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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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縣中華民國時期在山東省設置的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撤銷,其地現已劃歸河南省。在今山東省菏澤縣北125里。

歷史沿革[1][編輯]

春秋衞鄄邑;漢代置鄄城縣;晉代以後因之;隋代始於縣置濮州,以濮水為名,尋廢;唐代復置濮州;五代以後因之;明代鄄城縣入州;清代因之;民國二年(1913年)2月,改稱為縣,三年(1914年)6月,劃屬山東省東臨道國民政府成立,廢道,直屬山東省政府黃河斜貫境內。縣城原在黃河東岸,後因河患,遷於西岸。十九年(1930年)12月,分為二縣:河西仍名濮縣,河東設置鄄城縣,二十五年(1936年)10月復將鄄城併入。

1956年,撤消濮縣,併入范縣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段木干主編.《中外地名大辭典》(六至七冊).人文出版社,民國70年06月.第5064-50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