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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维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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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维垣,号岩筑河南开封府陈留县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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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1],初授黄州府推官,以枉杀人,改调[2][3],后官至大同府知府,祀乡贤[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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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八年七月,吏部尚书李戴以文选司主事赵邦清疏参进士高维垣起复讨缺,拟降二级;验封司都吏加纳、经历张早希图超选,革职回籍,并申饬本部选法,各衙门不得干预。进士起复仍照本等甲第授职。本部都吏当皆与外人一体掣韱,不得搀越。及议革坐缺单韱诸弊,得旨俱如议行。
  2. ^ 万历三十五年二月丁巳,湖广黄州府民萧继元挟疏奏推官高维垣枉杀其父,持刀至保宁门自刎不殊,为巡视所缉,事下法司。继元亦自以窝访雠法,卒不为维垣罪云。十月,湖广巡按史学迁劾醴陵知县诸道元、荆州通判江汝淮、祁阳知县许如珍、汉阳知县黎可耨等,事下吏部。黄州府推官高维垣以萧继元讦奏事拟改调,谓维垣修怨于继元也。
  3. ^ 《黄冈县志》-萧继元,字伯阳,父文宪为酷吏所毙,与弟继芃诣阙鸣冤,书不得上,酷吏疑其从弟继忠为翼,复诬以盗,榜笞且死。继元曰:事急矣,我独任之。遂怀其状叩阁自刭,事闻,下抚按问状,竟抵酷吏罪,出继忠于狱。继芃天启甲子举于乡。萧继忠传:萧继忠,字康侯,性素豪迈,弱冠列弟子员,旋中副车。先是萧文宪为酷吏所毙,其子继元诉于朝,酷吏以继忠为元之从弟也,遂诬以盗,置于狱,榜笞且剧,维忠投狱井,经宿不死。遂读易,穷性命之旨。既出,折节力学,游燕都,越金陵,抵江右,访求名儒,学益纯笃。后设教白鹿、首善书院,及归,又与同郡王陞黄彦士诸人修问津书院,远近受业者不下数百人。时魏珰恣横,附之者因杨、左憾东林,摧残楚士尤毒。继忠闻缇骑至,即时就道,颜色自若,家人无一知者。会魏珰诛,乃免,以讲学终老。著有语录诸书,问津书院祀之。
  4. ^ 《陈留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