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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隱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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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隱記憶(implicit memory),例如程序記憶(procedural memory),是一種長期記憶的形式。它是指關於技術、過程、或「如何做」的記憶。記憶有時候會被貯存在程序記憶(procedural memory)中,當一個人做了某一特定身體動作時,便觸發了這個記憶。

例如:當人學習過某些知識,卻無法回憶或再認時,這些知識的記憶依舊存在,只是以一種無意識的方式表現出來。心理學家用詞幹補筆任務和補筆任務(一個單詞缺幾個字母,讓被試填補成最先想到的單詞)發現了這種記憶。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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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對遺忘症患者進行記憶測驗時,發現失憶症患者在自由回憶和再認任務的成績明顯要差於正常人。但在補筆任務 和詞干補筆任務的成績與正常人沒有差別。於是,心理學家推測有一種新概念的記憶形式——內隱記憶,遺忘症患者只是在通常的外顯記憶上有缺陷,而他們的內隱記憶並沒有損傷。

同時心理學家在普通人的記憶測驗中也發現,自由回憶和再認任務的成績在幾天後的重測是下降很大,而補筆任務和詞干補筆任務的成績變化不大。心理學家推測,這是因為這一種新概念的記憶形式對於時間的影響並不敏感。

關於腦部特殊區域受損(如海馬回損傷)案例之研究指出,程序記憶和情節記憶是使用腦部的不同地方,且可以各自獨立運作的。對一個陳述性記憶正常、程序記憶受損的病患而言,他可能被反覆訓練一個任務或動作、並且記得先前的訓練的經歷,但在任務完成的速度或是程度上卻不會有改善的現象;若是程序記憶正常、陳述性記憶受損的人,情況剛好相反,他沒辦法想起之前做過的實驗內容,但實際表現上卻會一次比一次好。

小腦基底核受損可能會影響程序記憶的學習。

以上的研究都證明了內隱記憶的存在。

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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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隱記憶和陳述性記憶是以不同的機制和不同的大腦迴路來處理的。內隱記憶通常較不容易改變,但可以在不自覺的情況下自動行使,其可以只是單純的反射動作,或是更複雜的一連串行為之組合(相較之下,陳述性記憶一般較容易以言語表達出來)。內隱記憶的例子包括學習騎腳踏車打字、使用樂器或是游泳等。一旦內化,內隱記憶是可以非常持久的。

內隱記憶的特徵是在與外顯記憶的比較中表現出來的。內隱記憶在以下幾個方面與外顯記憶有明顯的差別。

  1. 保持時間:在保持的時間上,內隱記憶要明顯的長於外顯記憶。
  2. 干擾形式:內隱記憶不容易受外在刺激的干擾,而外顯記憶容易在干擾後遺忘。
  3. 記憶負荷:外顯記憶在記憶的項目增多的時候會導致記憶數量和準確性的下降,而內隱記憶不受這種影響。
  4. 加工深度:加工深度越深,外顯記憶越好。內隱記憶不存在這種情況。
  5. 呈現形式:如果一個項目用聽覺的形式呈現,再用視覺的形式施測,被試的內隱記憶成績會下降。但外顯記憶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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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理論認為內隱記憶只是一種單一的記憶。現在的腦科學發現,內隱記憶可能有不同的種類,在基底神經節、小腦、右側頂葉等腦結構中可能涉及了不同的內隱記憶任務。

一些認為存在知覺性內隱記憶和概念性內隱記憶。

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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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內隱記憶是否存在,心理學界還有不同的意見,像Roediger提出了傳輸適當控制程序的觀點,認為並沒有內隱記憶這種不同的記憶形式存在。兩類記憶任務中出現的差異是由於加工方式和提取方式不匹配造成的。內隱記憶的任務要求由材料驅動的加工,而外顯記憶的任務要求的是意義驅動的加工。

相關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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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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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實驗心理學》 朱瀅編 北京大學出版社
  2. 《普通心理學》 彭聃齡編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3. 《認知心理學》 M T 艾森克,M T 基恩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