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歌曲辅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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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歌曲辅导小组成立于1974年,为中华民国行政院新闻局任务编组单位,其法源为1955年行政院新闻局发布的《动员戡乱时期无线电广播管制办法》。1976年,又增加《广播电视法》为执法法源。

该小组权责十分广泛,广自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股权分配、节目内容均纳入管理的范围,亦有禁止公开演唱禁歌的审议禁制权。若歌星于广播电台或电视台等公开场所演唱禁歌,将会被该小组监看人员扣押或吊销其歌唱演员核可证件(工作证),强制剥夺演出资格。

除此,台湾戒严时期,隶属于中华民国政府箝制言论重要单位的该小组亦有“应逐年减少使用方言播音”的推广任务。1982年-1983年间,行政院新闻局局长宋楚瑜任内,该小组扩权至负责取缔地下电台、管理录影带,更对三家无线电视台(即今老三台)的综艺节目开始实施“先审后播”的绝对监控。

1987年蒋经国政府解严之后,该小组权力日渐衰微,行政院新闻局以其他编组替代该小组。

参考资料[编辑]

  • 杨克隆,《台湾战后反对运动歌曲的压抑与重生:以解严前后的反对运动歌曲为例》,《台湾人文》第2期(国立台湾师范大学1998年7月出版)第57-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