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裕染印织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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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裕染印织造厂有限公司,简称振裕染印织造厂英语:Perfecta Dyeing Printing & Weaving Works Limited),在1971年,由前董事长黄旭桐于当时总部香港成立,结业前业务是纺纱、针织、梭织、牛仔、染印、成衣生产、设计和进出口,也是曾为香港四大最具规模染织厂[1]

历史[编辑]

“振裕染印织造厂”在1971年由前董事长黄旭桐于当时总部香港成立,业务曾为纺纱、针织、梭织、牛仔、染印、成衣生产、设计和进出口;1989年夏天,振裕染印织造厂进军广州,和广州市纺织局下属国营绢麻厂合营纺织实业;1992年,以1384万美元,于广州设立“番禺潭洲振裕纺织染印有限公司”,再在大岗镇工业园区营运。但在2007年,当时董事长黄炯坚和总经理肖盛龙向记者道,公司的资金、财务管理出现严重问题[1]

当时董事长黄炯坚,把土地资产出售,再向一位美国好友“3亿元注资振裕”,但无功而还,加上各大银行包括华侨银行香港分行、大新银行创兴银行星展银行(香港)中国银行(香港)恒生银行(中国)向振裕公司催还了1.2亿港元贷款[1][2][3]

目前固定资产为14.8亿港元,负债为1.8亿港元。截至2008年11月底,公司原有的3500多名员工已离职[1][4]

欠薪[编辑]

2008年冬天,振裕染印织造厂前40多名员工,向街坊工友服务处求助,指雇主拖欠近半年工资及强积金,涉及逾500万港元,工人到劳工处举报[5]

2010年4月29日,已关闭的荃湾裁判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前身)宣判,裁定“振裕染印织造厂”前2名董事判6个星期监禁,原因没有按照《雇佣条例》规定,在工资期完结后七天内支付工资予一名雇员,涉及款额37,450港元[6][7]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