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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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讓行標誌,拍攝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南二路

停車讓行是一種交通標誌。機動車司機必須使車輛完全停止,並確保沒有其他車輛駛來,也沒有行人通過後方可通行。[1][2][3][4]

規格[編輯]

1968年《維也納路標和信號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允許兩種類型的停車標誌以及三種可接受的變體。B2a標誌為紅色八邊形,標註有白色「停」「STOP」字樣。B2b標誌是由一個紅色圓圈和一個紅色的倒三角組成,背景可以是白色或黃色,「停」「STOP」字樣為是黑色或深藍色。《公約》允許「停」一字以英語或該國的官方語言表示。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在關於道路交通的會議上於1968年(1978年生效)最終定稿,提出了直徑為600、900或1200毫米的標準停車讓行標誌。[1]

世界各地的停車讓行標誌[編輯]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Signs and Signals.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 1968. ISBN 978-92-1-116973-7 (英語). 
  2. ^ 停车让行标志VS减速让行标志 傻傻分不清楚. 駕駛員考試. 2022-08-17 [2023-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6) (中文(簡體)). 
  3. ^ 国家标准 GB 5768.2-202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國家標準全文公開系統.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2-03-15 [2023-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6) (中文(簡體)). 
  4. ^ 王贇. 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标志设置条件分析. 搜狐. 賽文交通網. 2023-06-29 [2023-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26) (中文(簡體)).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