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长高利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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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长高利贷中华民国国防部检讨报告中称“政战军官投资地下钱庄案[1],系专指于2008年间中华民国国军台湾发生的违纪刑案,属于国军重大违纪案件之一。由于本案涉案者均为国军军官,涉案人数多达28人,其中更有十馀人同为政战军官,当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一阵哗然。

于本案之前,台湾检警已经破获了多起国军军官涉嫌勾结黑社会份子在军中违法案件,如王彦文地下钱庄集团(2007年)、政战学院少校教官陈中昱等犯罪集团(2006年)[2]、郭永明集团暴力讨债案(2005年)、张守中少校军中开设地下钱庄案(2005年)等。但上列各项案件,多以单一部队或单位为主;而本案涉案者遍及陆海空三军之基层单位辅导长,因而使监察院提案纠正国防部。[3]

背景[编辑]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接获一名邱姓退伍军官检举,因借贷新台币一百万元合并重利还不出,被逼提早退伍,后以退伍金还债仍无法清偿后四处躲债。故警方得知有现役军人涉及暴力讨债,因此由国防部中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台中地检署共同侦办,使此案曝光。

经过[编辑]

时任陆军装甲第五八四旅战三营战三连中尉辅导长陈奕亨,早在投身军旅前,从事精油直销时,便已认识主嫌王衔萱;后于2004年起,前后邀集约三十名友人投资新台币共1900万元于王参与之房地产。2006年起,王开始经营地下钱庄,陈得知利润颇高,再邀集政战学长学弟投资地下钱庄。其中房地产部分,以2%-4%月息获利;而地下钱庄部分,以借新台币三万元十天利息新台币9千元,月息近百分之百,累计涉案之军士官投资金额达新台币2500万元。

2006年时,国防部已得知柯宏森涉及藉担任辅导长职务之便,可掌握单位士官兵个人资料,诱逼同单位弟兄借贷重利,但国防部仅以记申诫处分了事,其馀相关人等继续留任;陈奕亨等人得知消息后,改以诱使欠款者至其投资之房地产公司申办房贷,或转介汽车融资等。

2008年6月,国防部在台中地检署将案情告知后,由政战系统之军事安全总队进行内部调查,已查知至少有十馀名政战军官涉案,但并未告知台中地检署,且相关人等继续留用;9月19日,在新闻媒体披露国防部早知此十馀人涉嫌对弟兄放高利贷却未撤职后,国防部长陈肇敏因此事于立法院向国人道歉。

2008年10月1日,国防部核予陈奕亨记大过两次撤职;柯宏森、刘仲怡、林良锜各大过两次,11月1日汰除;叶昱呈、林建佑各大过乙次等处分,年度考绩丙等,列入年度不适服现役考核评鉴,均无再犯疑虑;另检讨各单位干部19员考管不实责任,分予申诫乙次至记过两次等处分。

涉案的政战军官[4][编辑]

年班别 姓名与当时职称
政战学院正93年班 陈奕亨(陆军6军团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3年班 林建佑(陆军航特部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3年班 杨志祥(联勤储备中心上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4年班 曾庆轩(海军陆战队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4年班 游政权(空军松指部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柯宏森(陆军10军团炮兵58指挥部中尉政战官)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刘仲怡(陆军10军团机步200旅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林良锜(陆军花防部中尉区队长)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叶昱呈(陆军10军团五二工兵群工一营三连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简宇毫(宪兵204指挥部中尉辅导长)[5]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林宏彦(空军427联队中尉政战官)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王钦能(陆军航特部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陈伯寿(海军陆战队中尉辅导长)
政战学院正95年班 林柏忠(陆军6军团中尉辅导长)

非国军单位[编辑]

  • 李秉彦:(海巡署北区第23大队中尉心理辅导官)[6]

参考来源[编辑]

注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