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晖
黎锦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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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清湖南湘潭 | 1891年9月5日
逝世 | 1967年2月15日 中国上海 | (75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职业 | 音乐家 教育家 |
知名于 | 中国流行音乐之父 |
配偶 | 徐珊柯 (1908年结婚—1930年离婚) 徐来 (1930年结婚—1935年离婚) 梁惠芳 |
黎锦晖(1891年9月5日—1967年2月15日),字均荃,男,湖南湘潭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学家,流行音乐奠基人,被誉为“中国流行音乐之父”。[1]
生平
[编辑]黎锦晖1891年出生于湖南湘潭,排行第二,长兄为国学家黎锦熙,兄弟八人有“黎氏八骏”之誉。自幼学习古琴和弹拨乐器。1912年毕业于国立高等师范图工科。1916年参加北京大学音乐团。
1920年受聘于上海中华书局编辑国语教科书。1922年回长沙,先后任明德、周南等校音乐教师。青年时代受到长兄教育改革思想之影响,提倡新音乐运动,主张新音乐与新文学运动并进。他创作了大量儿童歌剧、歌舞及歌曲。儿童歌剧《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三蝴蝶》、《小小画家》等,歌曲《神仙妹妹》、《可怜的秋香》、《月明之夜》、《老虎叫门》等。这些作品文字通俗易懂,音乐简练明快,流传极广。此外,黎锦晖又投入流行音乐的创作。如《毛毛雨》、《妹妹我爱你》等作品,标志著中国流行歌曲的诞生。
1927年起,先后在上海创办中华歌舞学校及中华歌舞团。1928年,率领中华歌舞团远赴香港、泰国、印尼、马来亚、新加坡等地巡回演出,《毛毛雨》等流行歌曲即已与他的儿童歌舞一起成为主要节目。1929年,组织明月歌舞团,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培养出周璇、聂耳、王人美、严华、黎锦光、严折西、黎明晖、黎莉莉、白虹、陈燕燕等艺术家及演艺工作者。同年,因经费困难滞留新加坡,编写流行曲一百首寄回上海,包括《桃花江》、《特别快车》等,由文明书局出版。1931年,明月歌舞团并入联华影业公司。抗日战争时期赴重庆,1940年任中国电影制片厂编导委员。1949年后,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担任作曲。文革时受到红卫兵冲击,1967年逝世于上海。
参考资料
[编辑]- ^ 禹舜主编; 洪期钧副主编. 湖南百科全书. 长沙: 岳麓书社.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