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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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サンシー事件
假名サンシーじけん
平文式罗马字Sanshi-jiken

赞成事件指的是1879年冲绳县宫古岛根据内法杀害县厅警察通译的民变事件。

事件起因[编辑]

1879年(光绪5年、日本明治12年)4月,日本宣布废除琉球藩,改为冲绳县。琉球首里王府向所辖全境发出不服从日本冲绳县厅的指令。宫古岛官吏仲村亲云上朝谅与那霸亲云上龟川惠备等人集合了该岛部分士族、平民,签署了反对县政的盟约和血判书状。规定:凡因抵制日本而遭杀害者,其妻儿由同村联署者共同抚养,违约者斩首,其亲族全部处以流刑

不久,20名冲绳县警察首里来到宫古岛,访问了琉球在该岛设置的在番假屋(相当于警察局),向在番代表仲村朝谅传达了县厅的命令。其内容概要为:废除琉球藩,设立冲绳县,由日本委派的官员出任冲绳县知事;仲村等四名岛上高官免职;“头”(相当于今日本中间管理职程度的役职)以下人员继续出任原职。然而这些被保留原职的官员遵循盟约,都以疾病等为借口,全部拒绝上任。

不久,在番假屋被废除,改为冲绳县警部派出所。7月8日,宫古岛下里村的士族下地利社(时年25岁)被派出所任命为通译兼杂用人。因下地曾经参与签署反对县政血判书,然而却违约赞成归附日本,被岛民视为叛逆者。岛民立刻遵循约定,欲将下地的双亲弟弟流放伊良部岛。岛民还想对下地本人进行制裁,但因下地利社的警察身份未能实行。

宫古岛上有一口名为蓝屋井的天然泉井,是该岛的一个共同汲水场。下地每日都到此汲水。一日,西仲宗根村住民金城松之妻至蓝屋井汲水,在背地里与其他妇女谈论下地,并认为下地违背约赞成归附日本,[1]是叛逆者,应该杀死。正巧此时下地利社前来汲水,听到这些言论,勃然大怒,抓住此妇的头发,将其押往派出所。

事件经过[编辑]

此事件立刻在岛上广为流传,并激起了极大的民愤。7月22日,下里村士族、曾在旧王国“下地头”任职的奥平昌纲等数人,率岛民约1200人,持木棒、櫂、日用品中的钝器等凶器,吹著口哨法螺贝,包围了派出所,不断向里面投掷石块,并高喊口号,要求交出下地。

县吏将下地利社藏于屋顶中,拔刀对抗愤怒的民众。民众冲入派出所,揪出下地,并将其拖著游街十数的路。最后下地被押解到下里村南方的空地上。由奥平主持,将下地捆于巨木之上。依据盟约,下地应被斩首。但不知是何人带的头,民众或用凶器,或赤手空拳,对下地进行殴打。最后下地被东仲宗根村的一名不明身份的人打死。民众解下下地的尸体,将其弃于栉原岭的洞窟之中。

冲绳县厅对事件的处理[编辑]

冲绳县警察部的安乐权中乘汽船巡查县内各岛,在宫古岛涨水港入港时,听说了岛内发生民变,立即返回那霸,汇报了此事。警察部园田安贤二等警视立即补派警部和巡查45人全副武装,急行赴岛。民众见警察前来,立即散去。此日,警部方才知道是旧王国支持者闹事,立即向县厅报告此事。随后严厉取证调查此事。全岛30通以上的血判书被发现,首谋者被确定。

8月2日,首谋者奥平昌纲被捕,解往那霸。县厅处以5年苦役。平民计佐和士族6名,分别被处以1~5年的苦役。

经历过此事件之后,冲绳县厅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统治下的琉球人采用怀柔政策

下地利社的尸体被派出所警官找到后,由县厅发放埋葬费25日圆、遗族扶助费90日圆,葬于那霸的一处寺院。1921年,弟弟下地利及又将其移葬于宫古岛下地一族的墓地,立墓碑以志其事。墓碑经历了一系列的战火洗劫,至今犹存,位于今宫古岛市西仲宗根村,为该市的指定史迹。

脚注[编辑]

  1. ^ 赞成事件因此而得名。

参考资料[编辑]

  • 我部政男 ‘明治国家と沖縄’ 三一书房
  • 新川明 ‘異族と天皇の国家・沖縄民衆史への試み’二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