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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陈氏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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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争议”段落[编辑]

“陈景润的结论穷尽了所有可能,无论如何都是对的”陈景润的结论似乎没有穷尽所有可能,也可能存在一个大偶数无法表示成二个素数的和,也无法表示为一个素数和一个半素数的和的可能性,需表示为才行--Wolfch (留言) 2012年5月26日 (六) 21:59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Lucho留言)于2014年6月11日 (三) 03:4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