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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鏡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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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鏡頭法又稱好萊塢三鏡頭法(Hollywood Three Shot Method)是好萊塢的陳規,一般先用一個鏡頭(鏡頭一)交代下面場景的空間關係,接着切到人物A的正打(鏡頭二),再接着切到人物B的反打(鏡頭三/Reversal)。其中鏡頭二和鏡頭三都是鏡頭一場景中的一部份。而鏡頭二和三本身又有重合部分,這就達成了時空一致的平衡觀,是符合好萊塢封閉空間觀念中的連貫性的。三鏡頭法是大衛·格里菲斯(D. W. Griffith)最先在電影中採用的拍攝方法。[1]一直沿用至今,成為影視語言中最常用的敘事技巧和剪輯手段。被美國影視工作者簡稱為S/RS(Shot/Re-verse Shot),中國影視工作者習慣稱為正反打鏡頭。

規則[編輯]

三鏡頭法實際上是客觀鏡頭、主觀鏡頭及半主觀鏡頭三種鏡頭的有機組合和合理切換。

  • 客觀鏡頭(Objective Shot):依據常人的觀察習慣而進行的旁觀式拍攝,應用最為頻繁,強調旁觀紀實性,被稱為「上帝之言」、「鬼視角」、「全知視覺」。
  • 主觀鏡頭(Subjective Shot):第一人稱視角,反應電影中角色的主觀視點。
  • 半主觀鏡頭(Semi-subjective Shot):被稱為「第三者視角」、「旁觀者視角」,猶如兩個人正在對話,第三個人站在旁邊好奇的觀看。

參見[編輯]

  • Three-point lighting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