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朝讓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孫朝讓(1593年—1682年),光甫九芝直隸常熟人,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禮部觀政,授刑部浙江司主事,歷任刑部江西司員外郎,八年調任泉州府知府[1],十年丁父憂離職。十三年服除,復任泉州知府,升建南道副使,再晉廣東按察使,升江西布政使,未赴任而明朝滅亡,當時年未滿五十歲[2]

後,康熙年間再任泉州府知府,後升興泉永道福建南道副使[3]

家庭[編輯]

曾祖孫來,監生、祖孫七珎、父孫林,俱封通議大夫按察[4]

參考資料[編輯]

  1. ^ 光緒《常昭合志稿·卷25·孫朝肅傳》 附弟朝讓傳略云:登崇禎四年進士,歷官刑部郎,出知泉州府。
  2. ^ 《蘇州府志》:弟朝讓,字光甫,崇禎辛未進士,由刑部員外出為泉州知府,內艱,服闋,復補泉州,泉人歡呼,如父母再至。升建南道副使,尋進按察使,升江西布政使,未赴而明亡,時年未五十。優遊林泉四十餘年,詩文多發天然。草書法孫過庭,年九十而終。
  3.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孫朝讓,號九芝,蘇州人。由進士崇禎間知泉州府,告養歸。康熙間,再任泉州府,升興泉道。市米買薪而外,惟啜清源一斛水。日與諸生談經課藝,講明程朱之學。公私無擾,鎮靜自持,與民休養,其為政不在多言,而郡人思其德。祀名宦。《葵山文集》,參雍正志稿。
  4.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孫朝讓,九芝,書三房,乙巳九月二十三日生。常熟人,庚午一百四十六,會二十九,二甲二十一名。禮部政,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乙亥升江西司員外,升泉州知府。曾祖來,監生。祖七珎。父林,俱封通議大夫按察。
官銜
前任:
樊維城
明朝泉州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劉彥
前任:
蔣毓英
清朝泉州府知府
康熙年間
繼任:
劉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