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林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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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林(1953年),河南舞鋼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官員。

生平[編輯]

1972年,考入西安地質學院(現長安大學),畢業後留校任黨委辦公室幹事,1980年回到寧夏。任寧夏醫學院黨辦秘書科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寧夏銀川市郊區黨委書記、郊區人民武裝部政委、銀川市委秘書長、寧夏銀川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委副書記、副總指揮、寧夏固原地委常委、固原縣委書記、固原縣人民武裝部政委、中國寧夏伊斯蘭國際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寧夏招標局黨組書記、局長[1]

2007年9月起,王德林任寧夏林業局黨組書記,2008年1月任寧夏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2012年2月,任寧夏林業局黨組成員、局長[1]

2013年10月,因涉嫌犯受賄、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誣告陷害罪,被寧夏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處罰金人民幣420萬元[2]。一審不服;2014年4月,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3]

參考[編輯]

  1. ^ 1.0 1.1 記者:張亮. 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严重违纪被双开(图|简历). 中國經濟網,來源:新華網. 2012-12-26 [2021-0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21) (簡體中文). 
  2. ^ 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获刑18年. [2017-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2). 
  3. ^ 宁夏林业局原局长王德林受贿被判刑18年_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7-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