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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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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竟容(1887年—1947年)字小蒼(又作曉滄),直隸贊皇人,中華民國軍事及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李竟容生於清朝光緒十三年(1887年)。清末,以縣學生員入陸軍速成學堂,並參加中國同盟會宣統元年十一月(1909年),入陸軍軍官學堂第三期,和李濟深阮肇昌齊燮元劉光鍾體道等是同期同學。宣統三年(1911年),陸軍軍官學堂更名為「陸軍預備大學堂」(民國元年更名為「陸軍大學」)。民國二年(1913年),李竟容從陸軍大學畢業。民國三年(1914年)1月,任天津鎮守使署參謀長(天津鎮守使為陸錦)。同年9月,任陸軍步兵中校。同年10月,免天津鎮守使署參謀長,由杜經田(陸大三期同學)繼任。民國五年(1916年)10月,獲四等文虎章。[1]

民國六年(1917年)9月,李竟容署江西督軍公署(督軍陳光遠)參謀長。同年10月,任陸軍歩兵上校。民國七年(1918年)1月,任陸軍少將。同年8月,獲三等文虎章。民國八年(1919年)1月,獲二等文虎章,10月獲三等嘉禾章。民國九年(1920年)七月,加陸軍中將銜。民國十一年(1922年)6月,北伐軍擊敗江西的北洋軍,督軍陳光遠逃走,北京政府遂下令裁撤江西督軍。[1]

民國十一年(1922年)9月,李竟容任山東督軍公署(督軍田中玉)參謀長。民國十二年(1923年)9月,任陸軍中將。同年12月, 任督理直隸軍務善後亊宜公署(督理王承斌)參謀長。[1]民國十三年(1924年)2月11日,獲授將軍府允威將軍。[2]

民國十六年(1927年),晉綏軍參加北伐,李竟容任騎兵第十師師長,隸屬第十軍(軍長李維新)。後來,李竟容因功升任國民革命軍第三集團軍前敵總參媒長(前敵總指揮商震)。民國十七年(1928年)8月,任河北省政府委員(河北省主席商震)。不久,兼任敎導師(師長商震)副師長。民國十八年(1929年)2月,兼任第三編遣區辦事處(主任委員周玳)委員。同年7月,兼任河北省政府農礦廳廳長,負責捕蝗蟲、鑿井、整理礦區。民國十九年(1930年)9月,東北軍山海關國民政府王樹常爲河北省政府主席。同年11月,李竟容被免去河北省政府委員及農礦廳廳長等職務。[1]

民國二十年(1931年),李竟容任山西省政府(山西省主席商震)秘書長。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武昌行營委派李竟容爲湖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兼該區保安司令,駐宜昌。同年6月,河北省政府改組,商震繼于學忠擔任河北省主席,李竟容出任河北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同年7月,被免去湖北省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及該區保安司令職務,由王烈繼任。同年12月,宋哲元接替商震擔任河北省政府主席,並改組省政府,李竟容被免去河北省政府委員及財政廳廳長職務,由賈玉璋繼任。[1]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月,李竟容任陸軍第三十二軍副軍長(軍長商震)。同年3月18日,國民政府任命李竟容為陸軍中將。同年7月,獲國民革命軍誓師十週年紀烈章。民國三十年(1941年)11月,任考選委員會委員,但未赴任。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1月,改任河南省政府(河南省主席李培基)委員。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7月,河南省政府改組,劉茂恩任河南省主席,李竟容被免去河南省政府委員職務。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2月,李竟容再度被任命為考選委員會委員。同年7月,被考試院派往川西及西康視導公職候選人檢敷事宜,李竟容用了三個月完成了該任務。[1]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3月26日,李竟容因胃癇病逝,享年六十歲。[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劉紹唐,民國人物小傳10,傳記文學出版社,1975年
  2. ^ 1924年2月12日第2836號. 《政府公報》第二〇五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