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志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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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志淑

大明浙江左布政使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 字克全,號朋山
出生 七月十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李氏
親屬 留震臣留敬臣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留志淑(1481年—1532年),克全朋山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福建鄉試第八十四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七名,第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授溫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遷員外郎、郎中,正德十一年(1516年)二月奉命北直隸録囚。十二年出爲浙江杭州府知府,抵禦朱宸濠叛亂,改徽州府知府,十五年復任杭州知府。嘉靖元年(1522年)十月升任湖廣按察副使,轉布政司參政,分守湖南道,修建堤壩設置水庫,五年丁父憂,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再升浙江按察使,調任江西按察使,十一年七月升浙江右布政使。轉浙江左布政使,未任而卒[3]

家族[編輯]

曾祖父留允恭;祖父留昆,號易菴;父留芳(1456年-1526年),字汝礪,號毅齋,癸卯舉人、南雄府通判,封承德郎刑部主事。前母鄭氏;母黃氏;繼母胡氏。重慶下[4]。弟志及、志宏、志業、志憲。有子留元復、孫留震臣留敬臣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留志淑,字克全,號明山,宋忠宣正裔孫。年十六受業蔡虛齋之門,一見稱其遠器。弘治乙丑登第,授溫州推官。樂清有諸生趙寧為徐姓所殺,寧子誣訟其父友張某,獄成十餘年。志淑廉得情,出張坐徐。擢刑部主事,遷員外郎。錄大辟囚,多平反。以才望推守杭州。鎮守太監畢真,逆濠羽翼也,擁牙士數百,肆行殘賊。志淑白台察監司陰制之。真欲起變,一夕,火其居,延燒千餘家。志淑令地方熄火,傳各衙門堅閉無動,真不得逞。數日,濠反報至,真將發益急。志淑提民兵伏門外。真不得已,呼其眾出。民兵盡捕獲送獄,奏聞,逮系伏誅。武廟統六師征濠,憲臣以徽為噤喉地,疏志淑知徽州。杭人請於朝,乞還其守。奏可,復治杭徽,民立祠祀之。遷湖廣按察副使,轉布政司參政。適銅盤賊起,志淑察奸民為賊耳目者擒治之,賊援絕窮困,遣人喻而降之。屬邑有腴田數百頃,為水所決,設法導水,仍築堤植柳以固之。田成有秋,民呼曰「留公堤」。遷江西按察使,轉浙江左布政使。未任,卒。子元復,舉人。孫震臣、敬臣,並進士。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梁 材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上任
繼任:
張 芹
前任:
張 芹
明朝徽州府知府
正德年間
繼任:
鄭玉
前任:
張 芹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正德十五年(1520年)再任
繼任:
查仲道