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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的非法占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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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当人们建造称为“barong-barong”的临时房屋时,就会发生非法占居;马尼拉大都会和大达沃等城市地区拥有大型非正式住区。菲律宾统计局将擅自占地者或“非正规居民”定义为“在城市或农村地区无拥有权或未经拥有者同意而在另一人的土地上定居的人”。1992年通过的《城市发展和住房法》,将擅自占地定为刑事犯罪。已经有各种尝试使棚户区正规化,例如区域改善方案和社区抵押贷款方案。2018年,菲律宾统计局估计,在该国约1亿6400万人口中,有四百五十万人属占居者。

占居的原因包括贫困和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造成的房屋破坏。城市地区擅自占地的增加与来自较贫穷地区的国内移徙有关。农村贫困是国内移徙的一个主要因素,其根源在于各种因素,包括农民被剥夺财产和掠夺土地、暴力镇压农民流动、农业部门衰落以及农村地区生活条件恶化。

非正规住区的居民往往生活条件恶劣,可能无法获得水、卫生和保健等基本服务。

马尼拉的汤都区居民多是早年的占居者。


参考[编辑]

  • "Squatter (or informal dwellers)". Philippine Statistics Authority.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December 16, 2021. Retrieved April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