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1992年花莲县立法委员选举集体作票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第二届立法院委员席次分布图
  民主进步党(51)
  无党籍(14)
  中国国民党(95)

1992年花莲县立法委员选举集体作票事件,是台湾于1992年举行的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过程中,中国国民党花莲县立委参选人魏木村和他的弟弟国民党籍花莲县议员魏东河等人集体涉入为魏木村作票的事件。其作票的方法是将空白选票盖章后暗中投入票箱,以致开票数多于领票数,多出的736张幽灵选票使黄信介以62票落后,魏家兄弟因此遭判刑,创中国国民党候选人作票遭判刑入狱且当选无效的历史首例。

事件经过

[编辑]

选战

[编辑]

花莲县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民主进步党征召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戒严时期1969年增额立法委员选举即已曾当选为立法委员)以“元帅东征”为口号,前往花莲县参战,为民进党到“后山”开疆辟土,之前民进党未曾在花莲当选中央民意代表。国民党提名谢深山、报准花莲市长魏木村锺利德3人,共有8人参选,角逐2席立委,竞争十分激烈。黄信介阵营成功的文宣攻势配合黄信介本身的高知名度与传奇性、加上民进党民主菁英在花莲演讲造势活动,成功拉抬黄信介声势。黄信介被看好与国民党谢深山共同出线。

开票、抗争

[编辑]

开票结果,国民党谢深山得46527票、魏木村得26667票、黄信介以26605票输给魏木村62票。黄信介竞选总部接获国民党“作票”线索,黄信介的竞选总干事王兆钏认为“一定有问题”,当天晚上决定到花莲地检署、县选委会抗议要求验票。晚间支持者在花莲林森路聚集,黄信介现身呼吁民众要理性抗争,以演讲和唱歌的方式表达诉求,王兆钏带领上千名支持者于10点左右出发,一路号召民众来到花莲县选委,花莲县政府在10点半左右被群众包围,黄信介、王兆钏隔著蛇龙与拒马与花莲县警察局长张四良协商。县选委会官员不敢作任何决定,告诉黄信介必须先征求检察官同意,黄信介和几千名支持者转至地检署。当时地检署只有两名年轻检察官洪政和赖庆祥,两名检察官认为那应该是县选委会职责决定是否重新验票,黄信介与检察官赖庆祥等人进入县府内沟通。黄信介和数千名支持者,数次来回县选委会和地检署。国民党作票传闻传遍全台各地,花莲一夜沸腾。

隔天(12月20日),民进党主席许信良、秘书长江鹏坚张俊宏施明德都到花莲,民进党要求面验票,但检察官只同意验有问题的票匦。经过激烈争论之后,双方达成共识,民进党决定先查验花莲市长魏木村的大本营花莲市的54个投开票所。

验票

[编辑]

投票后三天,12月22日上午9点,上千群众隔著拒马与500多名警力对峙,花莲市公所验票场内与场外气氛紧张。洪政和检察官决定把整个验票过程开放给媒体采访,民进党的律师江鹏坚、总干事王兆钏、省议员邱茂男等人负责与六名检察官协商验票,每一组的验票人员都包含了各候选人的代表,在花莲市公所一天一夜,不眠不休“马拉松”式验票。省议员邱茂男首先怀疑名册上选民的手印是伪造,民进党二位党员林振利、王燕美发觉第10、11投票所有问题,有效票、无效票的清点上没问题,但清点选举人名册上的投票人数时,发现第11投开票所的“有效票”比“投票人数”多出43张,第10投开票所也多了79张“幽灵选票”。最后统计全花莲市54处投开票所其中的12个投开票所一共多出736张“幽灵选票”,国民党作票案震惊全台。

持续五天理性和平的抗争过程中,没有发生警民冲突,也无人受伤。

侦查

[编辑]

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蔡清祥展开侦办,查出有多位选务人员趁著其他监票人员不注意时,将预藏的选票投入票匦。其中有人是趁中午人少时的空档,持空白选票躲进厕所盖章(供词还提到因紧张盖错人),再将选票夹带在报纸中,假装要去把票匦压紧一点,借机把夹在报纸里的选票丢进去。

侦办该案的洪政和检察官记述:“魏东河事先买通投票日将担任投开票所工作人员的花莲市公所职员和清洁队员工十馀人,多次聚会研究做票方式及作票时机,利用投票日中午民众较少、较容易下手时段,私拿选票通通盖给魏木村,再将之投入票匦,配合开票时无人清点投票名册上领票人数之盲点,掩饰其作票勾当,达成使魏木村当选之目的。”魏东河、时任花莲市公所民政课长黄○○及兵役课长葛○○等3人于1993年1月11日遭逮捕。[1]

侦结、起诉、判刑

[编辑]

1993年3月8日检方侦结,花莲市长魏木村、胞弟魏东河等27人被起诉,其中有6名投开票所的主任管供称替魏木村作票。法院宣判花莲市8处投开票所选举无效,在729张“幽灵选票”中,共有534张查明是投给国民党魏木村,魏木村的得票数扣除534张后,黄信介成为第二高票,由县选委会呈报中央选举委员会,最后以政党协商的“政治手段”解决,再由中央选举委员会补公告黄信介当选,并未重选。

整起作票案耗时个4月调查,动员数千选务人员及警力。此外,魏东河不只帮哥哥魏木村作票也涉嫌在此选举中帮魏木村贿选,魏木村妻陈丽华及受贿之民众10人亦因贿选案被起诉。经三审判决确定,花莲市长魏木村被判一年,弟弟县议员魏东河被判刑两年十个月,两人于1998年入狱服刑。

后续

[编辑]

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洪政和赖庆祥并没有因为侦办此重大案件得到检察体系的肯定;相反地,他们却因为侦办作票案而累积太多其他案件,反而被法务部惩处。经过这一案件后,就不再见国民党如此赤裸裸的作票。

参见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