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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子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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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子衡(16世纪—1647年),觉商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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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子衡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举人,自海康教谕改任国子监助教户部司务主事员外郎郎中;外任袁州知府,期间清正廉洁,声誉显著[1]苏观生立唐王朱聿𨮁为帝,起用他为太仆卿;广州失陷,他向妾侍莫氏及三名儿子霍应兰、霍应荃、霍应芷说:“遇到危难时不苟且偷生是礼仪,你们知道吗?”三子都说:“惟大人命。”他写下“忠孝节烈之家”六个大字悬挂在中堂,换上朝服北向再拜,又转穿绯袍谒拜家庙,之后投井自杀,莫氏跟从。霍应兰与妻子梁氏及女儿霍十姑、霍应荃与霍应芷及妻子徐氏、区氏、小婢亚长也相继投井,只有三名孙子存活[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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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霍子衡,字觉商,南海人。万历三十四年举于乡。繇海康教谕历国子助教,户部司务主事、员外郎、郎中,出为袁州知府,廉洁自持,政声丕著。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苏观生立唐王聿鐭为帝,擢太仆卿。广州陷,语妾莫及三子应兰、应荃、应芷曰:“礼临难无苟免,若辈知之乎?”三子皆曰:“惟大人命。”子衡援笔大书“忠孝节烈之家”六字,悬诸中堂,易朝服北向再拜,又易绯袍谒家庙,先赴井,莫从之。应兰偕妻梁及女十姑继之。应荃、应芷偕其妻徐、区又继之。惟三孙得存。有小婢亚长见之,亦从井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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