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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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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气

大明南京通政使
籍贯 直隶宁国府宣城县
出生 十月初七日
逝世 万历四十一年
配偶 娶张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徐元气(1533年—1613年),汝和,又字方伯陵阳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应天乡试第三十名举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三十一名,二甲二十名进士。授刑部员外郎,隆庆四年(1570年)接替徐绍卿出任兴化府知府,隆庆五年(1571年)由林有源接任。寻移成都府,释枉狱四十八人,筑灌县石堰。万历五年(1577年)二月升浙江副使,八年正月升河南右参政[1],十年二月升云南按察使[2],十一年正月升云南右布政使。会土官岳凤乱,条上剿抚策,躬督帑饷,事平,擢山东左布政使。东省巨室优免溢额,民苦赔累,徐元气悉清核之。十七年五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十一月升南京通政使,十九年去职。卒年八十一。所著有《易学正传》。

家族[编辑]

曾祖徐愈,岁贡生;祖父徐访,与誊;父徐衢,主簿封主事赠右侍郎。母刘氏,累赠淑人。具庆下。兄徐元策(贡士),弟徐元太(贡士)。

徐日隆,自有传。曾孙徐造,由诸生预修熹宗实录,准恩贡,以长厚世其家[3]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实录》:万历八年正月,升云南按察使汤仰为右布政使;广东左参政孙光祖为按察使;浙江副使徐元气、广西副使周舜岳为右参政;刑部郎中张偲、河南右参议冯时雨、浙江右参议、张子仁、陈诏、怀庆府知府胡汝钦俱为副使;四川佥事李荐佳、黄德洋为右参议。仰广东;光祖、子仁广西;元气河南;舜岳、德洋贵州;时雨浙江;偲福建;汝钦陕西;诏云南;荐佳原省。
  2. ^ 《明实录》:万历十年二月,河南右参政徐元气为云南按察使。
  3. ^ 《宁国府志》:徐元气,字汝和,嘉靖壬戌进士。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前任:
徐绍卿
兴化府知府
隆庆四年-隆庆五年
继任:
林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