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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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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以伟(?—1633年),字子器,号方水,江西上饶县(今上饶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万历辛丑进士,崇祯时官至礼部尚书。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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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改庶吉士,三十一年授翰林院检讨,三十三年九月以患病,回籍调理。四十年七月奉命与给事中李瑾典试浙江。四十一年升左赞善兼翰林院检讨,四十五年升为右谕德、掌司经局印。四十六年主应天乡试,四十七年主持武举,十一月升右庶子,累升至詹事府少詹事。泰昌元年,升任礼部右侍郎。崇祯五年,升任礼部尚书。次年六月,卒于任内[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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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251):郑以伟,字子器,上饶人。万历二十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少詹事。泰昌元年,官礼部右侍郎。天启元年,光宗祔庙,当祧宪宗,太常少卿洪文衡以睿宗不当入庙,请祧奉玉芝宫,以伟不可而止,论者卒是文衡。寻以左侍郎协理詹事府。四年,以伟直讲筵,与珰忤,上疏告归。崇祯五年,召拜礼部尚书。久之,与光启并相,再辞,不允。以伟修洁自好,书过目不忘,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尝曰:“吾富于万卷,窘于数行,乃为后进所藐。”章疏中有“何况”二字,误以为人名也,拟旨提问,帝驳改始悟。自是词臣为帝轻,遂有馆员须历推知之谕,而阁臣不专用翰林矣。以伟累乞休,不允。明年六月,卒官,赠太子太保。御史言光启、以伟相继没,盖棺之日,囊无余赀,请优恤以愧贪墨者。帝纳之,乃谥光启文定,以伟文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