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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宜兴客运罢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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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宜兰县宜兴客运公司由于在2003年10月至12月间积欠薪资共约新台币七百万元,部份员工被积欠的薪资甚至达新台币20万元,导致工会会员在员工大会中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罢工。此起罢工抗争持续至2004年1月12日结束。

抗争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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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10月18日:宜兴客运员工以集体请假方式罢驶,宜兴客运财务部经理林锦旗承诺尽快发放2003年8月份薪资:“今天先发8月份,9月、10月在11月分两次偿还。”
  • 2004年1月1日:宜兴客运工会表示将开始无限期罢工,宜兴客运24条路线全面停驶,70多名员工聚集在停车场拉起白布条抗议。负责协调的交通部公路总局宜兰监理站表示,这次罢驶系出于资方未依协议如期发薪,将依《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开罚,并由国光客运调拨30辆车接驶罢驶的路线。宜兴客运则强调,并非无钱发薪,而是被劳工保险局银行行政执行命令扣住补助款新台币九百多万元,不得不积压驾驶的薪水。
  • 2004年1月3日:宜兴客运工会派代表向当时民进党立法委员陈金德陈情,要求交通部将原定于15日拨发之“偏远道路补助款”提前拨予宜兴客运,让资方补发欠薪。
  • 2004年1月5日:宜兴客运工会至宜兰监理站陈情,要求专案核拨交通部之SARS期间相关补助款新台币150万元,其中有30%属于员工补助款。
  • 2004年1月7日:劳资协商召开,宜兴客运董事长同意按月摊还欠薪;宜兴客运工会则表示,须待薪资确实拨入帐户,方停止抗争。
  • 2004年1月10日:宜兴客运的偏远道路补助款新台币470馀万元入帐,转为员工薪资后仍欠新台币100万元。宜兴客运工会表示,须待SARS期间相关补助款转为薪资拨入,方停止抗争。
  • 2004年1月12日:宜兴客运董事会允诺紧急调借现金新台币200万元,或用即将拨下的SARS期间相关补助款支付欠薪,并让司机先领。为期12天的罢工至此告终。当天下午,宜兴客运车辆维修人员已进厂工作,部份车辆也开往监理站验车。
  • 2004年6月1日:宜兴客运工会决定无限期罢驶,轮胎维修厂商赴宜兴客运拆轮胎抵债。宜兴客运工会代表叶素月说︰“如果处理好,我们绝对马上开车;问题不处理好,我们会无限期罢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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