证书之限制。……
- 第五十四条 (允许台湾之大学与外国大学合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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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经教育部评鉴办理完 善,绩效卓著,与外国优质大学合作, 引进外国教育资源者,得设立下列高等教育机构或单位:
- 一、分校、分部或外国大学之分校。
- 二、学院或外国大学之学院。
- 三、办理学位专班或专业学(课)程之单位。……
- 大学经教育部评鉴办理完 善,绩效卓著,与外国优质大学合作, 引进外国教育资源者,得设立下列高等教育机构或单位:
- 第七十三条 (法例实施十年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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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间十年。
自由经济示范区立法争议
[编辑]2014年3月初,立院开始进行法案审查,但因此一立法将牵扯到大量产业及现有法案,加上草案73条中有33条,是属于授权主管机关自行订定相关规范的空白授权条款,因此遭到在野党杯葛,经朝野协商决定先开5场公听会再开始审查[23],而在5场公听会过程中,也有更多如土地征收、环评、野生动物保育、医疗、教育等相关争议问题被提出。
2014年4月28日进行实质审查,但由于国发会主委管中闵在公听会后,曾经承诺会依照公听会意见对进行修正,实质审查时却仍是原本之草案条文,在野党认为应送回行政院会重新提出,执政党则认为审查时再修正即可,双方意见不同,因此造成审查进度停摆[24]。而在休息期间,委员会主席黄昭顺在下午2:27突然宣布延长会议至夜间12点后,又在正常休会时间的下午5:30前回到委员会,宣布会议继续进行,并与在场的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费鸿泰共同通过前3条条文后宣布散会,而引发了所谓的“黄三条”争议事件,此一事件引发在野党极大反弹,造成后续审查更加困难[25]。
政治与原产地标示争议
[编辑]关于自经区政治方面的争议,主要聚焦于自经区特别条例通过后,中国大陆资本登台,可能会使台湾经济上依赖中国大陆更深,妨碍国家经济及主权独立性[14][15]。泛绿阵营认为,国民党推动的自经区会将把台湾经济命脉与中国大陆绑在一起,加速中国大陆经济统战,伤害台湾经济发展[14]。举例来说,2019年5月1日,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便曾表示:“经济问题最重要还是‘对等’”,并质疑国民党利用经济糖衣包装中国大陆统战话术、随中共口令起舞。相似的,时代力量党团方面则曾表示,国民党立委配合高雄市长韩国瑜提出的自经区条例,是“披着‘拼经济’的外衣、实以‘拼政治’为目的,透过制造舆论,让台湾人陷入经济飞涨的梦境”,也认为自经区条例会对台湾经济与主权不利[26]。
政治方面的另一个争议点在于自经区会使台湾受中美贸易战波及的可能性。由于台湾法例规定只要产品自台湾出口时,若与进口时相比附加价值增加超过35%,即便货品税则种类相同也可以获得台湾的原产地证明书(C/O)[27]。对此,中华民国财政部、国发会、农委会据此在书面报告中反对自经区,并认为推动自经区,可能会使台湾沦为“中美贸易战下,中国大陆产品‘洗产地’的温床”,成为“洗白加工岛”。此外,特区法规松绑也可能使进驻业者大增,对于海关也不容易管控物流及产地标记[28]。中华民国经济部长沈荣津2019年4月15日便认为,应注意美方对于“洗产地”疑虑的态度,“毕竟产品终归要进入美国市场”[29]。民进党籍立委郭正亮也持相同意见,同月29日认为,自经区会使大量陆货在经济战的情况下涌入台湾,连带影响台湾被美国抵制;倘若通过,本土厂家及为躲避贸易战回流台湾的台商的“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投资信心”也会受影响[28]。
国民党则不认同此说法。持反对意见的国民党籍立委曾铭宗则在2019年5月1日指出,从FTA覆盖率来看,台湾只有9.7%,低于如日本23%、韩国64%、新加坡77%等亚洲国家,显示台湾经贸被边缘化。曾铭宗认为,自经区是台湾日后加入CTPPT(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等组织必经的途经,他更进一步认为民进党及泛绿阵营的媒体在刻意“抹黑、抹红”自经区[30]。2019年5月5日,国民党籍立委童惠珍也对民进党立场持批评意见。她认为,自经区不是新构想,是民进党一直把意识形态放入,抹红抹黑,操作两岸议题[31]。
同一场记者会中,曾铭宗提出经济部内部数据表示,现在(2019年)北中南三个科学园区、六港一空的自贸港区、全国各地十个加工出口区,对中国大陆的原物产品99.9%已经可以进口,只有涉及国防机密及科技掌控的产品才没办法进口。因此自经区并不会打击台湾品质在世界上的认同度[31]。
另外,针对美中贸易战中具中国大陆后门程式、木马程式电子用品,是否可能经自经区“漂白”问题。高雄市副市长叶匡时则认为“我们可以在这样的地方设置‘生产安全区’,里面可以让欧美相信,产品是绝对安全,没有中国大陆的后门、木马等问题,但可惜目前台湾的法规条件很难做到这点”,指资安方面自经区应不成问题。对此,国立成功大学的教授李忠宪表示,按照高雄韩国瑜当局现在的形象,没有机密性、没有完整性、甚至连可用性都有很大的问题,资安是非常高级的品质保证服务,“韩市府是不能做或拓展这样子的产品和服务的”[32]。
国际竞争
[编辑]台湾周边经济体如中国大陆、韩国、日本均已推出类似政策。如中国大陆设立了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如今已扩展到11个),韩国设立了仁川自由经济区等自由贸易园区。日本设立的综合特区的性质与一般自由贸易园区相比在国际物流开放作法等不尽相同,但其在特定区域内进行大幅度的投资开放政策、行政作业简化及在区域创新作为仍属于自由贸易园区的范畴[33][查证请求]。
支持情况
[编辑]陈菊2012年曾表示自由经济示范区是高雄市发展的重要契机,并曾成立推动小组。[34]赖清德曾提出将安平港纳入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想法,并获得赞同与支持。可惜的是,当时港务公司仅提出四鲲鯓纳自由贸易港区计划,对于安平港内极大腹地,仍是原地踏步,缺乏整体规划,促港务公司尽速拟定方案,积极协助安平港成为自由经济示范区。[35]
参看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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