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元 (隆慶進士)
外觀
張一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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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鄒平縣 |
出生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正月初三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六年戊申 |
配偶 | 娶劉氏 |
親屬 | (侄子)張延登(萬曆進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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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一元(1543年—1608年),字鳴春,號仁軒,山東濟南府鄒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山東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四十五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陽曲縣知縣,在在任時清除大猾巨蠹,核察隱田匿賦。萬曆三年(1575年)擢吏部主事,七年歷升員外郎、郎中,九年養病。十二年復除本部,丁憂歸。十七年補考功司郎中,十八年降調敘州府同知,十九年升戶部郎中,同年十二月陞光祿寺少卿[3][4]。二十年十一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二十一年八月升通政司右通政,十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當年饑荒,上疏請停止榷酒,留贖銀,借鄖陽的餉銀貸河北漕糧。巡按陳某奉上命請開礦,張元執奏不可,事情中止,不久被陳某所告,於是請稱病辭官歸鄉。二十三年去職。卒年六十六歲。
家族
[編輯]曾祖張興;祖父張桂,訓導;父張佩弦,壽官。母孫氏。具慶下。兄一亨、一貞[5]。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辛丑 南京刑部郎中陳應芳升福建僉事,戶部郎中張一元升光祿寺少卿。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己酉 禮科給事中胡汝寧劾文選司郎中王教,力足以驅鷹犬,權足以壓堂官,如張一元、陳應芳忿爭,並謫調外,公論是應芳而非一元,乃一元升光祿寺少卿,應芳止升僉事,蓋緣一元與教同鄉同年。使今日有如御史傅好古之劾,謝廷採則安能一日居朝廷之上乎?上著吏部堂官回話。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