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审请求权
听审请求权(或听审权、合法听审权)为民事诉讼法上之原则,保障当事人于诉讼程序中之权能。
知悉权(受通知权)[编辑]
对诉讼系属之受通知权[编辑]
对相对人陈述之知悉权[编辑]
阅卷权[编辑]
陈述权[编辑]
陈述权可分为积极意义之陈述权与消极意义之陈述权二者,前者系指法院应保障当事人于诉讼程序中可为事实之主张、证据之声明、意见之提出等陈述权;后者系指法院据以为裁判基础之诉讼资料均需以保障当事人之陈述权为前提。
法院之审酌义务[编辑]
认识及审酌义务[编辑]
附具理由之义务[编辑]
突袭性裁判之禁止[编辑]
参考资料与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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