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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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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切(?—?)为台湾清治末期的一名义贼侠盗,活跃于淡水一带。

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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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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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曾切的记载极少,于连横所编撰的史书《台湾通史》中,曾切被记载于〈勇士列传〉之首位,文献如下:

曾切,绿林之豪也,出没淡水间,或云彰化人。少失怙,事母孝,故尤敬节妇,闻有饥寒者,即分金与之。切为盗,每使人知,先以粉画壁上为圈,夜即至,虽伏人防之,莫能免。然其所盗者,多土豪墨吏。而济困扶危,人多德之。里有少妇,夫死家贫,邻人爱其色,议以五百金纳为妾。妇不从,每夜哭,切闻之,叹曰:“是当全之,顾安所得金?”当是时,大隆同陈逊言揽办料馆致富,切登其屋,抉两瓦,缒而下。天寒夜黑,逊言方卧榻弄烟,一灯荧然,见切至,延之坐,切亦就榻弄烟。逊言微问曰:“子此来,有何需?”曰:“然。”出钥与之。切启匮,出千金,复卧而弄烟。逊言曰:“夜深矣,我命人将往何如?”曰:“无须。”即出口号,有一人自屋下,裹金去。切亦猱之上。旦日至妇家,告其姑曰:“汝妇贤,胡可卖,然汝为贫计,不得不如此。今吾以五百金赎汝妇,又以五百为衣食费,汝其善视之。”妇闻言,欲出谢,切不顾而去。越数夕,逊言独坐,有物坠庭中,声至厉,急呼家人爇炬视之。见一布囊,上系小笺曰:“前蒙厚惠,得了一事。今获此物,敬以相酬,伏祈笑纳。”启之,则烟土二十也,价可数百金。切身颀而长,貌温雅,目光炯炯,左手爪长寸馀,每为盗,以汤柔之,束以皮。尝一日为官所捕,切跪地上,但摇左手曰:“小人文弱,何敢为盗?”官笑释之。或告之曰:“以子之材,何不入行伍取功名,而自屈若是?”切慨然叹曰:“今之拥节钺者,多昏瞆,谁复能于风尘中识壮士哉?”自是忽不见。或曰,切葬母后去,之闽中。
— 《台湾通史 · 勇士列传》,连横。

由上列文献中可了解到,曾切的父亲早死,由母亲带大,因而十分尊敬有节操之妇女。曾切专偷土豪贪官,于行窃之前,习惯于外墙上画圆圈,虽然被害者皆发觉,因此事先设防逮人,但夜里行动的曾切却依旧每每得手。他将所窃取而得的财富,分送给困苦贫民,大家都十分感激他这般的义举。有一回一位夫丧守节的贫家寡妇,将被婆婆以白银五百两卖给邻人,曾切为了保护该寡妇,潜入大龙峒木材巨商陈逊言家中行窃;正在吸鸦片的陈逊言发现了,不但没有驱赶曾切的“造访”,反而问曾切是不是要钱,并把金柜钥匙拿给他,让他自取。曾切取出千两白银之后离去,拿了钱给该寡妇的婆婆,五百两当作赎金,五百两当作该寡妇的生活费,寡妇才没被卖掉。过了数个月后,曾切掷了一包鸦片烟土至陈逊言家中答谢,这包烟土亦有几百两白银的价值。《台湾通史》叙述曾切外表,高大、温文儒雅,还留著长指甲,被官吏抓获时,还自称文弱、长指甲,不可能是盗贼。最后曾切不知去向,埋葬母亲之后,离开台湾前往闽中,从此消失无踪。中广新闻网午夜奇谭节目的传奇剧场单元曾依据以上记载制作一集广播剧“侠盗曾切”,但该记载与下列朱点人的短篇小说作品有出入。

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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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日治时期的小说家朱点人曾受“K君”之托,撰有一篇关于曾切的短篇小说——〈贼头儿曾切〉,叙述曾切中晚年时期的故事。其中,故事更旁及其他著名人物,如海盗蔡牵以及郊商张秉鹏的故事。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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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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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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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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