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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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俶,字本初,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元朝乡试中式[1]。明洪武六年,赵俶被授为国子博士。当初朱元璋曾对赵俶、钱宰贝琼等人说,“你等人要用孔子儒家等经书为教,千万不要采用苏秦、张仪等纵横家的言论。”诸位大臣顿首受命。此后赵俶请求颁布《十三经》而排除《战国策》等书籍于国子监外。之后赵俶在国子监教学,后升任翰林院待制,获赐内帑钱治装。享年81岁[2]

其子赵圭玉,任兵部侍郎,出任莱州知州[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桂栖鹏,《元进士误载举正》,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
  2. ^ 明史》(卷137):“ 赵俶,字本初,山阴人。元进士。洪武六年,征授国子博士。帝尝御奉天殿,召俶及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书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诸臣顿首受命。俶因请颁正定《十三经》于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勿列学宫。明年择诸生颖异者三十五人,命俶专领之,教以古文。寻擢李扩、黄义等入文华、武英二堂说书,皆见用。九年,御史台言:“博士俶以《诗经》教成均四年,其弟子多为方岳重臣及持节各部者。今年逾悬车,请赐骸骨。”于是以翰林院待制致仕,赐内帑钱治装。宋濂率同官暨诸生千余人送之。卒年八十一。”
  3. ^ 明史》(卷137):“子圭玉,兵部侍郎,出知莱州,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